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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HJ 582-2010 (HJ582-2010) | | 中文名称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Constructional project of pesticide | | 行业 | 环保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Z0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 | | 字数估计 | 29,254 | | 发布日期 | 2010-09-06 | | 实施日期 | 2011-01-01 | | 引用标准 | GB 5085; GB 18484; HJ/T 2.1; HJ 2.2; HJ/T 2.3; HJ 2.4; HJ/T 164; HJ/T 166; HJ/T 169; HJ/T 176 | | 标准依据 |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0年第63号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农药(原药、制剂和中间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所有农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农药类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可参照执行。 |
HJ 582-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
Technical guideline for 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
-Constructional project of pesticide
2010-09-06 发布
2011-01-01 实施
环 境 保 护 部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公 告
2010年 第 63号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保护环境,防治污
染,规范和指导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为国家环境保护
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该标准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由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出版,标准内容可在环境保护部网站
特此公告。
2010年 9月 6日
目次
前言..iv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工作原则和一般规定 2
5 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现状调查..3
6 评价区污染源现状调查与评价..3
7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3
8 工程分析..5
9 现有工程回顾性评价 8
10 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分析..9
11 环境保护措施技术论证 9
12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1
13 环境风险评价..12
14 厂址合理性分析与论证.12
15 污染物总量控制分析..13
16 公众参与.13
17 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制度 13
1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13
19 评价结论.13
附录 A(规范性附录) 环境影响矩阵识别表..14
附录 B(资料性附录) 评价因子参考表.15
附录 C(资料性附录) 多介质环境目标值估算方法 21
附录 D(规范性附录) 污染物产生情况汇总内容 22
附录 E(规范性附录) 污染物排放量汇总内容..23
附录 F(资料性附录) 清洁生产指标一览表 24
iii
iv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保护环境,规范和
指导农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农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附录 A、附录 D和附录 E为规范性附录,附录 B、附录 C和附录 F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伊尔姆环境资源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上海化工研究院、沈阳化工研究院。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 2010年 9月 6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1年 1月 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农药建设项目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药(原药、制剂和中间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所有农药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农药类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85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GB 18484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
