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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MH/T 4038-2013 (MH/T4038-2013) | | 中文名称 | 空中交通管制L波段一次监视雷达技术要求 | | 英文名称 | L band primary surveillance radar for ATC.Technical requirement | | 行业 | 民航行业标准 (推荐) | | 字数估计 | 10,111 | | 发布日期 | 10/5/2013 | | 实施日期 | 1/8/2013 | | 发布机构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MH/T 4038-2013: 空中交通管制L波段一次监视雷达技术要求
MH/T 4038-2013 英文名称: L band primary surveillance radar for ATC.Technical requirement
ICS 33.200
M 53
MH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用 航 空 行 业 标 准
空中交通管制 L 波段一次监视雷达
技术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L波段一次监视雷达设备的通用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航空空中交通管制L波段一次监视雷达设备的配置和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4 技术要求
4.1 组成
空中交通管制L波段一次监视雷达设备由天线、转台(旋转关节、电机、轴角编码器等)及馈线系
统、发射机、接收机、信号处理器、监控维护席位等组成。
4.2 一般要求
4.2.1 L 波段一次监视雷达站址周围的电磁环境应符合 GB 6364 的要求。
4.2.2 L 波段一次监视雷达站址周围障碍物环境应符合 MH/T 4003 的要求。
4.2.3 L 波段一次监视雷达室内设备的微波泄露辐射应符合 GB 8702 和 GB 10436 的要求。
4.2.4 组成雷达的主要设备(包括发射功放驱动、接收单元、信号处理单元、监控单元等)应采用冗
余配置,能自动和手动切换。
4.2.5 雷达采用全相参、全固态、动目标检测体制。
4.2.6 雷达应能 24 h 连续工作。
4.2.7 雷达应在全天候条件下实现自动目标录取。
4.3 性能要求
4.3.1 工作频段雷达工作频率范围应为1 250 MHz~1 350 MHz。
4.3.2 作用空域
4.3.2.1 计算作用距离的条件为:
4.3.2.2 最大作用距离应不小于 220 n mile,最小作用距离应不大于 1 n mile。
4.3.2.3 仰角覆盖范围为 0°~40°。
4.3.2.4 最大探测高度应不小于 18 000 m。
4.3.3 距离参数
4.3.3.1 距离分辨力应不大于 750 m。
4.3.3.2 距离精度的均方根值应不大于 120 m。
4.3.4 方位参数
4.3.4.1 方位分辨力应不大于 3.3°。
4.3.4.2 测角精度的均方根值应不大于 0.22°。
4.3.5 抗干扰能力系统应具有以下抗干扰能力:
--抗异步干扰;
--抗气象杂波;
--杂波中目标可见度不小于 48 dB。
4.3.6 气象探测能力
雷达设备应具有独立的气象通道和冗余通道输出,能按6个强度等级显示监视空域中的气象轮廓。
4.3.7 目标处理能力
天线转速为5 r/min条件下,目标处理能力应能满足以下要求:
--天线每转一周处理大约 900 批的目标(目标均匀分布);
--在 11.25扇区处理大于 150 批目标(目标均匀分布)。
4.3.8 合装能力
4.3.8.1 在电路设计和结构设计上应具备与二次监视雷达合装的能力。
4.3.8.2 应具有一、二次雷达点迹和航迹配对能力。
4.3.8.3 配对成功率应不小于 95%。
4.3.9 数据接口
数据接口应满足以下条件:
--雷达设备能通过网络、RS422 或 RS232 等多种接口输出数据;
--端口格式和数据传输速率可由用户选择配置;
--目标和气象数据输出信号格式满足 MH 4008 的要求;对于使用 MH 4008 要求之外的自定义数据
内容,给出自定义的数据协议文件。
4.3.10 供电
系统应能在380 V38 V、50 Hz2.5 Hz的供电条件下正常工作。雷达总功耗应不大于50 kW。
4.3.11 防雷
进入建筑物的电源电缆、数据信号电缆均应安装避雷器或防雷保护器。设备应具备抗雷击能力,满
足 MH/T 4020 的要求。
4.3.12 可靠性
单通道雷达平均故障间隔时间(MTBF)应不小于1 000 h;雷达系统致命性故障间的任务时间(MTBCF)
