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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HJ 767-2015 (HJ767-2015) | | 中文名称 | 固体废物 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 | 英文名称 | Solid waste. Determination of total barium. Graphite furnace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photometry | | 行业 | 环保行业标准 | | 字数估计 | 13,111 | | 发布日期 | 2015-11-20 | | 实施日期 | 2015-12-15 | | 引用标准 | HJ/T 20; HJ/T 298; HJ/T 299; HJ/T 300; HJ 557 | | 标准依据 | 环境保护部公告2015年第73号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及固体废物浸出液中钡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及固体废物浸出液中钡的测定。 |
HJ 767-2015: 固体废物 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HJ 767-2015 英文名称: Solid waste. Determination of total barium. Graphite furnace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photometry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固体废物 钡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体废物及固体废物浸出液中钡的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废物及固体废物浸出液中钡的测定。
当固体废物取样量为 0.1 g,消解定容至 250 ml 时,本方法检出限为 6.3 mg/kg,测定下限
为 25.2 mg/kg。当固体废物浸出液取样体积为 25 ml,定容至 50 ml,进样量为 20 μl 时,本方
法检出限为 2.5 μg/L,测定下限为 10.0 μg/L。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HJ/T 20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
HJ/T 2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T 299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硫酸硝酸法
HJ/T 300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醋酸缓冲溶液法
HJ 557 固体废物 浸出毒性浸出方法 水平振荡法
3 方法原理
固体废物或固体废物浸出液经消解后,注入石墨炉原子化器中,经过干燥、灰化和原子
化,钡化合物形成的钡基态原子对 553.6 nm 特征谱线产生吸收,其吸收强度在一定范围内与
试液中钡的质量浓度成正比。
4 干扰和消除
4.1 试样中钾、钠和镁的总浓度为 500 mg/L、铬为 10 mg/L、锰为 25 mg/L、铁和锌总浓度
为 2.5 mg/L、铝为 2 mg/L、硝酸为 5%以下时,对钡的测定无影响。当这些物质的浓度超过上
述质量浓度时,可采用样品稀释法或标准加入法消除其干扰。
4.2 试样中钙的浓度大于 5 mg/L 时,对钡的测定产生正干扰。当注入原子化器中钙的浓度在
100 mg/L~300 mg/L 时,钙对钡的干扰不随钙浓度变化而变化。根据钙的干扰特征,加入基
体改进剂硝酸钙,既可消除记忆效应又能提高测定的灵敏度。若试样中钙的浓度超过 300
mg/L,应将试样适当稀释后测定。
4.3 当样品基体成份复杂或者不明时,应采用样品稀释法或标准加入法,用于考查样品是否
宜用校准曲线法直接定量。标准加入法曲线绘制见附录 A,标准加入法的适用性判断见附录 B。
5 试剂和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分析时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分析纯试剂,实验用水为新制备的去离子水。
5.1 硝酸(HNO3):ρ=1.42 g/ml,优级纯。
5.2 盐酸(HCl):ρ=1.19 g/ml,优级纯。
5.3 氢氟酸(HF):ρ=1.49 g/ml,优级纯。
5.4 高氯酸(HClO4):ρ=1.68 g/ml,优级纯。
5.5 硝酸钡[Ba(NO3)2]:光谱纯。
5.6 硝酸钙[Ca(NO3)2·4H2O]:优级纯。
5.7 氩气:纯度≥99.999%。
5.8 硝酸溶液:1+1(v/v),用(5.1)配制。
5.9 硝酸溶液:1+9(v/v),用(5.1)配制。
5.10 硝酸溶液:1+99(v/v),用(5.1)配制。
