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JB/T 1647.2-2012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JB/T 1647.2-2012 | 145 | JB/T 1647.2-2012 | 9秒内发货PDF | 闭式压力机 第2部分:技术条件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JB/T 1647.2-2012 (JB/T1647.2-2012) |
| 中文名称 | 闭式压力机 第2部分:技术条件 |
| 英文名称 | Straight-side mechanical power press - Part 2: Technical requirements |
| 行业 | 机械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62 |
| 国际标准分类 | 25.120.10 |
| 字数估计 | 20,235 |
| 旧标准 (被替代) | JB/T 9964-1999 |
| 引用标准 | GB 150; GB/T 191; GB/T 3766; GB 5226.1; GB/T 6576; GB/T 7932; GB/T 7935; GB/T 8541; GB/T 10924; GB/T 13306; GB 17120; GB/T 23281; JB/T 1647.1; JB/T 1829-1997; JB/T 3228; JB/T 3240; JB 3350; JB/T 3848; JB/T 5200; JB/T 8356.1; JB/T 9954; JB/T 9965; JB 9974; |
| 标准依据 |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2年第20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2年第7号(总第151号) |
| 发布机构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 范围 | JB/T 1647的本部分规定了闭式压力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与运输。本部分适用于闭式单、双、四点机械压力机, 也适用于闭式单、双、四点切边压力机(以下简称压力机)。本部分不适用于热模锻压力机、闭式高速压力机及其他专用压力机。 |
JB/T 1647.2-2012: 闭式压力机 第2部分:技术条件
JB/T 1647.2-2012 英文名称: Straight-side mechanical power press - Part 2: Technical requirements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机 械 行 业 标 准
JB/T 1647.2—2012
闭式压力机 第2部分:技术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 布
1 范围
JB/T1647 的本部分规定了闭式压力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与运输。
本部分适用于闭式单、双、四点机械压力机,也适用于闭式单、双、四点切边压力机(以下简称压 力机)。
本部分不适用于热模锻压力机、闭式高速压力机及其他专用压力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GB/T 854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分类和命名
4.1 型式与参数
4.1.1压力机的机身为闭式,传动型式为机械驱动。
4.1.2压力机的型式与基本参数,应优先按JB/T 1647.1 的规定选取。
4.1.3 新设计的压力机,其紧固模具用槽、打杆孔的分布形式与尺寸应符合JB/T3228 的规定。用户有 特殊要求的情况下除外。
4.2 型号命名
压力机产品型号命名编制方法应符合 JB/T 9965的规定。
5 要求
5.1 基本要求
5.1.1压力机应符合本部分的要求,并应按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
5.1.2压力机所用原材料均应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必要时应进行化验或鉴别,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5.1.3压力机所用外购件、外协件均应附有合格证书,必要时应进行抽检,确认合格后方可装配。
5.1.4压力机离合器与制动器工作应平稳、可靠、联锁协调,不应产生动作干涉和机件损坏。
5.1.5压力机的操纵应安全、可靠,在单次行程规范时不允许发生连续行程现象。
5.1.6压力机容易松动的零件,应装有可靠的防松装置或采用可靠的防松措施。
5.1.7压力机应装有可靠的超负荷保护装置,该装置在满负荷时应能保证压力机正常工作;超负荷时 应能自动卸荷并立即停机。
5.1.8压力机装模高度的调节应方便、灵活,调节装置的锁紧应可靠。
5.1.9压力机的计算机控制软件及其数字显示系统应准确可靠。
5.1.10压力机的整机应结构合理、造型美观。
5.2 性能要求
5.2.1 精度
5.2.1.1闭式单、双点压力机精度应符合 GB/T 10924 的规定;闭式四点压力机精度应符合 JB/T 5200 的规定;闭式多工位压力机精度应符合 JB/T 3848 的规定;闭式四点多连杆压力机精度应符合 JB/T 10783.2的规定。
5.2.1.2每台压力机均应在空运转试验前、满负荷试验后检验精度。检验过程中,不允许对影响精度 的机构和零件进行调整。
