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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LY/T 1173-2010 (LY/T1173-2010) | | 中文名称 | 东北、内蒙古林区营林用火技术规程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fire in forest management in northeast and inner mongolia forest areas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6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220 | | 字数估计 | 10,161 | | 发布日期 | 2010-02-09 | | 实施日期 | 2010-06-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LY/T 1173-1995 | | 标准依据 |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0年第2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0年第5号(总第125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东北、内蒙古林区营林用火技术。本标准适用于东北、内蒙古林区。秦岭、淮河以北的林区可参照使用。 |
LY/T 1173-2010
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fire in forest management in northeast and inner mongolia forest areas
ICS 13.220
B65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1173-2010
代替LY/T 1173-1995
东北、内蒙古林区
营林用火技术规程
2010-02-09发布
2010-06-01实施
国 家 林 业 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是对LY/T 1173-1995《东北、内蒙古林区营林用火技术规程》的修订。
本标准与LY/T 1173-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相关术语和定义;
---对“用火时段”进行了修订;
---对“用火标准中”的相关指标进行了修订;
---增加了“地下火”内容;
---将原标准中“火强度标准”、“气象要素和可燃物含水率指标”改为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
---删除了原标准中“7 组织管理”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林业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黑龙江省森林保护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庆学、刘广菊、张道斌、孙亚强、黄军和、陈德忠、李东斌、杜嘉林、丛燕、郭颖涛、
蔡志勇、魏云敏、许怡玲、肖功武。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LY/T 1173-1995《东北、内蒙古林区营林用火技术规程》。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LY/T 1173-1995。
LY/T1173-2010
东北、内蒙古林区
营林用火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东北、内蒙古林区营林用火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东北、内蒙古林区。秦岭、淮河以北的林区可参照使用。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在经营和保护森林中,通过控制火强度,在林区规定的范围内,烧除林地可燃物,达到预防森林火
灾、控制森林病虫鼠害、促进森林更新、复壮山特产资源、改善野生动物饲料等多种目的的用火。
2.2
在地下泥炭层、腐殖质层燃烧的林火。
2.3
与森林防火技术的布防、用火和扑火等几个重要环节密切相关的物候。
2.4
一般年份,在东北大部分林区,初冬第一场降雪(积雪5cm以上)后的回暖时段。
2.5
春季融雪中期,当阳坡积雪融化,沿山脊或山谷窄地、阳坡、阴坡的分界地,有一条白色的长带状积
雪所形成的环状积雪带。
2.6
大面积火烧迹地中剩下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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