HJ/T 2.1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
HJ 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
HJ/T 2.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面水环境
HJ 2.4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T 164 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6 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 169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T 176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农药中间体
指主要用于农药合成的中间体。
3.2
反应转化率
表示化学反应进行的程度(深度),即关键组分参加反应的百分率。反应转化率等于某一反应物的
转化量与该反应物的起始量之比。
3.3
产品收(得)率
指生产产品所消耗的关键组分量与该关键组分起始量之比。
3.4
特征污染物
指除建设项目排放常规污染物外的特有污染物,包括与评价项目相关的本地区特征性污染物、污染
已较为严重或有污染加重趋势的污染物、项目实施后可能导致潜在污染或对周边敏感保护目标产生影响
的污染物,如农药及其异构体等。
3.5
农药类别
指杀虫剂、杀螨剂、杀菌剂、除草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杀鼠剂等。
3.6
环境毒理
指农药对鸟类、鱼类、水蚤、藻类、蜜蜂、家蚕等非靶标生物的毒性影响。
3.7
环境行为
指吸附性、移动性、挥发性、光降解、水解、土壤降解。
4 工作原则和一般规定
4.1 一般规定
农药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原则上执行现行的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本标准对农药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工作提出新要求的,则按本标准要求开展工作。
4.2 环境影响识别
4.2.1 在农药项目建设时序上,影响因素识别包括建设期(施工期)、运行期(投产运行和使用)、服
务期满后(生产企业使用寿命期结束后仍继续产生影响的)。
4.2.2 农药建设项目影响对象识别包括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要素;要素识别应包括环境空
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陆域及水生生物、渔业资源、农业生产、主要保护区等。
4.2.3 在调查区域环境特征和分析农药建设项目特征污染物基础上,应重点对毒性高、环境影响敏感
的特征污染物进行环境影响识别,关注农药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的长期累积影响。
4.2.4 环境影响识别及其表达可采用列表清单、矩阵等方式。矩阵识别表见附录 A,并可依据农药建
设项目特征和区域环境特征,对识别表中的内容进行调整。
4.3 评价因子的确定
4.3.1 依据工程特点,识别农药建设项目的污染因子;结合区域环境特征,按环境要素确定评价因子。
4.3.2 符合下列基本原则之一的,应作为评价因子:
a)国家或地方法规、标准中限制排放的;
b)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
c)具有持久性、难降解性和毒性特征的;
d)具有“三致”毒理特性的;
e)具有明显恶臭影响特征的;
f)项目环境影响特征污染物。
4.3.3 评价因子选择可参考附录 B。
4.4 评价标准的确定
4.4.1 环境质量评价标准应依据农药建设项目所在地区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执行相应环境要素的国家
或地方环境质量标准。
4.4.2 污染物排放标准应执行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4.4.3 对于评价因子无国家和地方标准的,可参照国外、国际标准执行。
4.4.4 评价因子未有参照值的,可按照毒理性指标经多介质环境目标值(MEG)估算方法(见附录 C)
计算,提出环境管理推荐控制限值。
4.4.5 评价标准须由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确认。
5 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现状调查
5.1 重点调查内容:
a)区域内河流、湖泊(水库)、海湾等地表水水文特征,并给出区域地表水系图;
b)区域内农药建设项目关联排污口下游(感潮河段包括上游)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并给
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布图与灌溉区分布图;
c)所涉及水域与国家及地方重点控制水域的关系,并附图说明;
d)区域内集中地下水饮用水源及保护区的概况,并附图说明。
5.2 重点关注区域农作物、经济作物、水生生态及野生动植物等生态现状。
6 评价区污染源现状调查与评价
6.1 调查重点
a)根据农药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点和工程特征,重点调查与农药建设项目排放相同污染物的
污染源;
b)除对现有污染源进行调查外,还应调查在建和拟建项目。
6.2 调查内容
a)列表说明评价区域内污染源分布情况(与农药建设项目的方位和距离),主要污染因子及源强,
重点调查评价区域内与农药建设项目排放相同污染物的污染源;
b)调查农药建设项目依托的公用工程和环保设施建设与运行情况。
6.3 污染源分析
按等标污染负荷和等标污染负荷比统计排序,明确区域主要污染物及其主要污染源。
