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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HJ 19-2011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HJ 1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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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19-2011 879 HJ 19-2011 <=5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HJ 19-2011 (HJ19-2011)
中文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英文名称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cological impact
行业 环保行业标准
中标分类 Z00
国际标准分类 13.020
字数估计 21,216
发布日期 2011-04-08
实施日期 2011-09-01
旧标准 (被替代) HJ/T 19-1997
引用标准 GB 40433-2008; GB/T 12763.9-2007; SC/T 9110-2007; SL 167-1996
标准依据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28号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部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方法、内容及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对生态系统及其组成因子所造成的影响的评价。区域和规划的生态影响评价可参照使用。

HJ 19-20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代替 HJ/T 19-1997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Ecological impact 2011-04-08 发布 2011-09-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 告 2011年 第 28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保护环境,防治污 染和生态破坏,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现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等两项标准 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技术评估导则(HJ 616-2011) 以上标准自 2011年 9月 1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自上述标准实施之日起,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发布的下列标准废止,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 19-1997)。 特此公告。 2011年 4月 8日 目次 前言..iv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总则.2 5 工程分析..3 6 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 3 7 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 4 8 生态影响的防护、恢复、补偿及替代方案 5 9 结论与建议.5 附录 A(资料性附录) 生态现状调查方法..6 附录 B(规范性附录) 生态影响评价图件规范与要求.8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推荐的生态影响评价和预测方法.10 iv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指导和规范生态影 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影响评价的评价内容、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的生态影响评价。区域和规划的生态影响评价可参照使用。 本标准的附录 A和附录 C为资料性附录,附录 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是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 19-1997)的第一次修订,主要修 订内容如下: --充实调整和规范了术语和定义,增加了生态影响,直接、间接、累积生态影响,生态监测,特 殊、重要生态敏感区和一般区域等术语和定义; --调整了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标准; --明确了确定评价工作范围的原则; --规范了生态系统的调查内容、方法; --增加了生态影响预测内容、基本方法; --规范和系统化了工程生态影响分析内容; --增补了生态影响的防护与恢复内容; --修订和增补了附录。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非污染生态影响》(HJ/T 19-1997)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1年 4月 8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1年 9月 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生态影响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方法、内容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项目对生态系统及其组成因子所造成的影响的评价。