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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LB/T 014-2011 (LB/T014-2011) | | 中文名称 | 旅游景区讲解服务规范 | | 英文名称 | Tourist attraction interpretation service standards | | 行业 | 旅游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1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200 | | 字数估计 | 11,123 | | 发布日期 | 2011-02-01 | | 实施日期 | 2011-06-01 | | 引用标准 | GB/T 15624.1; GB/T 15971; GB/T 17775 | | 标准依据 | 国家旅游局公告2011年4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旅游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景区讲解服务的质量要求, 提出了在讲解服务过程中遇到的若干问题的处理原则。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旅游景区在接待游客过程中提供的讲解服务。 |
LB/T 014-2011
Tourist attraction interpretation service standards
ICS 03.200
A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行业标准
旅游景区讲解服务规范
2011-02-01发布
2011-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颐和园管理处、北京八达岭特区办事处、北京联合
大学旅游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德谦、李任芷、刘士军、汪黎明、刘莉莉、张源、谷媛、孙丽、曲东阳。
引 言
旅游景区是旅游供给六要素的核心,也是游客旅游活动最为关注的主体。景区的旅游讲解,是景区
旅游服务和景区社会价值得以实现的主要环节。为了向旅游者提供更为优良的服务,充分实现景区讲
解的社会效益,在“以人为本”的理念下推进景区旅游讲解的科学化、规范化,特编制《旅游景区讲解服务
规范》。
旅游景区讲解服务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旅游景区讲解服务的质量要求,提出了在讲解服务过程中遇到的若干问题的处理
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旅游景区在接待游客过程中提供的讲解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5624.1 服务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总则
GB/T 15971 导游服务规范
GB/T 17775 旅游区(点)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旅游景区 touristattraction
以旅游及其相关活动为主要功能之一的(或其经营项目一部分的)空间或地域。即:具有参观游览、
休闲度假、游乐体验、康体健身等功能,具备相应旅游服务设施并提供相应旅游服务的独立管理区(或管
理区的一部分)。
注:包括风景区、文博院馆、寺庙观堂、旅游度假区、自然保护区、主题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游乐园、动物园、植
物园,以及以工业、农业、经贸、科教、军事、体育、文化艺术等旅游为吸引内容的各类营业性和非营业性旅游活
动区。
3.2
受旅游景区委派或安排,为旅游团或旅游者提供讲解服务的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
4 旅游景区讲解员服务
4.1 旅游景区讲解员的基本素质要求
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讲解员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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