7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7.1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a)现状监测点设置原则:应按 HJ 2.2不同评价等级的要求确定布点数量和位置,原药和中间体建
设项目现状监测点应覆盖评价范围内的主要大气敏感区;制剂或分装建设项目可只在厂界外近
距离的敏感点布设监测点位;改扩建项目还应设置无组织排放监控点位。
b)对于改、扩建项目,考虑生产设施间歇排放的特点,应按生产周期合理安排监测时段,其中
1小时平均浓度的监测时段须包括生产周期中排放强度最大的时段,并给出对应的生产负荷及
排放状况。
c)现状评价宜以 1小时平均浓度评价为主。
7.2 地表水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a)废水直接或间接排入地表水体的农药建设项目,均应进行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
b)给出受纳水体至上一级水域的水系详图,标注排污口位置、排污口下游第一个饮用水及灌溉取
水口位置,标明国控、省控及市控监测断面。监测断面应包括对照断面、控制断面和混合断面;
调查范围内重点保护水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养殖区附近水域应设置监测断面。
c)监测因子包括常规污染物和特征污染物。常规污染物应包含全盐量;特征污染物应依据评价因
子识别结果确定。
d)监测因子有超标、接近标准限值或特征污染物有检出时,应分析其原因。
7.3 土壤现状调查与评价
7.3.1 新建项目
a)资料收集:收集厂址区域的土壤图、土类、成土母质等土壤基本信息资料,以及工农业生产排
污、污灌、化肥农药施用情况资料。
b)依据平面均匀分布、垂向分层的原则,原则上厂界内布设不少于 3个土壤柱状采样点(主导风
向的上、下厂界、主要生产装置区),每个柱状样取样深度均为 100 cm,分取三个土样:表层
样(0~20 cm),中层样(20~60 cm),深层样(60~100 cm);并应根据厂区内不同土壤类型
差异、厚度与农药建设项目占地规模适当调整采样点数;具体按照 HJ/T 166执行。
c)监测因子除常规项目外,还应包括在土壤中具有积累性、对环境危害较大、毒性较强的特征污
染物。
d)采用国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和区域土壤背景值对分析结果分别评价;一般以单项污染指数、污
染累积指数为主,污染超标倍数、污染样本超标率为辅。评价结果应为厂区分区防渗和平面布
置调整提供依据。
7.3.2 改扩建项目
a)资料收集除 7.3.1 a)所列资料外,还应收集以前的场地调查报告、场地历史、场地平面布置、
危险废物储存、地下管道系统、污染事故报告等资料;分析确定潜在的污染源和污染区域。
b)现有厂址监测点位应选择在可能存在污染的区域;主要考虑化学品储藏和易泄漏区、地下储罐
区、地下管道(污水管网)、主导下风向最大落地地带等区域。
c)宜根据厂区运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化学品筛选监测因子,主要包括重金属、无机化合物、农药类、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类和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类等,进行全面分析。
d)对于无国家或地方标准的污染物可以参考国际相应标准。评价结果应为是否需要制定和实施相
应的补救措施提供依据。
7.3.3 搬迁项目原厂址
a)资料收集与 7.3.2 a)所列资料相同。
b)原厂址区域内采集土壤样品,重点在可能存在污染的区域布点;土壤柱状采样点原则上不少于
5个点(主导风向下厂界、主要各生产装置区、罐区、危险废物堆存场、物料输送及排污管线
等)。
c)宜根据厂址运行过程中所涉及的化学品筛选监测因子,主要包括重金属、无机化合物、农药类、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类和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类等,进行全面分析。同时根据厂区历史运行过程
中所用的化学品适当筛选监测因子。
d)评价结果应根据场地未来使用性质,为制订和实施相应的修复计划提供依据。
7.4 地下水现状调查与评价
7.4.1 新建项目
a)收集有关水文地质资料或进行现场土孔钻探和监测井安装,确定厂区地质状况(如地质类型和
地层厚度等)、水文地质条件(地下水水力梯度、含水层边界、地下水埋深、地下水流向等),
着重调查潜水含水层。
b)根据区域潜水地下水的流向,至少布设 3个监测井,原则上厂址地下水流向上游厂界 1个、下
游厂界 2个,适当关注侧向厂界外近距离敏感点,并纳入日常监测计划。
c)测定地下水水位、物理化学参数(如 pH、电导率和温度等),监测因子除常规因子外,尽量与
土壤监测因子相对应;原则上应进行枯、丰两期监测;并采用相应标准评价与分析。
7.4.2 改扩建项目
a)监测点位布设应包括厂区、生产装置、管道与排污沟渠、危险废物等固体废物的堆存场和厂外
附近区域;监测系统需要包括对应的监测井,并且安装在合适位置和深度;同时,应按照地下
水流向及其与污染产生位置的相对关系,适当布设点位,以便观察土壤污染对地下水的影响,
在可疑污染地块布置 1个点,并在其上游布置 1个背景点。
b)按照现有装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构成的影响程度来筛选监测因子。
c)在运行期内,须制订监测方案,实施周期性的监测。
d)潜水污染现状采用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对于无标准的因子,按照 HJ/T 164
有关规定进行评价。对于地下水已被污染的场地,须制订和实施相应的补救措施。
7.4.3 搬迁项目原厂址
a)监测点位布设应包括厂区和厂外附近区域;另外,根据场地的历史运行状况确定在可能存在污
染的区域内布设监测点位。
b)按照原有装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构成的影响程度来筛选监测因子。
c)潜水污染现状采用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对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对于无标准的因子,按照 HJ/T 164