区域和规划的生态影响评价 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0433-2008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GB/T 12763.9-2007 海洋调查规范 第 9部分:海洋生态调查指南 SC/T 9110-2007 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 SL 167-1996 水库渔业资源调查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生态影响ecological impact 经济社会活动对生态系统及其生物因子、非生物因子所产生的任何有害的或有益的作用,影响可划 分为不利影响和有利影响,直接影响、间接影响和累积影响,可逆影响和不可逆影响。 3.2 直接生态影响direct ecological impact 经济社会活动所导致的不可避免的、与该活动同时同地发生的生态影响。 3.3 间接生态影响indirect ecological impact 经济社会活动及其直接生态影响所诱发的、与该活动不在同一地点或不在同一时间发生的生态影 响。 3.4 累积生态影响cumulative ecological impact 经济社会活动各个组成部分之间或者该活动与其他相关活动(包括过去、现在、未来)之间造成生 态影响的相互叠加。 3.5 生态监测ecological monitoring 运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等方法对生态系统或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因子、非生物因子状况及其变化趋势 进行的测定、观察。 3.6 特殊生态敏感区special ecological sensitive region 指具有极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生态系统极为脆弱或已有较为严重的生态问题,如遭到占用、损失 或破坏后所造成的生态影响后果严重且难以预防、生态功能难以恢复和替代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 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 3.7 重要生态敏感区important ecological sensitive region 指具有相对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或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如遭到占用、损失或破坏后所造成的生态影 响后果较严重,但可以通过一定措施加以预防、恢复和替代的区域,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 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 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天然渔场等。 3.8 一般区域ordinary region 除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4 总则 4.1 评价原则 4.1.1 坚持重点与全面相结合的原则。既要突出评价项目所涉及的重点区域、关键时段和主导生态因 子,又要从整体上兼顾评价项目所涉及的生态系统和生态因子在不同时空等级尺度上结构与功能的完整 性。 4.1.2 坚持预防与恢复相结合的原则。预防优先,恢复补偿为辅。恢复、补偿等措施必须与项目所在 地的生态功能区划的要求相适应。 4.1.3 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生态影响评价应尽量采用定量方法进行描述和分析,当现有科 学方法不能满足定量需要或因其他原因无法实现定量测定时,生态影响评价可通过定性或类比的方法进 行描述和分析。 4.2 评价工作分级 4.2.1 依据影响区域的生态敏感性和评价项目的工程占地(含水域)范围,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 将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如表 1所示。位于原厂界(或永久用地)范围内的 工业类改扩建项目,可做生态影响分析。 表1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 影响区域生态敏感性 工程占地(含水域)范围 面积≥20 km2 或长度≥100 km 面积 2~20 km2 或长度 50~100 km 面积≤2 km2 或长度≤50 km 特殊生态敏感区 一级 一级 一级 重要生态敏感区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区域 二级 三级 三级 4.2.2 当工程占地(含水域)范围的面积或长度分别属于两个不同评价工作等级时,原则上应按其中 较高的评价工作等级进行评价。改扩建工程的工程占地范围以新增占地(含水域)面积或长度计算。 4.2.3 在矿山开采可能导致矿区土地利用类型明显改变,或拦河闸坝建设可能明显改变水文情势等情 况下,评价工作等级应上调一级。 4.3 评价工作范围 生态影响评价应能够充分体现生态完整性,涵盖评价项目全部活动的直接影响区域和间接影响区 域。评价工作范围应依据评价项目对生态因子的影响方式、影响程度和生态因子之间的相互影响和相互 依存关系确定。可综合考虑评价项目与项目区的气候过程、水文过程、生物过程等生物地球化学循环过 程的相互作用关系,以评价项目影响区域所涉及的完整气候单元、水文单元、生态单元、地理单元界限 为参照边界。 4.4 生态影响判定依据 4.4.1 国家、行业和地方已颁布的资源环境保护等相关法规、政策、标准、规划和区划等确定的目标、 措施与要求。 4.4.2 科学研究判定的生态效应或评价项目实际的生态监测、模拟结果。 