主页 购物车 询价 关于我们
www.GB-GBT.com
收录标准: 222618 (2026-05-27) 搜索
路径: 主页 > GB/T > 第671页 > GB/T 8170-2008

[PDF] GB/T 8170-2008 -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T 8170-2008'
标准号码美元购买PDF工期标准名称(英文版)
GB/T 8170-2008 75 GB/T 8170-2008 9秒内发货PDF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8170-2008 (GB/T8170-2008)
中文名称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英文名称 Rules of rounding off for numerical values and expression and judgement of limiting value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A41
国际标准分类 03.120.30
字数估计 10,165
发布日期 2008-07-16
实施日期 2009-01-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8170-1987; GB/T 1250-1989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2号(总第125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数值进行修约的规则、数值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方法, 有关用语及其符号, 以及将测定值或其计算值与标准规定的极限数值作比较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科学技术与生产活动中测试和计算得出的各种数值, 当所得数值需要修约时, 应按本标准给出的规则进行;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的编写和对测试结果的判定。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8170-2008 英文名称: Rules of rounding off for numerical values and expression and judgement of limiting values ICS 03.120.30 A4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数值进行修约的规则、数值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方法,有关用语及其符号,以及 将测定值或其计算值与标准规定的极限数值作比较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科学技术与生产活动中测试和计算得出的各种数值。当所得数值需要修约时,应按 本标准给出的规则进行。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的编写和对测试结果的判定。 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通过省略原数值的最后若干位数字,调整所保留的末位数字,使最后所得到的值最接近原数值的过程。 注:经数值修约后的数值称为(原数值的)修约值。 2.2修约值的最小数值单位。 注:修约间隔的数值一经确定,修约值即为该数值的整数倍。 例1:如指定修约间隔为0.1,修约值应在0.1的整数倍中选取,相当于将数值修约到一位小数。 例2:如指定修约间隔为100,修约值应在100的整数倍中选取,相当于将数值修约到“百”数位。 2.3标准(或技术规范)中规定考核的以数量形式给出且符合该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的指标数值范围的界限值。 3 数值修约规则 3.1 确定修约间隔 a) 指定修约间隔为10-狀(狀为正整数),或指明将数值修约到狀位小数; b) 指定修约间隔为1,或指明将数值修约到“个”数位; c) 指定修约间隔为10狀(狀为正整数),或指明将数值修约到10狀 数位,或指明将数值修约到“十”、 “百”、“千”数位。 3.2 进舍规则 3.2.1 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小于5,则舍去,保留其余各位数字不变。 例:将12.1498修约到个数位,得12;将12.1498修约到一位小数,得12.1。 3.2.2 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大于5,则进一,即保留数字的末位数字加1。 例:将1268修约到“百”数位,得13×102(特定场合可写为1300)。 注:本标准示例中,“特定场合”系指修约间隔明确时。 3.2.3 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是5,且其后有非0数字时进一,即保留数字的末位数字加1。 例:将10.5002修约到个数位,得11。 3.2.4 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为5,且其后无数字或皆为0时,若所保留的末位数字为奇数(1,3, 5,7,9)则进一,即保留数字的末位数字加1;若所保留的末位数字为偶数(0,2,4,6,8),则舍去。 3.2.5 负数修约时,先将它的绝对值按3.2.1~3.2.4的规定进行修约,然后在所得值前面加上负号。 3.3.2 在具体实施中,有时测试与计算部门先将获得数值按指定的修约数位多一位或几位报出,而后 由其他部门判定。为避免产生连续修约的错误,应按下述步骤进行。 3.3.2.1 报出数值最右的非零数字为5时,应在数值右上角加“+”或加“-”或不加符号,分别表明已 进行过舍,进或未舍未进。 3.3.2.2 如对报出值需进行修约,当拟舍弃数字的最左一位数字为5,且其后无数字或皆为零时,数值 右上角有“+”者进一,有“-”者舍去,其他仍按3.2的规定进行。 4 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4.1 书写极限数值的一般原则 4.1.1 标准(或其他技术规范)中规定考核的以数量形式给出的指标或参数等,应当规定极限数值。极 限数值表示符合该标准要求的数值范围的界限值,它通过给出最小极限值和(或)最大极限值,或给出基 本数值与极限偏差值等方式表达。 4.1.2 标准中极限数值的表示形式及书写位数应适当,其有效数字应全部写出。书写位数表示的精确 程度,应能保证产品或其他标准化对象应有的性能和质量。 4.2 表示极限数值的用语 4.2.1 基本用语 4.2.1.1 表达极限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