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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HJ 24-2020 (HJ24-2020) | | 中文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 | 行业 | 环保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Z3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 | | 字数估计 | 35,314 | | 发布日期 | 2020-12-14 | | 实施日期 | 2021-03-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HJ 24-2014 | | 标准依据 |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0年第64号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HJ 24-202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
HJ 24-2020 英文名称: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代替 HJ 24-2014
发 布
2020-12-14发布
2021-03-01实施
生 态 环 境 部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 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建设项目、±10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直流输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4.1 工作程序
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一般分为三个阶段:调查分析和工作方案阶段、分析论证和预测
评价阶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及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图 1 所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各阶段工作内
容较编制报告书工作内容可适当简化。
4.2 评价依据
4.2.1 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依据国家与地方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国家与地方生态环境
相关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国家与地方生态环境相关标准、行业规范、生态环境规划资料、建设项目
资料等相关资料。
4.2.2 生态环境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国家、行业、地方已颁布的生态环境、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
等相关法律法规。
4.2.3 生态环境部门规章与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国家、地方已发布的环境政策、生态环境规划、生
态保护红线、环境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等。
4.2.4 生态环境标准,主要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测标准、环境基础标准和环
境管理标准。
4.2.5 行业规范,主要包括输变电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等技术规范及与环境保护相关的要求等。
4.2.6 建设项目资料,包括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报告、相关勘察报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委托书(或协议)等。
4.2.7 对于已经列入电网规划或其它相关规划的建设项目,应收集电网规划或其它相关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特别是涉及建设项目选址选线、线路走向、架线方式等规划方案的指导性意
见。
4.2.8 输变电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避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敏感区。
确实因自然条件等因素限制无法避让上述环境敏感区时,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管控要求和技术规范要
求。
4.2.9 当建设项目进入尚未划定环境功能区的区域,由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相关环境
要素应执行的环境质量标准和相应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3 评价内容
4.3.1 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包括施工期和运行期,覆盖施工与运行的全部过程、范围和活
动。
4.3.2 输变电建设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的环境影响评价应考虑电磁、声、废水、固体废物,以及生态
等方面的内容。报告书的专项设置及编制要求见附录 A,报告表的具体格式和要求见附录 B。
4.3.3 在进行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时,应按评价工作程序对建设项目推荐方案进行评价,从
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建设项目选线选址、架设方式、设备选型与布局,以及建设方案的环境可行性。
4.3.4 当输变电建设项目进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敏感区时,报告书
中需增加选址、选线方案比选的内容。通过工程造价、环保投资、土地利用等方面的综合对比,进行生
