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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LY/T 1063-2008 (LY/T1063-2008) | | 中文名称 | 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 | | 英文名称 | Rank of the regionalization on nationwide forest fire risk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65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 | | 字数估计 | 8,834 | | 发布日期 | 2008-09-03 | | 实施日期 | 2008-1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LY/T 1063-1992 | | 标准依据 |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08年第10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及其区划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的森林火险区划。 |
LY/T 1063-2008
Rank of the regionalization on nationwide forest fire risk
ICS 65.020
B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1063-2008
代替LY1063-1992
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
2008-09-03发布
2008-12-01实施
国 家 林 业 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LY1063-1992《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
本标准在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标准确定方面有重大技术变化,可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森林
火险因子权值确定方法的改变;二是森林火险因子权重表中火险因子的调整;三是森林火险等级阈值表
中技术指标的增加;四是森林火险等级阈值表中技术指标的调整。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调查规划设计院负责起草,国家林业局森林防火办公室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翟洪波、刘德晶、韩彦君、李杰、吴小群、吴锐、郭立新、石田、张志、涂琼、闫平、
刁明军、赵义廷、李凡。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LY1063-1992。
LY/T1063-2008
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及其区划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内县级行政区划单位的森林火险区划。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连续面积大于0.067hm2、郁闭度0.2以上、附着有森林植被的林地,包括乔木林、红树林和竹林。
2.2
附着有灌木树种或因生境恶劣矮化成灌木型的乔木树种以及胸径小于2cm的小杂竹丛,以经营灌
木林为目的或起防护作用,连续面积大于0.067hm2、覆盖率在30%以上的林地。
2.3
人工造林未成林地和封育未成林地。
2.3.1
人工造林(包括植苗、穴播或条播、分殖造林)和飞播造林(包括模拟飞播)后不到成林年限地,造林
成效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分布均匀,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林地:
a) 人工造林当年成活率85%以上或保存率80%(年均等降水量400mm以下地区当年造林成活
率为70%或保存率为65%)以上;
b) 飞播造林后成苗调查苗木3000株/hm2 以上或飞播治沙成苗2500株/hm2 以上,且分布
均匀。
2.3.2
采取封山育林或人工促进天然更新后,不超过成林年限,天然更新等级中等以上,尚未郁闭但有成
林希望的林地。
2.4
YGW
有林地、灌木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面积之和。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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