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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Z 30-2002 (GBZ30-2002) | | 中文名称 | 职业性急性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中毒诊断标准 | | 英文名称 | 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Acute Aromatic Amino-and or Nitro -- Compounds Poisoning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C6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1 | | 字数估计 | 6,613 | | 发布日期 | 4/8/2002 | | 实施日期 | 6/1/2002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接触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所引起的急性中毒的诊断及处理。非职业性急性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中毒可参照使用。本标准不适用于职业性三硝基甲苯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
GBZ 30-2002: 职业性急性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中毒诊断标准
GBZ 30-2002 英文名称: 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Acute Aromatic Amino-and or Nitro -- Compounds Poison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性急性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中毒诊断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的第 6.1 条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
GB 8788-1988 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在职业活动中,短期内接触高浓度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可以发生急性苯的氨基、硝
基化合物中毒。为保护接触者身体健康,有效地防治急性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中毒,并
及时诊断及处理中毒患者,对 GB 8788-1988 作了修订。
修订后的标准本着既与职业性急性中毒各总则标准相衔接,又突出急性苯的氨基、硝
基化合物中毒本身特点的原则,根据国内外近十年临床研究进展,对原标准中的诊断、诊
断分级和治疗原则进行了修改与补充,使其更为明确、合理、便于应用。
本标准的附录 A 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山东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
参加起草单位:黑龙江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研究所、烟台市职业病防治院、淄博市职业
病防治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卫生部负责解释。
职业性急性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中毒诊断标准
职业性急性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中毒是在职业活动中,短期内接触高浓度苯的氨基、
硝基化合物所致的以高铁血红蛋白血症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可伴有溶血性贫血,以及肝、
肾损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中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活动中接触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所引起的急性中毒的诊断及处
理。非职业性急性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中毒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不适用于职业性三硝基甲苯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
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18 职业性皮肤病诊断标准(总则)
GBZ 59 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
GBZ 75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血液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GBZ 79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肾病诊断标准
GB/T 16180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3 诊断原则
根据短期内接触高浓度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的职业史,出现以高铁血红蛋白血症为
主的临床表现,结合现场卫生学调查结果,综合分析,排出其他原因所引起的类似疾病,
方可诊断。
4 接触反应
接触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后有轻度头晕、头痛、乏力、胸闷,高铁血红蛋白低于
10%,短期内可完全恢复。
5 诊断及分级标准
5.1 轻度中毒
口唇、耳廓、舌及指(趾)甲发绀,可伴有头晕、头痛、乏力、胸闷,高铁血红蛋白
在 10%~30%以下,一般在 24 小时内恢复正常。
5.2 中度中毒
皮肤、黏膜明显发绀,可出现心悸、气短,食欲不振,恶心、呕吐等症状,高铁血红
蛋白在 30%~50%之间,或高铁血红蛋白低于 30%且伴有以下任何一项者:
a) 轻度溶血性贫血,赫恩滋小体可轻度升高;
b) 化学性膀胱炎;
c) 轻度肝脏损害;
d) 轻度肾脏损害。
5.3 重度中毒
皮肤黏膜重度发绀,高铁血红蛋白高于 50%,并可出现意识障碍,或高铁血红蛋白
低于 50% 且伴有以下任何一项者:
a) 赫恩滋小体可明显升高,并继发溶血性贫血;
b) 严重中毒性肝病;
c) 严重中毒性肾病。
6 处理原则
6.1 治疗原则
6.1.1 迅速脱离现场,清除皮肤污染,立即吸氧,严密观察。
6.1.2 高铁血红蛋白血症用高渗葡萄糖,维生素 C,小剂量美兰治疗。
6.1.3 溶血性贫血,主要为对症和支持治疗,重点在于保护肾脏功能,碱化尿液,应用
适量肾上腺糖皮质激素,严重者应输血治疗,必要时采用换血疗法或血液净化疗法。参照
GBZ 75。
6.1.4 化学性膀胱炎,主要为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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