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MISC > 第251页 > LY/T 1082-2008
标准搜索结果: 'LY/T 1082-2008'
| 标准编号 | LY/T 1082-2008 (LY/T1082-2008) | | 中文名称 | 栲胶分析试验方法 | | 英文名称 | Test method for analysis of vegetable tannin extracts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72 | | 国际标准分类 | 71.040.99 | | 字数估计 | 12,123 | | 发布日期 | 2008-03-31 | | 实施日期 | 2008-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LY/T 1082-1993 | | 引用标准 | GB/T 6682; GB/T 9724; LY/T 1639-2005 | | 标准依据 | 国家林业局网站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栲胶的成品和半成品(浸提液和浓胶)的分析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栲胶的成品和半成品。 |
LY/T 1082-2008
Test method for analysis of vegetable tannin extracts
ICS 71.040.99
B72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1082-2008
代替LY/T 1082-1993
栲胶分析试验方法
2008-03-31发布
2008-05-01实施
国 家 林 业 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LY/T 1082-1993《栲胶检验方法》。
本标准与LY/T 1082-1993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改为《栲胶分析试验方法》;
---增加了第2章“规范性引用文件”和第3章“取样”;
---在第4章中,增加了“测定环境的温度应为20℃±2℃”的要求;
---增加了第5章“分析报告”的要求;
---修改了附录C的标题和内容,为“几种栲胶测定沉淀时的温度校正系数(K)”;
---取消原附录B的标题和内容,将原附录E调整为附录B;
---取消了原附录D的标题和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产化学工业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内蒙古森工栲胶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武鸣栲胶厂、广西百色林化总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笳鸿、吴冬梅、汪咏梅、吴在嵩。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LY/T 201-1972;
---GB/T 2615-1981;
---LY/T 1082-1993。
LY/T1082-2008
栲胶分析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种栲胶的成品和半成品(浸提液和浓胶)的分析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栲胶的成品和半成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9724 化学试剂 pH值测定通则
LY/T 1639-2005 铬皮粉
3 取样
3.1 成品的取样
3.1.1 抽检样品时以批为单位,每批抽检袋数为3%,不得少于3袋,如一批在3袋以下应全部抽检。
3.1.2 取样时应采用不锈钢或硬质塑料制成的取样器(见图1),在袋内从上至下插入采取试样。将采
取的试样混合均匀。以四分法缩分至约0.5kg。
单位为毫米
图1 取样器
3.1.3 把样品等量分成两份,分别装入清洁、干燥、带磨口塞的广口瓶中,瓶签上注明厂名、产品名称、
产品批号和取样日期。1瓶供检验用,1瓶作保留样。
3.1.4 样品制成后应尽快检验。保留样的保留期限为6个月。
3.2 半成品(浸提液和浓胶)的取样
3.2.1 取样前充分搅匀,用玻璃管取样,每样件取样约500mL。
3.2.2 将各样件混匀,再取样约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