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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Z31-2002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Z3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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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31-2002 159 GBZ 31-2002 <=3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Z 31-2002 (GBZ31-2002)
中文名称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英文名称 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Acute Hydrogen Sulfide Poisoning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C60
国际标准分类 13.1
字数估计 6,619
发布日期 4/8/2002
实施日期 6/1/200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的诊断及处理, 非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的诊断及处理亦可参照执行。

GBZ 31-2002: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GBZ 31-2002 英文名称: 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Acute Hydrogen Sulfide Poisoning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的第 6.1 条为推荐性的,其余为强制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 GB 8789-1988 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在接触硫化氢的职业活动中可引起急性中毒。为保护接触者的身体健康,有效地防治急 性硫化氢中毒,曾发布了 GB 8789-1988。本标准是修订版本。 修订后的标准突出了急性硫化氢中毒的特点。根据硫化氢毒作用的主要靶器官中枢神经 系统和呼吸系统损害程度进行了诊断分级修改,对硫化氢引起的其他常见脏器如心、肝的损 害列入标准的附录 A。标准也肯定了高压氧对急性硫化氢中毒的治疗作用,特别是有中、重 度意识障碍的病人。按 GB /T16584.2-1997 《职业病诊断标准起草与表述规则 第 1 部分: 职业病诊断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作文字与结构的改动。在诊断体系上与 GBZ 73、 GBZ 74、GBZ 76、GBZ 78 相衔接,使诊断更明确、合理,便于应用。 本标准的附录 A 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四川大学华西职业病医院、金陵石化公司南京炼油厂医院(职业病防治所)负 责起草。参加起草的单位有上海市杨浦区中心医院、乌鲁木齐石化总厂医院、汕头市职业病 防治所、葫芦岛市锦西炼化总厂医院、安庆石化总厂卫生处职业病防治所、茂名石化公司医 院。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 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是在职业活动中,短期内吸入较大量硫化氢气体后引起的以中枢 神经系统、呼吸系统为主的多器官损害的全身性疾病。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的诊断及处理,非职业性急性硫化氢中毒的诊断及 处理亦可参照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 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59 职业性中毒性肝病诊断标准 GBZ 54 职业性化学性眼灼伤诊断标准 GBZ 73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呼吸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GBZ 74 职业性急性化学物中毒性心脏疾病诊断标准 GBZ 76 职业性急性化学中毒性神经系统疾病诊断标准 GBZ 78 职业性化学源性猝死诊断标准 GB /T16180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3 诊断原则 根据短期内吸入较大量硫化氢的职业接触史,出现中枢神经系统和呼吸系统损害为主的 临床表现,参考现场劳动卫生学调查,综合分析,并排除其他类似表现的疾病,方可诊断。 4 接触反应 接触硫化氢后出现眼刺痛、羞明、流泪、结膜充血、咽部灼热感、咳嗽等眼和上呼吸道 刺激表现,或有头痛、头晕、乏力、恶心等神经系统症状,脱离接触后在短时间内消失者。 5 诊断及分级标准 5.1 轻度中毒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 明显的头痛、头晕、乏力等症状并出现轻度至中度意识障碍; b) 急性气管-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 5.2 中度中毒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 意识障碍表现为浅至中度昏迷; b) 急性支气管肺炎。 5.3 重度中毒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 a) 意识障碍程度达深昏迷或呈植物状态; b) 肺水肿; c) 猝死; d) 多脏器衰竭。 6 处理原则 6.1 治疗原则 6.1.l 迅速脱离现场,吸氧、保持安静、卧床休息,严密观察,注意病情变化。 6.1.2 抢救、治疗原则以对症及支持疗法为主,积极防治脑水肿、肺水肿,早期、足量、短 程使用肾上腺糖皮质激素。对中、重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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