4.4.3 评价项目所在地区及相似区域生态背景值或本底值。 4.4.4 已有性质、规模以及区域生态敏感性相似项目的实际生态影响类比。 4.4.5 相关领域专家、管理部门及公众的咨询意见。 5 工程分析 5.1 工程分析内容 工程分析内容应包括:项目所处的地理位置、工程的规划依据和规划环评依据、工程类型、项目组 成、占地规模、总平面及现场布置、施工方式、施工时序、运行方式、替代方案、工程总投资与环保投 资、设计方案中的生态保护措施等。 工程分析时段应涵盖勘察期、施工期、运营期和退役期,以施工期和运营期为调查分析的重点。 5.2 工程分析重点 根据评价项目自身特点、区域的生态特点以及评价项目与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相互关系,确定工程 分析的重点,分析生态影响的源及其强度。主要内容应包括: a)可能产生重大生态影响的工程行为; b)与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有关的工程行为; c)可能产生间接、累积生态影响的工程行为; d)可能造成重大资源占用和配置的工程行为。 6 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 6.1 生态现状调查 6.1.1 生态现状调查要求 生态现状调查是生态现状评价、影响预测的基础和依据,调查的内容和指标应能反映评价工作范围 内的生态背景特征和现存的主要生态问题。在有敏感生态保护目标(包括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 感区)或其他特别保护要求对象时,应做专题调查。 生态现状调查应在收集资料基础上开展现场工作,生态现状调查的范围应不小于评价工作的范围。 一级评价应给出采样地样方实测、遥感等方法测定的生物量、物种多样性等数据,给出主要生物物 种名录、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物种等调查资料; 二级评价的生物量和物种多样性调查可依据已有资料推断,或实测一定数量的、具有代表性的样方 予以验证; 三级评价可充分借鉴已有资料进行说明。 生态现状调查方法可参见附录 A;图件收集和编制要求应遵照附录 B。 6.1.2 调查内容 6.1.2.1 生态背景调查 根据生态影响的空间和时间尺度特点,调查影响区域内涉及的生态系统类型、结构、功能和过程, 以及相关的非生物因子特征(如气候、土壤、地形地貌、水文及水文地质等),重点调查受保护的珍稀 濒危物种、关键种、土著种、建群种和特有种,天然的重要经济物种等。如涉及国家级和省级保护物种、 珍稀濒危物种和地方特有物种时,应逐个或逐类说明其类型、分布、保护级别、保护状况等;如涉及特 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时,应逐个说明其类型、等级、分布、保护对象、功能区划、保护要求 等。 6.1.2.2 主要生态问题调查 调查影响区域内已经存在的制约本区域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生态问题,如水土流失、沙漠化、石漠化、 盐渍化、自然灾害、生物入侵和污染危害等,指出其类型、成因、空间分布、发生特点等。 6.2 生态现状评价 6.2.1 评价要求 在区域生态基本特征现状调查的基础上,对评价区的生态现状进行定量或定性的分析评价,评价应 采用文字和图件相结合的表现形式,图件制作应遵照附录 B的规定,评价方法可参见附录 C。 6.2.2 评价内容 a)在阐明生态系统现状的基础上,分析影响区域内生态系统状况的主要原因。评价生态系统的结 构与功能状况(如水源涵养、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等主导生态功能)、生态系统面临的压 力和存在的问题、生态系统的总体变化趋势等。 b)分析和评价受影响区域内动、植物等生态因子的现状组成、分布;当评价区域涉及受保护的敏 感物种时,应重点分析该敏感物种的生态学特征;当评价区域涉及特殊生态敏感区或重要生态 敏感区时,应分析其生态现状、保护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等。 7 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 7.1 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 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内容应与现状评价内容相对应,依据区域生态保护的需要和受影响生态系统的 主导生态功能选择评价预测指标。 a)评价工作范围内涉及的生态系统及其主要生态因子的影响评价。通过分析影响作用的方式、范 围、强度和持续时间来判别生态系统受影响的范围、强度和持续时间;预测生态系统组成和服 务功能的变化趋势,重点关注其中的不利影响、不可逆影响和累积生态影响。 b)敏感生态保护目标的影响评价应在明确保护目标的性质、特点、法律地位和保护要求的情况下, 分析评价项目的影响途径、影响方式和影响程度,预测潜在的后果。 c)预测评价项目对区域现存主要生态问题的影响趋势。 7.2 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 生态影响预测与评价方法应根据评价对象的生态学特性,在调查、判定该区主要的、辅助的生态功 能以及完成功能必需的生态过程的基础上,分别采用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预测与评 价。常用的方法包括列表清单法、图形叠置法、生态机理分析法、景观生态学法、指数法与综合指数法、 类比分析法、系统分析法和生物多样性评价等,可参见附录 C。 8 生态影响的防护、恢复、补偿及替代方案 8.1 生态影响的防护、恢复与补偿原则 8.1.1 应按照避让、减缓、补偿和重建的次序提出生态影响防护与恢复的措施;所采取措施的效果应 有利修复和增强区域生态功能。 8.1.2 凡涉及不可替代、极具价值、极敏感、被破坏后很难恢复的敏感生态保护目标(如特殊生态敏 感区、珍稀濒危物种)时,必须提出可靠的避让措施或生境替代方案。 8.1.3 涉及采取措施后可恢复或修复的生态目标时,也应尽可能提出避让措施;否则,应制定恢复、 修复和补偿措施。各项生态保护措施应按项目实施阶段分别提出,并提出实施时限和估算经费。 8.2 替代方案 8.2.1 替代方案主要指项目中的选线、选址替代方案,项目的组成和内容替代方案,工艺和生产技术 的替代方案,施工和运营方案的替代方案、生态保护措施的替代方案。 