态规划符合性、环境合理性、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必要时提出替代方案,并进行替代方案环境影响评
价。
4.3.5 对于已经列入电网规划或其它相关规划的建设项目,应说明电网规划或其它相关规划环境影响
报告书审查意见及其落实情况,并根据规划环评的审查意见进行项目建设方案的符合性分析。
4.3.6 改扩建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评价工作程序的基本要求,说明本期建设项目与已有
项目的关系。报告书应包括前期项目的环境问题、影响程度、环保措施及实施效果,以及主要评价结论、
最近一期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主要结论等回顾性分析的内容。
4.3.7 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与建议是全部评价工作的结论与建议,需概括和总结
全部评价工作。
4.6.1 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
电磁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三级,一级评价对电磁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详细、深入评价;二
级评价对电磁环境影响进行较为详细、深入评价;三级评价可只进行电磁环境影响分析。工作等级的划
分见表 2。
开关站、串补站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根据表 2 中同电压等级的变电站确定;换流站电磁环境影响
评价等级以直流侧电压为准,根据表 2 中的直流建设项目电压等级确定;随桥等敷设的电缆,气体绝缘
金属封闭输电线路(GIL)电磁环境评价等级根据表 2 中同电压等级的地下电缆确定。如建设项目包含
多个电压等级,或交、直流,或站、线的子项目时,按最高电压等级确定评价工作等级。
4.7.2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串补站、接地极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站场边界或围墙外 500m 内;
进入生态敏感区的输电线路段或接地极线路段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两侧各
1000m 内的带状区域,其余输电线路段或接地极线路段生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线路边导线地面投影外
两侧各 300m 内的带状区域。
4.7.3 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串补站的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应按照 HJ 2.4 的相关规定确定;架空输
电线路建设项目的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参照表 3 中相应电压等级线路的评价范围;地下电缆线路可不进
行声环境影响评价。
4.7.4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应按照 HJ 2.3 的相关规定确定。
4.8 环境敏感目标
附图并列表说明评价范围内各要素相应环境敏感区的名称、功能、与建设项目的位置关系以及应达
到的环境保护要求。
应给出电磁环境、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名称、功能、分布、数量、建筑物楼层、高度、与项目相对位
置、导线对地高度等情况。
应给出生态、水环境敏感区的名称、级别、审批情况、分布、规模、保护范围、具体保护对象,说
明与建设项目的位置关系,并附生态、水环境敏感区的功能区划图。
4.9 评价重点
各要素评价等级在二级及以上时,应作为评价重点。
4.10 电磁环境影响评价的基本要求
4.10.1 一级评价的基本要求
对于输电线路,其评价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和典型线位的电磁环境现状应实测,
对实测结果进行评价,并分析现有电磁源的构成及其对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应
采用类比监测和模式预测结合的方式。
对于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串补站,其评价范围内临近各侧站界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和站界的
电磁环境现状应实测,并对实测结果进行评价,分析现有电磁源的构成及其对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应采用类比监测的方式。
4.10.2 二级评价的基本要求
对于输电线路,其评价范围内具有代表性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电磁环境现状应实测,非电磁环境
敏感目标处的典型线位电磁环境现状可实测,也可利用评价范围内已有的最近 3 年内的电磁环境现状监
测资料,并对电磁环境现状进行评价。电磁环境影响预测一般采用模式预测的方式,输电线路为地下电
缆时,可采用类比监测的方式。
对于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串补站,其评价范围内临近各侧站界的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电磁环
境现状应实测,站界电磁环境现状可实测,也可利用已有的最近 3 年内的电磁环境现状监测资料,并对
电磁环境现状进行评价。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应采用类比监测的方式。
4.10.3 三级评价的基本要求
对于输电线路,重点调查评价范围内主要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和典型线位的电磁环境现状,可利用评
价范围内已有的最近 3 年内的电磁环境现状监测资料;若无现状监测资料时应进行实测,并对电磁环境
现状进行评价。电磁环境影响预测一般采用模式预测的方式。输电线路为地下电缆时,可采用定性分析
的方式。
对于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串补站,重点调查评价范围内主要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和站界的电磁