有关规定进行评价。对于地下水已被污染的,应视地下水利用性质和敏感性,确定实施相应的
修复计划。
7.5 生态现状调查与评价
a)调查评价区内陆生生态和水生生态质量现状。
b)应进行水生生态调查,水生生态调查包括评价区内鱼类、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和底栖动物的种
类和数量,监测底泥沉积物。
8 工程分析
8.1 工程分析要点
8.1.1 贯彻执行产业技术政策、能源政策等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体现清洁生产、节能减排、达标排放、
“以新带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环保要求。
8.1.2 数据资料要具有真实性、准确性,采用类比或引用资料、数据时,应充分分析其可比性和时
效性。
8.1.3 工程分析既要涉及生产全过程和全因素,又要突出分析重点,体现农药建设项目的工程环境影
响特征。
8.2 工程分析的基本要求
a)工程分析应包括工程概况、工艺原理及流程、污染源分析、环保措施、排污总量、总图布置方
案等内容。
b)对批次间歇式生产,应按批次实投量进行物料平衡和污染源强核定,确定单位时间排污量、排
放时间和排放方式,其中废气给出单位时间最大排污量。
c)宜将各中间体与农药合成分别进行物料平衡核算;按照产污节点给出污染源强,对同一产污节
点产生的高浓度和低浓度废水分别统计。
d)技改扩建项目应说明技改扩前后工程内容、产品方案、排污总量的变化。设置企业已建、在建
工程的回顾评价专题。
e)企业搬迁、关停应设置退役期工程分析,依据原厂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管线等分布,识别污
染源和污染因子,明确废弃化学品、受污染的构筑物和废弃设备、受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等的
处理处置方法和去向。根据对可能存在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结果,提出恢复或修复措施。
8.3 工程分析的内容和方法
8.3.1 产品及产品方案
a)说明主、副产品名称,纯度,生产规模,生产运行方案(生产连续性、季节性;生产批次量、
生产周期;年运行时数等)。
b)说明农药产品通用名、商品名和化学结构式,农药登记证号,农药生产批准证书或农药许可证
(新建项目除外),农药类别,农药产品规格(有效成分及大于 0.1%的杂质名称与含量、剂型),
产品质量标准,产品理化性质,使用范围,施用方式,主要毒性,环境毒理,环境行为,包装
以及环保要求。
8.3.2 工程内容
a)按主体工程、辅助工程、配套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分项说明建设内容和规模。
b)说明工程依托设施的内容,分析依托的可行性,明确其可能存在的制约因素及解决方案。厂外
依托重点关注区域集中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危险废物及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光气和氯
气等危险化学品的储运、管线输送,附相关依托协议。厂内依托关注公用工程、储运、管网系
统等。
8.3.3 物料、资源和能源消耗、储运及特性
a)说明原辅材料、燃料、制冷剂、导热介质等成分、含量,使用量和消耗量,来源、包装、储运
情况;说明危险物料输送管道的特征参数,路由和长度,材质与防护,架设方式等。
b)说明各类化学品物质特性数据资料,包括理化性质,危害特性,燃爆危险性,毒性和环境毒理
数据等。
c)公用工程中说明用水总量,新鲜水量,循环水量,水质和来源;用电负荷、耗电量及其来源;
工业气体和蒸汽规格、消耗量及其来源等。
8.3.4 工艺原理及流程描述
a)阐述合成工艺原理、工艺路线和主要生产步骤。列明主、副化学反应方程式,说明反应转化率、
产品收(得)率。反应方程式应体现主要反应过程、原料使用、反应产物(主或副产品、主要
中间体、“三废”物质)。
b)详述生产工艺过程,应包括原料配制、产品生产、物料储存和转移、产品包装、物料回收、污
染物处理等。说明物料投加位置和方式,物料走向,装置(单元)操作条件,产物和污染物排
出位置,污染物去向,物料回用去向。
c)给出带污染源节点的生产工艺流程图。工艺流程图应示意工序操作单元,诸如反应合成、相分
离、蒸馏或精馏、萃取、洗涤、过滤、干燥等;图中应标明单元名称、物料名称、物料走向、
投料位置、产污点位置及编号等。
d)工艺过程描述应与工艺流程图示的单元名称、物料名称、污染源符号和编号相一致。
8.3.5 污染源分析
a)根据生产运行方式(如开停车程序、生产连续性)、设备类型和单元操作条件(如洗涤方式、温
度和次数,真空泵类型与真空度等),识别正常工况和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产生源,确定污染物
产生、排放方式(连续或间歇,有组织或无组织)。
b)应重点对储运、加料、混合、反应、分层、洗涤、过滤、干燥、萃取、蒸馏或精馏、结晶、吸
附和脱附、粉碎、筛分、包装、真空系统、污染物处理等工序(单元)进行污染源分析。
c)按生产工序和物料消耗,核算各工序的物料平衡(对批次间歇式生产,应按批次的物料消耗进
行平衡),给出平衡图表。对有毒有害物料应进行单一物料和主要元素平衡。总物料平衡核算应
考虑原料带入水量、作为原料的用水量和反应生成水量。
d)新建项目按生产单元、建设项目进行给排水平衡,改扩建项目还应进行全厂给排水平衡;给出
水平衡图表,说明重复用水水质和环节,列出新鲜水用量、重复用水量和重复用水率、污水回
用率等指标。
e)通过物料、水资源利用的合理性分析,提出进一步提高物料利用和节水的途径与措施。
f)根据物料平衡结果和流向分布,核定正常工况下产污源的污染物组分和产生量。说明废气无组
织排放量、废气和废水非正常工况下排放量核算依据。
g)污染源强应在物料平衡结果基础上,结合资料类比或数据引用方法加以确定。资料类比应分析
类比对象之间的相似性和可比性,数据引用应说明其有效性和代表性。
h)生物类农药要关注产品后处理过程的污染源强分析,其中应给出固体废物中农药有效成分及其
他有毒有害物质的含量。
i)污染物产生按污染源名称或编号、污染物因子、产生强度和产生方式汇总,具体内容见附录 D。
8.3.6 拟采取的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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