5.2.1.3负荷试验合格后的精度检验实测数据,应记入验收单。滑块和导轨间隙实测数值一般也应记 入验收单。
5.2.1.4每台压力机均应在出厂检验时检验滑块连接部位的总间隙,其测量方法和总问隙值应符合 GB/T 10924 的规定。总间隙实测值应记入验收单。
5.2.2 刚度
压力机应具有合理的刚度。对于新设计的产品或结构有重大改进设计的产品,应进行测试。 5.2.2.1 单点压力机其整机刚度不应低于22.5 √R, 单位为千牛每毫米 (kN/mm)。
注:P 为压力机公称力,单位为千牛 (kN)。
5.2.2.2 双点、四点压力机滑块与工作台的允许挠度不应大于0.167/1000(相当于1/6000)。
5.2.2.3 刚度的测量方法参照附录 A 的规定。
5.3 安全环境保护
5.3.1 安全防护
压力机上有可能对人身或设备造成损伤的部位,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或设置安全防护装 置,其设计制造必须符合GB 17120和 JB 3350 的规定。
5.3.2 噪声
5.3.2.1压力机运转时不得有异常的冲击声、尖叫声,或其他因装配不当引起的噪声。
5.3.2.2变速压力机应在最高速度状态下进行测量。
5.3.2.3压力机的噪声限值应符合JB9974 的规定,噪声的测量方法应符合GB/T23281 的规定。
5.3.3 振动
5.3.3.1压力机应具有可靠的减振装置,在空运转过程中,不得有明显的振动现象。
5.3.3.2压力机上所用的螺钉、螺柱、螺栓、螺母、销钉等紧固件和弹簧,由于振动易引起破损、松 脱会导致意外或零部件移位、跌落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振、防松措施。
5.4 制造要求
5.4.1 加工质量
5.4.1.1 零件加工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工艺文件的规定。已加工表面不应有毛刺、斑痕和其他机械损 伤。除特殊规定外,不应有锐棱和尖角。
5.4.1.2 采用刮研的轴瓦、轴(导)套的接触情况应在实际工作位置检查(如轴瓦应装入轴瓦座内)。
5.4.1.3 轴瓦和导轨的工作表面刮研点应均匀。用检具或配合件做涂色检验时,在300cm² 面积内平均 计算(不足300cm² 时按实际面积平均计算)。每25mm×25mm 面积内的接触点数应符合表1的规定。
轴瓦刮研点应在工作表面(不小于120°)内检验。
5.4.1.4 采用精刨、磨削或其他机械方法加工的滑动导轨、轴瓦、轴(导)套等,用涂色法检验其接 触情况,接触应均匀。其接触面积在轴套、轴瓦的轴向长度和导轨的全长上不应小于70%,在导轨宽 度上不应小于50%。
5.4.2 铸、锻、焊件质量
5.4.2.1 压力机上所有铸铁件、铸钢件、锻件、焊接件应符合JB/T 1829— 1997中3.3的要求,有色金 属铸件应符合图样及工艺文件的技术要求。
5.4.2.2 铸铁件、铸钢件、有色金属铸件上的型砂和粘结物、焊接件的焊渣应清理干净。铸件、焊接 件非加工表面应平整,其直线度误差(在600mm 长度上)不应大于表2的规定。
5.4.2.3 重要铸件的工作表面,如轴套、轴瓦内表面,齿轮、蜗轮齿面,导轨滑动面和液压超负荷保 护的缸体内表面不允许有气孔、缩松、夹渣及冷隔等缺陷。
5.4.2.4 重要的铸、锻件和焊接件(如机身、滑块、工作台板等)应进行消除内应力处理。
5.4.3 耐磨措施
压力机的重要运动副应采取耐磨措施。高速负载齿轮、装模高度调整和拉伸垫行程调整的螺纹副、 蜗杆副等主要零件,也应采取耐磨措施,以提高其寿命。
5.4.4 装配质量
5.4.4.1 压力机的装配应严格按照装配图和装配工艺规程进行。装配到压力机上的零部件应符合质量 要求。装配、调整过程中不得损伤零部件的表面。
5.4.4.2 重要的固定结合面应紧密贴合,紧固后用0.05 mm 塞尺进行检验,允许塞尺塞入深度不应大 于接触面宽的1/4,接触面间可塞入塞尺部位累计长度不应大于周长的1/10。重要固定结合面包括立柱 与横梁,立柱与底座,底座与工作台,工作台与工作台板,调整导轨与立柱,离合器座与横梁,拉紧螺 母与底座、横梁,轴瓦外径与轴承座。
5.4.4.3 轴瓦与其轴瓦座应紧密接触,其配合要求应符合设计、工艺要求。
5.4.4.4 导轨允许单件用检验平板以涂色法检验其接触情况,并在总装时用塞尺检验机身导轨与滑块 贴合时的角度偏差,以0.03 mm 塞尺不入为符合要求。
5.4.4.5 啮合齿轮装配后的轴向错位不应大于表3的规定。
5.4.4.6主传动齿轮副的接触情况应达到齿宽不应少于60%,齿高不应少于40%。
5.4.4.7飞轮部装后应进行静平衡或动平衡试验和校正。其许用剩余不平衡量应按式(1)计算。
5.4.4.8飞轮、离合器、制动器部件上的旋转零件,在装配前应进行静(或动)平衡试验和校正。在压力机总装后的空运转试验中,不允许有明显的振动。
5.4.4.9 飞轮部装或组装后应测量飞轮的圆跳动,其值不应大于表4的规定。
5.4.5润滑系统
5.4.5.1 压力机应具有可靠的润滑系统和润滑装置,各润滑点的设置应合理、可靠,并保证各运转部位得到正常润滑。
5.4.5.2压力机润滑系统应符合GB/T 6576的规定。润滑系统的清洁度应符合JB/T9954的规定。
5.4.5.3压力机润滑系统的油路要密封可靠,应具有防渗漏措施或集油、回收等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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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 GB/T 36229|JB/T 3847|JB/T 1645|JB/T 1647.1|JB/T 1647.2-2012|JB/T 16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