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MISC > 第235页 > LY/T 1662.7-2008
标准搜索结果: 'LY/T 1662.7-2008'
| 标准编号 | LY/T 1662.7-2008 (LY/T1662.7-2008) | | 中文名称 | 数字林业标准与规范 第7部分:数据库建库标准 | | 英文名称 | Standard for digital forestry. Part 7: Standard for database establishment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60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1.01 | | 字数估计 | 8,898 | | 发布日期 | 2008-03-31 | | 实施日期 | 2008-05-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林业局网站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局 | | 范围 | LY/T 1662的本部分规定了数字林业数据库建库原则, 包括数据库的分类、组织、命名及数据字典的基本要求。本部分适用于数字林业不同行政区划级别(包括国家、省、地区和县)的数据库建立工作。 |
LY/T 1662.7-2008
Standard for digital forestry.Part 7: Standard for database establishment
ICS 65.021.01
B60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1662.7-2008
数字林业标准与规范
第7部分:数据库建库标准
2008-03-31发布
2008-05-01实施
国 家 林 业 局 发 布
前言
LY/T 1662《数字林业标准与规范》分为11个部分:
---第1部分:森林资源非空间数据标准;
---第2部分:林业数字矢量基础地理数据标准;
---第3部分:卫星遥感影像数据标准;
---第4部分:林业社会经济数据标准;
---第5部分:林业政策法规数据标准;
---第6部分:林业文献资料数据标准;
---第7部分:数据库建库标准;
---第8部分:数据库软件规范;
---第9部分:数据库管理规范;
---第10部分:元数据标准;
---第11部分:退耕还林工程数据标准。
本部分为LY/T 1662的第7部分。
本部分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信息研究所提出。
本部分由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资源信息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怀清、李增元、陆元昌、陈永富。
LY/T1662.7-2008
数字林业标准与规范
第7部分:数据库建库标准
1 范围
LY/T 1662的本部分规定了数字林业数据库建库原则,包括数据库的分类、组织、命名及数据字典
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数字林业不同行政区划级别(包括国家、省、地区和县)的数据库建立工作。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2.1
在计算机存储设备上合理存放的相互关联的数据集合。
2.2
可以标识的数据集合。数据集可以是数据库,也可以是数据库的一个(逻辑组成)部分。
2.3
在关系型数据库中,具有行列特征的一个结构,数据表是代表关系的基本结构或管理数据文件的
部分。
2.4
数据库中的一个特殊数据库,它所包含的是“关于数据的数据”,即有关数据库系统中的各种描述信
息的集合。例如模式、文件、程序、作业、数据项定义和属性描述等。
3 数据库分类与组织
3.1 分类原则
在数据采集内容的基础上,根据数据类型、性质划分为不同类型的数据库,以便于数据管理、更新、
维护、数据共享、数据安全和提高系统工作效率。
3.2 数据库分类
根据数据的内容,将数字林业数据库分为两个部分,即公共数据平台和林业生态工程数据平台。其
中公共数据平台包括各大工程公用的数据,包括卫星遥感影像数据库、林业数字矢量基础地理数据库、
森林资源数据库、专题数据库、林业社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