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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HJ 547-2009 (HJ547-2009) | | 中文名称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 | | 英文名称 |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 Determination of chlorine. Iodometric method | | 行业 | 环保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Z2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40.40 | | 字数估计 | 8,868 | | 发布日期 | 2009-12-30 | | 实施日期 | 2010-04-01 | | 引用标准 | HJ/T 373; GB/T 16157; GB/T 6682 | | 标准依据 | 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74号;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氯气的碘量法。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氯气的测定。本方法检出限为0.03μg;采样体积为10L时, 检出限为12mg/m^3。 |
HJ 547-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
Stationary source emission-Determination of chlorine
-Iodometric method
2009-12-30 发布
2010-04-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 告
2009年 第 74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现批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
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等十四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铅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38-2009);
二、环境空气 铅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39-2009);
三、环境空气和废气 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0-2009);
四、黄磷生产废气 气态砷的测定 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1-2009);
五、环境空气 汞的测定 巯基棉富集–冷原子荧光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2-2009);
六、固定污染源废气 汞的测定 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3-2009);
七、固定污染源废气 硫酸雾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4-2009);
八、固定污染源废气 气态总磷的测定 喹钼柠酮容量法(暂行)(HJ 545-2009);
九、环境空气 五氧化二磷的测定 抗坏血酸还原–钼蓝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46-2009);
十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硝酸银容量法(暂行)(HJ 548-2009);
十二、环境空气和废气 氯化氢的测定 离子色谱法(暂行)(HJ 549-2009);
十三、水质 总钴的测定 5-氯-2-(吡啶偶氮)-1,3-二氨基苯分光光度法(暂行)(HJ 550-2009);
十四、水质 二氧化氯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HJ 551-2009)。
以上标准自 2010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特此公告。
2009 年 12 月 30 日
目次
前言..iv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方法原理..1
4 干扰.1
5 试剂和材料.1
6 仪器和设备.2
7 样品.2
8 分析步骤..3
9 结果计算..3
iii
前言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
障人体健康,规范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氯气的监测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氯气的碘量法。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环境保护监测中心。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09 年 12 月 30 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0 年 4 月 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iv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氯气的测定 碘量法(暂行)
警告:在现场采样时,如氯气浓度较高,操作人员应在上风向并带好防毒口罩操作,严
防氯气中毒。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氯气的碘量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氯气的测定。
本方法检出限为 0.03 μg;采样体积为 10 L 时,检出限为 12 mg/m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6157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和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 373 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方法原理
氯气被氢氧化钠溶液吸收,生成次氯酸钠,用盐酸酸化,释放出游离氯。反应式如下:
22NaOH Cl+ → 2NaCl H O NaClO+ +
NaClO HCl+ → 2NaOH Cl+
游离氯再氧化碘化物生成碘,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滴定,计算出氯的量。
2Cl 2KI+ → 22KCl I+
2 2 2I 2Na S O+ 3→ 2 4 62NaI Na S O+
4 干扰
废气中含氯化氢时,测定不受干扰;含有氧化性及还原性气体时有干扰。
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实验用水,GB/T 6682,三级。
5.1 盐酸:ρ (HCl)=1.19 g/ml,优级纯。
5.2 碘化钾晶体(KI):优级纯。
5.3 碘酸钾(KIO3):优级纯。
5.4 盐酸溶液:2+1。
用盐酸(5.1)配制。
5.5 盐酸溶液:c(HCl)=1.2 mol/L。
量取 100 ml 浓盐酸(5.1),用水稀释至 1 000 ml。
5.6 氢氧化钠吸收液:w(NaOH)=0.4%。
称取 4.0 g 氢氧化钠,溶于水,稀释至 1 000 ml。
5.7 碘酸钾标准溶液:c(1/6KIO3)=0.100 0 mol/L。
称取 3.567 g 在 105~110℃烘干 2 h 并冷却的碘酸钾(5.3),溶于水,移入 1 000 ml 容量瓶,稀释
至标线,摇匀,贮于棕色具塞玻璃瓶内。
5.8 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c(Na2S2O3)≈0.1 mol/L。
称取 25 g 硫代硫酸钠(Na2S2O3·5H2O),溶于新煮沸并已冷却的水中,加 0.20 g 无水碳酸钠,稀
释至 1 000 ml,贮存于棕色玻璃瓶中保存。若溶液呈现浑浊时,应加以过滤。0~4℃可保存 6 个月,临
用标定。
标定方法:吸取 10.00 ml 碘酸钾标准溶液(5.7),置于 250 ml 碘量瓶中,加入 85 ml 新煮沸并已
冷却的水,加 1.0 g 碘化钾(5.2),振荡至完全溶解后,再加入 10.0 ml 盐酸溶液(5.5),立即盖好瓶
塞,混匀。在暗处置放 5 min 后,用硫代硫酸钠溶液(5.8)滴定至淡黄色,加 5 ml 淀粉指示剂(5.10),
继续滴定至蓝色刚好褪去,记录消耗硫代硫酸钠溶液的体积(V)。按式(1)计算硫代硫酸钠溶液
的浓度:
2 2 3
0.01 10.00(Na S O)c
×= (1)
式中: --硫代硫酸钠溶液的浓度,mol/L; 2 2 3(Na S O)c
V--标定碘酸钾所用硫代硫酸钠溶液的体积,ml。
5.9 硫代硫酸钠标准使用液
吸取 50.00 ml 标定过的硫代硫酸钠溶液(5.8),置于 500 ml 容量瓶中,用新煮沸并已冷却的水稀
释至标线,摇均,临用现配。
5.10 淀粉指示剂:w=0.20%。
称取 0.20 g 可溶性淀粉,加少量水调成糊状,慢慢倒入 100 ml 沸水中,继续煮沸至溶液澄清,冷
却后贮于细口瓶中,临用现配。
6 仪器和设备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 A 级玻璃仪器。
6.1 烟气采样器:0~1 L/min。
6.2 采样管:玻璃或聚四氟乙烯材质。
注:氯气在有水蒸气存在时,生成盐酸和次氯酸,具有很强的腐蚀性,因此采样管应采用玻璃或聚四氟乙烯材质制
作。
6.3 多孔玻板吸收瓶:125 ml。
6.4 棕色酸式滴定管:25 ml 或 50 ml。
6.5 碘量瓶:250 ml。
7 样品
7.1 样品采集
采样点位布设及采样方法按 GB/T 16157 执行。采样时,串联两个多孔玻璃板吸收瓶,瓶中各装 30~
40 ml 氢氧化钠吸收液(5.6),以 0.5~1 L/min 流量采样,采样 10~30 min。
7.2 样品保存
样品采集应尽快分析,若不能当天测定,应将样品密封后置于冰箱,0~4℃保存,5 d 内测定。
8 分析步骤
8.1 试样制备
采样后,将两管样品溶液全部转移到 100 ml 容量瓶中,用吸收液(5.6)洗涤吸收管及吸收瓶,合
并转移到此容量瓶中,加吸收液至标线,混匀。
8.2 试样测定
吸取 25.00 ml 试样(8.1)于碘量瓶中,加入等体积水,加入 2.0 g 碘化钾(5.2),待溶解后,加
10.0 ml 盐酸溶液(5.4),密塞、混匀,于暗处放置 5 min。用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5.9)滴定至淡黄色,
加入 5 ml 淀粉溶液(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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