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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Z94-2002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Z94-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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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Z 94-2002 239 GBZ 94-2002 <=2 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Z 94-2002 (GBZ94-2002)
中文名称 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
英文名称 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Cancer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C60
国际标准分类 13.1
字数估计 6,689
发布日期 4/8/2002
实施日期 6/1/2002
引用标准 GB/T 16180
标准依据 国卫通[2014]14号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肿瘤的诊断与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接触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的诊断与处理;职业性接触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的诊断与处理;职业性触苯所致白血病的诊断与处理;职业性接触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的诊断与处理;职业性接触氯甲醚、砷及其无机化合物、焦炉烟气、铬酸盐(制造)所致肺癌的诊断与处理。

GBZ 94-2002: 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 GBZ 94-2002 英文名称: 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Cancer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 布 前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生产环境中的致癌因素是造成劳动者癌症超量发病的原因,在生产过程中长期接触焦炉 烟气、无机砷、氯甲醚、铬酸盐(制造)、石棉、联苯胺、苯、氯乙烯等有可能诱发特定恶性 肿瘤。为了有效地防治职业性肿瘤,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 A 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鞍山 钢铁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劳动卫生研究所、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 学院负责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职业性肿瘤诊断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肿瘤的诊断与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接触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的诊断与处理;职业性接触联苯胺所致 膀胱癌的诊断与处理;职业性触苯所致白血病的诊断与处理;职业性接触氯乙烯所致肝血管 肉瘤的诊断与处理;职业性接触氯甲醚、砷及其无机化合物、焦炉烟气、铬酸盐(制造)所 致肺癌的诊断与处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 用于本标准。 GB/T 16180 职业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 3 诊断总则 3.1 肿瘤诊断明确 3.1.1 必须是原发性肿瘤。 3.1.2 肿瘤的发生部位与所接触致癌物的特定靶器官一致。 3.1.3 经细胞病理或组织病理检查,或临床影像检查,或腔内镜检查等确诊。 3.2 有明确的职业性致癌物接触史 3.2.1 接触致癌物的年限符合诊断细则的相关规定。 3.2.2 肿瘤发病潜隐期符合诊断细则的相关规定。 3.2.3 结合工作场所有关致癌物接触状况综合判断。 4 诊断细则 4.1 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 4.1.1 肺癌 4.1.1.1 原发性肺癌诊断明确。 4.1.1.2 接触石棉粉尘累计工龄 7 年以上(含 7 年)。 4.1.1.3 潜隐期 10 年以上(含 10 年)。 4.1.1.4 石棉肺合并肺癌者即可诊断。 4.1.2 间皮瘤 4.1.2.1 必须有细胞病理学诊断。 4.1.2.2 接触石棉粉尘累计工龄 1 年以上(含 1 年)。 4.1.2.3 潜隐期 15 年以上(含 15 年)。 4.2 联苯胺所致膀胱癌 4.2.1 原发性膀胱癌诊断明确。 4.2.2 生产或使用联苯胺累计接触工龄 1年以上(含 1年)。 4.2.3 潜隐期 3 年以上(含 3年)。 4.2.4 联苯胺接触人员所患肾盂、输尿管移行上皮细胞癌可参照本标准。 4.3 苯所致白血病 4.3.1 经细胞病理学检查确诊。 4.3.2 苯作业累计接触工龄 1 年以上(含 1 年)。 4.3.3 潜隐期 1 年以上(含 1 年)。 4.3.4 如有慢性苯中毒史者所患白血病即可诊断。 4.4 氯甲醚所致肺癌 4.4.1 原发性肺癌诊断明确。 4.4.2 生产和使用氯甲醚(二氯甲醚或工业品一氯甲醚)累计接触工龄 1 年以上(含 1年)。 4.4.3 潜隐期 4 年以上(含 4 年)。 4.4.4 工作场所中甲醛、盐酸及水蒸气共存时产生的二氯甲醚所致肺癌可参照本标准。 4.5 砷所致肺癌、皮肤癌 4.5.1 肺癌 4.5.1.1 原发性肺癌诊断明确。 4.5.1.2 含砷采矿及冶炼累计接触工龄 3 年以上(含 3 年)。 4.5.1.3 潜隐期 6 年以上(含 6 年)。 4.5.2 皮肤癌 4.5.2.1 原发性皮肤癌诊断明确。 4.5.2.2 无机砷作业接触工龄 5 年以上(含 5 年)。 4.5.2.3 潜隐期 5 年以上(含 5 年)。 4.5.2.4 有慢性砷中毒病史者所患皮肤癌即可诊断。 4.6 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 4.6.1 病理组织学诊断为原发性肝血管肉瘤。 4.6.2 从事聚氯乙烯生产,有明确的氯乙烯单体接触史,累计接触工龄 1 年以上(含 1 年)。 4.6.3 潜隐期 1 年以上(含 1 年)。 4.7 焦炉工人肺癌 4.7.1 原发性肺癌诊断明确。 4.7.2 焦炉工累计接触工龄 1 年以上(含 1 年)。 4.7.3 潜隐期 10 年以上(含 10 年)。 4.8 铬酸盐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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