5.11 盐酸溶液:1+1(v/v),用(5.2)配制。
5.12 钡标准贮备液:ρ(Ba)=1 000 mg/L。
使用市售的有证标准溶液或称取 0.190 3 g 硝酸钡(5.5)(精确至 0.000 1 g),加入 1 ml
硝酸(5.1)溶解,必要时可加热。移入 100 ml 容量瓶中,用硝酸溶液(5.10)定容至标线,混匀。
5.13 钡标准中间液:ρ(Ba)=10.00 mg/L。
准确移取钡标准贮备液(5.12)10.00 ml 于 1 000 ml 容量瓶中,用硝酸溶液(5.10)定容
至标线,混匀。可在 4 ℃下冷藏保存 30 d。
5.14 钡标准使用液:ρ(Ba)=1.00 mg/L。
准确移取钡标准中间液(5.13)10.00 ml 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硝酸溶液(5.10)定容至
标线,混匀。临用现配。
5.15 硝酸钙溶液:ρ(Ca)=500 mg/L。
准确称取 0.295 g 硝酸钙(5.6),用硝酸溶液(5.10)溶解并稀释定容至 100 ml,混匀。
6 仪器和设备
6.1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具有背景校正功能)。
6.2 热解涂层石墨管。
6.3 电热板或石墨消解仪:具有温控功能(温度稳定±5 ℃),最高温度可设定至 180 ℃。
6.4 微波消解仪:输出功率 1 000 W~1 600 W。具有可编程控制功能,可对温度、压力和时
间(升温时间和保持时间)进行全程监控;具有安全防护功能。
6.5 消解罐:由碳氟化合物(可溶性聚四氟乙烯 PFA 或改性聚四氟乙烯 TFM)制成的封闭罐
体,可抗压(170 psi~200 psi),耐酸和耐腐蚀,具有自动泄压功能。
6.6 天平:精度 0.01 g。
6.7 分析天平:精度 0.0001 g。
6.8 三角瓶:150 ml。
6.9 玻璃小漏斗:可放于三角瓶口。
6.10 聚四氟乙烯坩埚:50 ml。
6.11 容量瓶:25 ml,50 ml,100 ml,250 ml。
6.12 抽滤装置:配有孔径为 0.45 μm 醋酸纤维或聚乙烯滤膜。
6.13 筛:非金属筛,100 目。
7 样品
7.1 样品采集与保存
按照 HJ/T 20 及 HJ/T 298 的相关规定进行固体废物样品的采集和保存。
7.2 样品制备
7.2.1 固体废物
按照HJ/T 20的相关规定进行固体废物样品的制备。对于固态或可干化半固态样品,称取
10 g样品(m1,精确至0.01 g),自然风干或冷冻干燥,再次称重(m2,精确至0.01 g),研磨,
全部过100 目筛(6.13)备用。
7.2.2 固体废物浸出液
按照 HJ/T 299 或 HJ/T 300 或 HJ 557 的相关规定进行浸出液制备。浸出液如不能很快进行
处理分析,应加硝酸(5.1)酸化(1 L 浸出液加入 10 ml 硝酸(5.1)),并尽快消解,不要超过24 h。
7.3 试样制备
7.3.1 固体废物试样
7.3.1.1 电热板消解法
称取 0.1 g 过筛后的样品(m3,精确至 0.000 1 g)于 50 ml 聚四氟乙烯坩埚(6.10)中。用
少量水湿润后加入 10 ml 盐酸(5.2),于通风橱内的电热板上低温(95 ±5℃ ℃)加热,使样
品初步分解(有机质含量较高的样品,需提前加入盐酸(5.2)浸泡过夜)。待蒸发至约剩 3 ml
时取下稍冷。加入 5 ml 硝酸(5.1)、5 ml 氢氟酸(5.3)、3 ml 高氯酸(5.4),加盖后于电热板
上中温(120 ±5℃ ℃)加热 1 h。开盖,电热板温度控制在(140 ±5℃ ℃),继续加热,并经
常摇动坩埚。当加热至冒浓白烟时,加盖使黑色有机碳化物分解。待坩埚壁上的黑色有机物
消失后,开盖,驱赶白烟并蒸至内容物呈粘稠状。视消解情况,可补加 3 ml 硝酸(5.1)、3 ml
氢氟酸(5.3)、1 ml 高氯酸(5.4),重复上述消解过程。取下坩埚稍冷,加入 2 ml 硝酸溶液(5.8),
温热溶解可溶性残渣。冷却后转移至 250 ml 容量瓶中,用实验用水淋洗坩埚,将淋洗液全部
转移至容量瓶中,用实验用水定容至标线,混匀,待测。
若使用石墨消解仪替代电热板消解样品,可参照上述步骤进行。
7.3.1.2 微波消解法
称取 0.1 g 过筛后的样品(m3,精确至 0.0001 g)于微波消解罐中。用少量水湿润后加入
6 ml 硝酸(5.1)、2 ml 氢氟酸(5.3)(有机质含量较高的样品,需提前加入硝酸(5.1)浸泡过
夜)。设定微波消解仪的工作程序(表 1),启动仪器。待冷却后,用少量实验用水将微波消解
罐中全部内容物转移至 50 ml 聚四氟乙烯坩埚中,加入 2 ml 高氯酸(5.4),电热板温度控制在
150 ℃,驱赶白烟并至内容物呈粘稠状。取下坩埚稍冷,加入 2 ml 硝酸溶液(5.8),温热溶解
可溶性残渣。冷却后转移至 250 ml 容量瓶中,用实验用水淋洗坩埚,将淋洗液全部转移至容
量瓶中,用实验用水定容至标线,混匀,待测。
7.3.2 固体废物浸出液试样
7.3.2.1 电热板消解法
量取 50.0 ml 浸出液于 150 ml 三角瓶中,加入 2 ml 硝酸(5.1),混匀。在三角瓶口插入小
漏斗后置于电热板上低温(95℃±5℃)加热,少于 20 ml 时取下冷却。用少量实验用水冲洗
小漏斗和三角瓶内壁,如消解液中含有较多杂质,则需进行过滤,抽滤装置需用硝酸溶液(5.9)
润洗。全量消解液转移到 50 ml 容量瓶中,用实验用水淋洗三角瓶,将淋洗液转移至容量瓶中,
用实验用水定容至标线,混匀,待测。
7.3.2.2 微波消解法
