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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JR/T 0181-2020 (JR/T0181-2020) | | 中文名称 | 期货合约要素 | | 英文名称 | Futures contract elements | | 行业 | 金融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11 | | 国际标准分类 | | | 字数估计 | 9,937 | | 发布日期 | 2020-02-26 | | 实施日期 | 2020-02-26 | | 标准依据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5号 | | 发布机构 | 中国人民银行 |
JR/T 0181-2020: 期货合约要素
JR/T 0181-2020 英文名称: Futures contract elements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金 融 行 业 标 准
期货合约要素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SAC/TC180/SC4)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中心、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
品交易所、中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前、刘铁斌、周云晖、韩世满、何妍蕾、鲁晓、汤云龙、张翼飞、普丽芬、
常鑫鑫、李向东、白利民、兰晓为、郝京一、武军伟。
期货合约要素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期货合约所涉各要素的设计和编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期货交易场所制定的期货合约,包括:商品期货合约、金融期货合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期货合约的要素
4.1 合约名称
合约名称(Contract Name)是指某一期货合约的标题。
合约名称的表述:上市交易场所全称+该合约的基础资产名称+期货合约。
4.2 基础资产
基础资产(Underlying Assets)是指期货合约的标的物,又可称为交易品种、合约标的。
基础资产的表述:准确、完整、简洁地概括基础资产的名称,该基础资产具有国家强制性或推荐性
标准的,应使用其标准中的规范性表述。
期货合约为例,合约标的为“面值为100万元人民币、票面利率为3%的名义长期国债”。
4.3 交易单位
交易单位(Contract Size)是指由交易场所规定的期货合约单位和期货合约计量单位的统称,也
称为合约规模。
交易单位的表述可分为两种情形:
a) 单位数量+数量单位/手。其中,单位数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数量单位原则上应使用国际通行
b) 单位数量+货币单位。其中,单位数量用阿拉伯数字表示;货币单位原则上应使用国际通行标
准,如:人民币、美元、欧元、日元等。
4.4 报价单位
报价单位(Price Quotation)是指期货合约报价所使用的单位,又可称为报价方式。
报价单位的表述可分为两种情形:
币)/吨”。
的沪深 300 指数期货合约为例,报价单位为“指数点”。
4.5 最小变动价位
最小变动价位(Minimum Price Fluctuation)是指期货合约的单位价格涨跌变动的最小值,在期
货交易中,每次报价的变动数值应是最小变动价位的整数倍。
最小变动价位的表述可分为两种情形:
易所的沪深 300 指数期货合约为例,最小变动价位为“0.2 点”。
4.6 涨跌停板幅度
涨跌停板幅度(Daily Price Limit)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或者低于
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不能成交。一般是以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的结
算价为基准确定的,又可称为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例,涨跌停板幅度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4%”。
4.7 合约月份
合约月份(Contract Months)是指该期货合约标明进行交割的月份。
合约月份的表述应按照基础资产的性质和特点,准确表述期货合约月份,避免产生歧义,具体为:
份为“当月、下月及随后两个季月”。
4.8 交易时间
交易时间(Trading Hours)是指以期货合约为标的物进行交易活动的起止时间段。
交易时间的表述:时间段+(北京时间)+交易场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如:上午9:00~11:30 下
午1:30~3:00(北京时间),和交易场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4.9 最后交易日
最后交易日(Last Trading Day)是指某一期货合约进行交易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该交易日收盘后
未平仓期货合约,按规定进行实物交割或现金交割。
约为例,最后交易日为“期货合约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
4.10 交割日期
交割日期(Delivery Period)是指以实物交割或现金交割方式了结未平仓期货合约的时间,也可
使用最后交割日方式对期货合约交割日期进行规定。
货合约为例,交割日期为“最后交易日后连续五个工作日”。
4.11 交割品级
交割品级(Grade and Quality Specifications)是指由期货交易场所统一规定的、准许在期货交
易场所上市交易的期货合约标的物的质量要求,适用于商品期货合约。
交割品级的表述包含直接表述法或间接指向法,具体如下:
a) 直接表述法是指在期货合约中直接描述交割品种的质量等级,一般包含标准品品级与替代品品
准品:阴极铜,符合 GB/T 467-2010 中 1 号标准铜(Cu-CATH-2)规定,其中主成份铜加银含量
不小于 99.95%。替代品:阴极铜,符合 GB/T 467-2010 中 A 级铜(Cu-CATH-1)规定。
b) 间接指向法是指在期货合约中间接指明适用的交割质量规定,以转致适用该规定,主要适用于
商品交易所黄大豆 2 号交割质量标准(F/DCE B003-2017)》”。
4.12 交割地点
交割地点(Delivery Venue)是指由期货交易场所统一规定的进行实物交割的指定地点,适用于商
品期货合约。
货合约为例,交割地点为“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
4.13 交割单位
交割单位(Delivery Size)是指在期货交易场所进行实物交割或现金交割的标的物的最小单位,
也即最小交割单位。
交割单位的表述可分为两种情形:
的国债。
4.14 最低交易保证金
最低交易保证金(Minimum Trade Margin)是指会员在交易场所专用的结算账户中确保期货合约履
行,并已被期货合约占用的最低数额保证金。
易保证金为“期货合约价值的6%”,即如果一手该期货合约的价值为1300元,则其最低交易保证金为
4.15 交割方式
交割方式(Settlement Method)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按照期货交易场所的规则和程序,了结到
期未平仓期货合约的方式,构成期货合约条款之一。交割方式分为两类,实物交割与现金交割。实物交
割是指以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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