环境现状,可利用评价范围内已有的最近 3 年内的电磁环境现状监测资料,若无现状监测资料时应进行
实测,并对电磁环境现状进行评价。电磁环境影响预测可采用定性分析的方式。
5 建设项目概况与分析
5.1.1 项目一般特性
包括项目名称、建设性质、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线路路径、站址、电压、电流、布局、
塔型、线型、设备容量、跨越情况、职工人数等内容,并应附区域地理位置图、总平面布置示意图、线
路路径示意图(应明确线路与环境敏感区相对位置关系)等。建设项目组成中应包括相关装置、公用工
程、辅助设施等内容。直流建设项目应说明接地极系统情况。
5.3 环境影响因素识别与评价因子筛选
对建设项目在施工期的噪声、废水、扬尘、弃渣、生态影响等环境影响因素进行分析。
运行期的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以正常工况为主。分析各环境影响因素,包括电磁、生态、噪声、废水
等的产生、排放、控制情况。
对电磁及噪声源应说明其源强及分布,对废水排放源应说明种类、数量、处理方式、排放方式与去
向等。
在环境影响因素识别的基础上,进行施工期和运行期的评价因子筛选,明确评价参数。
5.4 生态环境影响途径分析
对施工期,主要从选线选址、施工组织、施工方式、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等方面分析建设项目生态
影响途径。
对运行期,主要从运行维护角度分析建设项目的生态影响途径。
5.5 初步设计环境保护措施
按照 HJ 1113 和其他相关规定,主要对环境保护专项设计进行分析,重点说明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
破坏的措施以及相应资金情况。
6.3.2 监测点位及布点方法
监测点位包括电磁环境敏感目标、输电线路路径和站址。
--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布点方法以定点监测为主;对于无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输电线路,需对沿
线电磁环境现状进行监测,尽量沿线路路径均匀布点,兼顾行政区、环境特征及各子工程的代表性;站
址的布点方法以围墙四周均匀布点为主,如新建站址附近无其他电磁设施,可在站址中心布点监测。
--监测点位附近如有影响监测结果的其他源项存在时,应说明其存在情况并分析其对监测结果的
影响。
--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的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串补站进行改扩建,可仅在扩建端补充
测点;如竣工验收中扩建端已进行监测,则可不再设测点;若运行后尚未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则应
以围墙四周均匀布点监测为主,并在高压侧或距带电构架较近的围墙外侧以及间隔改扩建工程出线端适
当增加监测点位,并给出已有工程的运行工况。
--给出监测布点图。
--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监测点位的要求见本标准 4.10 条;线路沿线无电磁环境敏感目标时,线路
电磁环境现状监测的点位数量要求见表 4。
--分析监测布点的代表性。
7.2 声环境影响分析
按照 HJ 2.4、HJ 1113 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主要从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产生的不利影响的时间
分布、时间长度及控制作业时段、优化施工机械布置等方面进行分析。
7.3 施工扬尘分析
按照 HJ 1113 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主要从文明施工、防止物料裸露、合理堆料、定期洒水等施工
管理及临时预防措施方面进行分析。
7.4 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按照 HJ 1113 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主要从弃渣、施工垃圾、生活垃圾等处理措施方面进行分析。
7.5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按照 HJ 1113 和其他相关规定执行。主要从文明施工、合理排水、防止漫排等施工管理及临时预防
措施方面进行分析。
8.1.1.1 选择类比对象
类比对象的建设规模、电压等级、容量、总平面布置、占地面积、架线型式、架线高度、电气形式、
母线形式、环境条件及运行工况应与本建设项目相类似,并列表论述其可比性。
选定的类比对象如已进行电磁环境监测,且其结果符合相关质量保证要求,能够反映其周围电磁环
境实际,该监测结果也可以用作类比评价。
如国内没有同类型项目,可通过搜集国外资料、模拟试验等手段取得的数据、资料进行评价。
8.1.1.4 监测布点
对于涉及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类比对象,为定量说明其对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也可对相
关电磁环境敏感目标进行定点监测。
选择监测路径时应考虑结果是否能反映主要源项的影响。给出监测布点图。
8.1.1.5 类比结果分析
类比结果应以表格、趋势图线等方式表达。
分析类比结果的规律性、类比对象与本建设项目的差异;分析预测输变电建设项目电磁环境的影响
范围、满足对应标准或要求的范围、最大值出现的区域范围,并对其正确性及合理性进行论述。
对于架空输电线路的类比监测结果,必要时进行模式复核并分析。
8.1.2 架空线路电磁环境模式预测及评价
8.1.2.1 预测因子
a)交流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工频磁场;
b)直流输电线路:合成电场。
8.1.2.2 预测模式
根据交流架空输电线路的架线型式、架设高度、相序、线间距、导线结构、额定工况等参数,计算
其周围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分布及对电磁环境敏感目标的贡献。交流架空输电线路工频电场强度的预
测模式参见附录 C;交流架空输电线路工频磁场强度的预测模式参见附录 D。
根据直流架空输电线路的架线型式、架设高度、线间距、导线结构、额定工况等参数,计算其周围
合成电场的分布及对电磁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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