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HJ 652-2013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HJ 652-2013 | 419 | HJ 652-2013 | <=3 |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HJ 652-2013 (HJ652-2013) |
| 中文名称 |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 |
| 英文名称 | Compiling guideline of eco-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reclamation plan for mining(On trial) |
| 行业 | 环保行业标准 |
| 字数估计 | 16,190 |
| 引用标准 | HJ 651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的原则、程序、 内容和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矿山及生产和闭坑矿山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 |
HJ 652-2013: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规范(试行)
HJ 652-2013 英文名称: Compiling guideline of eco-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reclamation plan for mining(On tria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
编制规范(试行)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编制的原则、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矿山及生产和闭坑矿山编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
5 方案(规划)编制背景资料收集与现状调查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监测分析、人员访谈等方式开展调查,确定矿山生态环境
保护与恢复方案(规划)范围、时限。
5.1 资料收集
5.1.1 背景资料和专业资料
矿区自然地理资料、地质资料;土地利用、农业、林业、城乡建设等规划资料;矿山
开发利用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产资源开发建设项目环
评、矿山土地复垦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等生态环境保
护相关资料;矿山开发相关政府文件等。
5.1.2 矿山变迁资料
反映矿山及其邻近区域的开发及活动状况航片或卫片,其它有助于评价矿区生态破坏
和环境污染的历史资料;矿山资源开发利用变迁过程中的建筑、设施、工艺流程和产生污
染等的变化情况。
5.1.3 社会经济资料
矿山所在地的经济现状和发展规划、人口密度和分布、敏感目标分布等。
5.2 现状调查
5.2.1 调查方式
5.2.1.1 现场踏勘
应对矿山开采工艺过程、矿山及周边生态环境状况、自然环境及人文景观、社会经济
状况进行全面踏勘。
5.2.1.2 监测分析
必要时,应对矿山及受影响区域大气、水体、声环境、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监测,
以及对受保护的动植物进行生态监测。
5.2.1.3 人员访谈
访谈对象为矿山的现状或历史的知情者,包括地方政府的行政人员、矿山及其周边居
民、矿山土地不同阶段使用者、以及熟悉当地情况或矿山的第三方等。访谈内容主要包括
矿区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历史及现状、社会经济状况等。
5.2.2 调查内容
5.2.2.1 土地利用现状
踏勘和记录矿区土地功能和性质;土地利用的类型;废弃地恢复利用情况等。
5.2.2.2 地质、地形和地貌
踏勘和记录矿山及其周围区域的水文、地质与地形地貌。
5.2.2.3 矿山开采基本情况
踏勘和记录矿山范围、矿床赋存条件、采选矿工艺与设备、尾矿及废石(矸石)处理
与处置和生产能力、水耗、电耗等矿山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
5.2.2.4 区域生态环境现状
踏勘和记录矿区大气、水体、土壤、固体废弃物污染及环境质量状况;动植物分布状
况;植被破坏、地表沉陷等生态破坏状况;矿山开采历史遗留的环境污染问题等。
5.2.2.5 社会经济及人文景观情况
踏勘和记录矿山所在地的工农业总产值、人口数量、人均耕地、人均收入、三大产业
组成比例、重点发展产业、周边景观位置及分布,以及区域所在地的经济现状和发展规划等。
6 方案(规划)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与预测
6.1 主要生态环境问题识别与分析
结合矿区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分析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污染及生态破坏的范围、
程度。包括对矿区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的影响与分析(主要是对动物、植物、森林、草
地资源等的影响);矿山生产对大气污染影响与分析;矿山生产对水体(地表水、地下
水)的影响与分析;矿山生产对土壤质量及污染的影响与分析;水土流失影响与分析、地
表沉陷对土地资源的破坏、生态功能下降的情况、工业场地“三废”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情
况,以及人文景观的防护措施等。新、改(扩)建矿山可根据环境影响评价预测结果说明
方案实施期内生态环境破坏情况。
6.2 矿山环境污染治理情况分析
根据调查结果,分析矿山目前环保装备水平、“三同时”履行情况、运行状况、污染
治理技术水平、污染物排放情况、是否满足现行环保标准要求和总量控制要求等,分析存
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6.3 生态环境影响预测
结合矿床开拓布局和采掘规划或计划,对采矿活动在方案(规划)期内不同年份造成
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进行预测,包括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范围和强度。明确矿山生态
恢复与污染治理的重点,确定重点治理区、次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
7 方案(规划)编制要点
7.1 范围与时限
规划以矿区为基准,包括其生态环境影响范围。编制含矿山服务年限在内的规划,一
般分近期、中期和矿山服务期满(闭坑)后三个阶段。
方案期限。对于新建和改(扩建)矿山,方案编制应以矿山基本建设完成、未投产前
的年份为基准年,对于已投产矿山,方案编制以前一年为基准年。方案应根据不同矿种特
点原则上 3-5 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编制、审批、实施和验收。
7.2 方案(规划)分区
分区应根据矿山企业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状况现状调查、评价与预测确定,按照重点
治理区、次重点治理区和一般治理区进行分区。
重点治理区一般指排土场、尾矿库、塌陷区等。一般治理区指矿山生活区、办公区
等。其他为次重点治理区。
7.3 方案(规划)目标
编制规划,应按照国家和地方对矿山清洁生产、污染控制、水土保持、生态恢复治理
等方面的要求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总体目标、阶段目标和具体指标,制定各阶
段规划的切实可行目标指标体系。
制定方案,应根据矿山企业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状况及相关技术政策和标准,分阶段