8.2.2 评价应对替代方案进行生态可行性论证,优先选择生态影响最小的替代方案,最终选定的方案 至少应该是生态保护可行的方案。 8.3 生态保护措施 8.3.1 生态保护措施应包括保护对象和目标,内容、规模及工艺,实施空间和时序,保障措施和预期 效果分析,绘制生态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图和典型措施设施工艺图。估算或概算环境保护投资。 8.3.2 对可能具有重大、敏感生态影响的建设项目,区域、流域开发项目,应提出长期的生态监测计 划、科技支撑方案,明确监测因子、方法、频次等。 8.3.3 明确施工期和运营期管理原则与技术要求。可提出环境保护工程分标与招投标原则,施工期工 程环境监理,环境保护阶段验收和总体验收、环境影响后评价等环保管理技术方案。 9 结论与建议 从生态影响及生态恢复、补偿等方面,对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提出结论与建议。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生态现状调查方法 A.1 资料收集法 即收集现有的能反映生态现状或生态背景的资料,从表现形式上分为文字资料和图形资料,从时间 上可分为历史资料和现状资料,从收集行业类别上可分为农、林、牧、渔和环境保护部门,从资料性质 上可分为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关污染源调查、生态保护规划、规定、生态功能区划、生态敏感目标的基 本情况以及其他生态调查材料等。使用资料收集法时,应保证资料的现时性,引用资料必须建立在现场 校验的基础上。 A.2 现场勘察法 现场勘察应遵循整体与重点相结合的原则,在综合考虑主导生态因子结构与功能的完整性的同时, 突出重点区域和关键时段的调查,并通过对影响区域的实际踏勘,核实收集资料的准确性,以获取实际 资料和数据。 A.3 专家和公众咨询法 专家和公众咨询法是对现场勘察的有益补充。通过咨询有关专家,收集评价工作范围内的公众、社 会团体和相关管理部门对项目影响的意见,发现现场踏勘中遗漏的生态问题。专家和公众咨询应与资料 收集和现场勘察同步开展。 A.4 生态监测法 当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专家和公众咨询提供的数据无法满足评价的定量需要,或项目可能产生潜 在的或长期累积效应时,可考虑选用生态监测法。生态监测应根据监测因子的生态学特点和干扰活动的 特点确定监测位置和频次,有代表性地布点。生态监测方法与技术要求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生态监测 规范和监测标准分析方法;对于生态系统生产力的调查,必要时需现场采样、实验室测定。 A.5 遥感调查法 当涉及区域范围较大或主导生态因子的空间等级尺度较大,通过人力踏勘较为困难或难以完成评价 时,可采用遥感调查法。遥感调查过程中必须辅助必要的现场勘察工作。 A.6 海洋生态调查方法 海洋生态调查方法见 GB/T 12763.9-2007。 A.7 水库渔业资源调查方法 水库渔业资源调查方法见 SL 167-1996。 附 录 B (规范性附录) 生态影响评价图件规范与要求 B.1 一般原则 B.1.1 生态影响评价图件是指以图形、图像的形式,对生态影响评价有关空间内容的描述、表达或定 量分析。生态影响评价图件是生态影响评价报告的必要组成内容,是评价的主要依据和成果的重要表示 形式,是指导生态保护措施设计的重要依据。 B.1.2 本附录主要适用于生态影响评价工作中表达地理空间信息的地图,应遵循有效、实用、规范的 原则,根据评价工作等级和成图范围以及所表达的主题内容选择适当的成图精度和图件构成,充分反映 出评价项目、生态因子构成、空间分布以及评价项目与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空间作用关系、途径或规模。 B.2 图件构成 B.2.1 根据评价项目自身特点、评价工作等级以及区域生态敏感性不同,生态影响评价图件由基本图 件和推荐图件构成,如表B.1所示。 表 B.1 生态影响评价图件构成要求 评价工 作等级 基本图件 推荐图件 一级 (1)项目区域地理位置图 (2)工程平面图 (3)土地利用现状图 (4)地表水系图 (5)植被类型图 (6)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 区空间分布图 (7)主要评价因子的评价成果和预测 (8)生态监测布点图 (9)典型生态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 (1)当评价工作范围内涉及山岭重丘区时,可提供地形地貌图、土壤类型 图和土壤侵蚀分布图; (2)当评价工作范围内涉及河流、湖泊等地表水时,可提供水环境功能区 划图;当涉及地下水时,可提供水文地质图件等; (3)当评价工作范围涉及海洋和海岸带时,可提供海域岸线图、海洋功能 区划图,根据评价需要选做海洋渔业资源分布图、主要经济鱼类产卵场分 布图、滩涂分布现状图; (4)当评价工作范围内已有土地利用规划时,可提供已有土地利用规划图 和生态功能分区图; (5)当评价工作范围内涉及地表塌陷时,可提供塌陷等值线图; (6)此外,可根据评价工作范围内涉及的不同生态系统类型,选作动植物 资源分布图、珍稀濒危物种分布图、基本农田分布图、绿化布置图、荒漠 化土地分布图等 二级 (1)项目区域地理位置图 (2)工程平面图 (3)土地利用现状图 (4)地表水系图 (5)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 区空间分布图 (6)主要评价因子的评价成果和预测 (7)典型生态保护措施平面布置示意 (1)当评价工作范围内涉及山岭重丘区时,可提供地形地貌图和土壤侵蚀 分布图; (2)当评价工作范围内涉及河流、湖泊等地表水时,可提供水环境功能区 划图;当涉及地下水时,可提供水文地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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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 GB/T 24021|HJ 19|HJ 2.4|HJ 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