量取 25.0 ml 浸出液倒入消解罐中(根据消解罐容积和样品浓度高低确定浸出液量取体积,
最终溶液体积不得超过仪器规定的限值)。向消解罐中加入 2 ml 硝酸(5.1),盖紧消解罐。将
消解罐放在微波炉转盘上。设定微波消解仪的工作程序(表 2),启动仪器。
7.3.3 空白样品的制备
7.3.3.1 固体废物空白
使用空容器按照 7.3.1 的步骤制备固体废物空白样品。
7.3.3.2 固体废物浸出液空白
使用实验用水配制成浸提剂,按照 7.2.2 制备固体废物浸出液空白,按照 7.3.2 进行消解。
8 分析步骤
8.1 仪器参考测量条件
根据仪器说明书要求优化测试条件。仪器参考测量条件见表 3。
8.2 校准曲线
分别吸取钡标准使用液(5.14)0.00 ml、1.00 ml、2.00 ml、4.00 ml、6.00 ml、8.00 ml、
10.00 ml 于 100 ml 容量瓶中,用硝酸溶液(5.10)定容至标线,混匀。此标准系列含钡分别为
0 μg/L、10.0 μg/L、20.0 μg/L、40.0 μg/L、60.0 μg/L、80.0 μg/L、100.0 μg/L。或者按照以上浓
度由仪器自动配制。由低浓度到高浓度依次向石墨管内加入 20 μl 标准溶液,按照仪器测量条
件(8.1)测量吸光度。以相应吸光度为纵坐标,以钡标准系列质量浓度为横坐标,建立钡的校准曲线。
8.3 空白样品测定
制备好的空白样品(7.3.3),按照与建立校准曲线相同的条件进行测定。
8.4 样品测定
制备好的样品(7.3.1或7.3.2),按照与建立校准曲线相同的条件进行测定。
注1:根据样品分析过程中背景干扰,确定是否需要加入10%体积的基体改进剂硝酸钙溶液(5.15)。若样
品中加入基体改进剂,所使用的校准曲线配制时也应按照比例加入。
9 结果计算与表示
9.1 结果计算
9.1.1 固体废物
9.1.1.1 固态或可干化半固态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中钡的含量w按照式(1)计算:
9.1.1.2 液态或无需干化的半固态固体废物
固体废物中钡的含量w按照式(2)计算:
9.1.2 固体废物浸出液
固体废物浸出液中钡的质量浓度 ρ 按照式(3)计算
9.2 结果表示
对于固体废物,当测定结果小于 10 mg/kg 时,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当测定结果大于或等
于 10 mg/kg 时,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对于固体废物浸出液,当测定结果小于 10 μg/L 时,保留小数点后一位;当测定结果大于
或等于 10 μg/L 时,保留三位有效数字。
10 精密度和准确度
10.1 精密度
七家实验室对固体废物钡含量为 110 mg/kg 的统一实际样品进行 6 次重复测定:电热板法
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为 1.5%~8.6%;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为 3.3%,重复性限为 17 mg/kg,
再现性限为 19 mg/kg。微波法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为 2.9%~8.4%;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
为 5.4%,重复性限为 19 mg/kg,再现性限为 24 mg/kg。
七家实验室对固体废物浸出液钡质量浓度为 480 μg/L 的统一实际样品进行 6 次重复测定:
电热板法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为 0.87%~13%;实验室间相对标准偏差为 14%,重复性限为
90 μg/L,再现性限为 210 μg/L。微波法实验室内相对标准偏差为 1.6%~7.0%;实验室间相对
标准偏差为 8.0%,重复性限为 60 μg/L,再现性限为 114 μg/L。
10.2 准确度
七家实验室分别对固体废物钡含量为 213±20 mg/kg、296±26 mg/kg 的标准样品进行 6
次重复测定:电热板法相对误差分别为-8.0%~1.9%、-5.4~1.0%;相对误差最终值分别为
-2.4%±6.2%、-2.8%±4.6%。微波法相对误差分别为-6.6%~2.3%、-5.4%~1.7%;相对误差
最终值分别为-1.5%±6.8%、-0.95%±5.8%。
七家实验室对固体废物钡含量为 110 mg/kg的统一实际样品进行消解后加标回收率 6次重
复测定:电热板法加标回收率为 82.7%~109%;加标回收率最终值为 93.7%±19.0%。微波法
加标回收率为 82.0%~107%;加标回收率最终值为 95.3%±20.2%。
七家实验室对固体废物浸出液钡质量浓度为 480 μg/L 的统一实际样品进行消解后加标回
收率 6 次重复测定:电热板法加标回收率为 78.0%~110%;加标回收率最终值为 95.5%±
19.6%。微波法加标回收率为 79.0%~101%;加标回收率最终值为 95.0%±16.4%。
11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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