确定目标和指标。
7.3.1 清洁生产指标
包括采选矿生产工艺先进性及装备技术水平、资源能源利用指标、综合利用指标、环
境管理要求,并符合相应的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7.3.1.1 资源能源利用指标
采矿回采率(%)、采矿贫化率(%)、选矿金属回收率(%)、耗水量(m3/t)、电
耗(kw.h/t)等。
7.3.1.2 综合利用指标
采矿废石(矸石)利用率(%)、矿坑(露天、井下)涌水利用率(%)、选矿尾矿
综合利用率(%)、选矿水重复利用率(%)等。
7.3.2 污染控制指标
包括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废气排放达标率(%)、作业环境粉尘合格率
(%)、固体废弃物安全处置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生活污水处理率
(%)、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率(%)、声环境质量达标率
(%)等。
7.3.3 水土保持指标包括扰动土地整治率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林草覆盖率(%)等。
7.3.4 生态恢复指标
包括矿山损毁土地恢复率(%)、工业广场及办公生活区绿化率(%)、污染场地治
理达标率(%)等。
7.4 方案(规划)工程措施
方案(规划)应对各类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技术指标、
实施时间等进行说明,对各类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要求应当符合 HJ 651 规定。
7.4.1 污染防治工程
7.4.1.1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包括采选矿生产过程粉尘污染控制及有害气体防治等工程。
7.4.1.2 水污染防治与水资源保护工程
包括采选矿过程中产生的矿坑水、排土场淋溶水、选矿废水及生活污水等治理。根据
矿山废水形成的条件和原因,从减源、减量、减时三个方面进行预防或减轻其危害程度,
采取截流减源、减少疏干水量、改进工艺减少废水产生量、废水循环利用等工程措施,保
护矿区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
7.4.1.3 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利用工程
包括排土场、尾矿库有价值元素选别、建筑及其他材料应用;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
包括安全贮存、植被复垦等。
7.4.1.4 噪声与振动控制工程
包括矿山生产爆破冲击波与爆破振动;采选矿设备及道路运输噪声等控制工程。
7.4.2 生态恢复与重建工程
包括采矿表土资源管理、采矿过程生态恢复与重建(含采矿坑或沉陷区生态恢复与重
建)、排土(矸石)场生态恢复与重建、选矿场及尾矿库生态恢复与重建、工业场地生态
恢复与重建,以及必要的土壤污染治理工程等。
7.4.3 水土保持建设工程
包括土地整治、拦渣、防洪排导、植被复垦等工程。
7.4.4 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程
包括矿山开采过程中和服务期满后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地面塌陷、地裂缝的预防
措施,滑坡、崩塌的预防治施,泥石流的预防治施等);地下含水层保护措施;矿区地形
地貌景观(包括人文景观)保护与恢复工程措施等。
7.4.5 生态产业工程
可产生经济效益的生态产业,如建材业(固废利用)、花卉苗圃园等。
7.5 矿山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
提出矿山生态环境监测(地面与遥感)方案 和生态环境评估方法等。
7.6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效果
依据建设工程和生态监测绘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程实施后的生态恢复与
重建效果,并附效果图。
7.7 投资估算
包括生态恢复与重建、环境污染治理、水土保持、资源综合利用(固废资源)、生态
产业发展等工程所需要的资金估算,工程实施与执行计划(含资金计划)。
7.8 效益分析
效益主要体现在社会、经济及生态环境效益三个方面。
7.9 实施方案(规划)保障措施
包括组织管理措施、技术保障措施、资金保障措施(资金来源、渠道、责任主体)等。
8 方案(规划)报告编制
8.1 报告书文本内容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规划)报告书的内容结构参见附录 A-1 方案(规
划)报告编写大纲。可根据矿山实际情况适当增、减有关内容。
8.2 资料性附件
报告书的资料性附件参见附录 A-2 方案(规划)报告书附件,可根据矿山实际情况适
当增、减有关内容。
附录 A-1 方案(规划)报告编写大纲
1.总论
1.1 任务由来
说明方案(规划)编制任务的由来、背景资料等。
1.2 必要性和意义
阐述方案(规划)编制的的政策符合性和规划一致性,论述方案(规划)的实施对修
复矿山生态环境,改善矿区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作用与意义。
1.3 方案(规划)编制的依据
国家、地方、部门、行业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政策性文件等。
1.4 方案(规划)涵盖范围、基准年及实施时限
方案(规划)涵盖范围以矿山全部区域,包括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同时考虑矿
山开采影响范围内的生态环境问题。
方案编制应以矿山基本建设完成、未投产前的年份为基准年,对于已投产矿山,《方
案》编制以前一年为基准年。方案应根据不同矿种特点原则上 3-5 年为一个周期,中远期
与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相一致,规划应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要求适时调整。
2.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2.1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维护矿区生态环境安全为重点,针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
以及产生的主要生态环境问题,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提出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主
要措施,及时治理受损的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造成的危害,促
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2 基本原则
保护优先、防治结合,景观相似、功能恢复,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科技引领、注重实效。
3.规划区的基本概况
3.1 矿区所处行政区划
包括位置、分布范围、地理坐标、区位条件等。
3.2 矿区及周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包括人口、教育、工业和能源生产、农业与土地利用、交通运输、人文景观等方面内容。
3.3 矿区自然条件概况
包括气象气候、地质、水文、土壤、植被等。
3.4 矿山开采基本情况
包括储量、设计生产能力、可采矿层及其基本特征、采选工艺及设备等。
4 生态环境现状调查与预测、评价
4.1 矿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系统调查
包括土地资源、动植物资源、陆生生态系统、水生生态系统等。
4.2 矿区土地、动植被资源的占用与破坏
包括土地利用现状改变,地貌景观破坏、水土流失控制、土地沙化、土壤盐碱化及污
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