应不小于30 000 h;故障平均维修时间(MTTR)应不大于0.5 h。
4.3.13 自检功能
4.3.13.1 雷达设备应具有完善的 BITE 功能,能实现对雷达系统主要性能的监视与测量,自主进行在
线或非在线的系统故障隔离与诊断。
4.3.13.2 故障检测率应不小于 95%。
4.3.13.3 故障隔离覆盖率应不小于 95%。
4.3.13.4 90%以上的故障应自动定位到单个 LRU。
4.3.13.5 95%以上的故障应自动定位到 3 个 LRU。
4.3.13.6 故障虚警率应不大于 5%。
4.3.14 授时功能雷达设备应具备GNSS时标接收能力。
4.3.15 设备的环境条件
4.3.15.1 室内设备运行的环境要求如下:
--工作温度:0 ℃~40 ℃;
--相对湿度:10%~90%。
4.3.15.2 室内设备存储的环境要求如下:
--贮存温度:-55 ℃~70 ℃;
--相对湿度:10%~90%。
4.3.15.3 室外设备环境应满足 4.4.9 的要求。
4.3.15.4 室内和室外设备应能在海拔 3 000 m 的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4.4 天线馈线系统技术要求
4.4.1 天线的极化方式应包括线极化和圆极化,极化方式应通过遥控进行转换,转换时间应小于 10 s。
4.4.2 天线增益要求如下:
--低波束的增益应不小于36 dB;
--高波束的增益应不小于32 dB。
4.4.3 3 dB 水平波束宽度要求如下:
--低波束应不大于1.25°0.15°;
--高波束应不大于1.3°0.15°。
4.4.4 水平波束副瓣电平要求如下:
--最大副瓣电平相对主瓣电平应不大于-27 dB(±10°范围内);
--平均副瓣电平相对主瓣电平应不大于-40dB(±10°~±180°范围内)。
4.4.5 天线垂直波束应分为高、低波束,高、低波束均应为锐截止余割平方赋型波束,应保证 0°~
40°仰角空域的连续覆盖。
4.4.6 天线馈线驻波比应不大于 1.5。
4.4.7 天线馈线耐功率的峰值功率应不小于 60 kW,平均功率应不小于 5.5 kW。
4.4.8 雷达天线俯仰角应能在-3°~+3°范围内调整。
4.4.9 雷达天线主体(包括室外设备)应能在以下环境条件下正常工作:
--环境温度:-55 ℃~70 ℃;
--相对湿度:5%~100%;
--降雨:降水量60 mm/h;
--冰雹:直径25 mm,风速18 m/s;
--冰载:径向厚度1.25 cm;
--雪载:240 kg/m2;
--抗风:平均风速小于15 m/s时,正常工作;平均风速小于32 m/s时,不被损坏;
--盐雾:在海岸区域工作。
4.4.10 雷达天线驱动要求如下:
--天线转速应为 2.5 r/min~10 r/min;
--方位编码最小分辨率应不大于 0.022°;
--应有安全闭锁装置;
--控制单元、驱动电机和轴角编码器应采用冗余配置,单台电机应能保证对天线正常驱动。
4.5 发射机技术要求
4.5.1 发射机总输出功率应满足雷达最大作用距离的要求,工作频段内峰值功率起伏应不大于 1 dB。
4.5.2 发射脉冲上升沿应不大于 1.2 μs。
4.5.3 发射脉冲下降沿应不大于 0.5 μs。
4.5.4 发射脉冲顶降应不大于 15%。
4.5.5 发射工作比应不大于 10%。
4.5.6 发射机改善因子应不小于 60 dB。
4.5.7 谐波输出应不大于-45 dB。
4.5.8 带外杂波输出应不大于-50 dB。
4.5.9 应具备过占空比保护、驻波保护、过压保护、过温保护、停转保护等安全保护功能。
4.6 接收机技术要求
4.6.1 接收通道应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独立的高、低波束接收通道和气象接收通道;
--实现任意方位单元、不同距离上的高低波束信号选择;
--接收机噪声系数不大于 2 dB;
--接收机线性动态范围不小于 60 dB;
--STC 控制范围不小于 60 dB,步进 1 dB,全程可控;
--接收机承受峰值功率不小于 50 mW;
--接收机带宽与发射信号带宽相匹配;
--带外干扰抑制能力不小于 40 dB。
4.6.2 激励源应满足以下要求:
--激励源输出功率满足驱动发射机正常工作的要求;
--信号形式采用宽、窄脉冲组合;
--发射激励脉冲包络无自激;
--采用脉冲重复频率参差,使第一盲速不小于 1 000 m/s;
--激励信号杂散谱抑制不大于-60 dB;谐波抑制不大于-50 dB。
4.6.3 频率源应满足以下要求:
--本振源相位噪声在 1 kHz 处不大于-100 dBc/Hz;
--变频方式为脉间变频或脉组变频;
--变频频率点不小于 16 个;
--频率捷变时间不大于 5 s;
--输出基准时钟信号。
4.7 信号处理器技术要求
4.7.1 发射和接收信号时间带宽积大于 100 时,数字脉冲压缩主副瓣比应不小于 35 dB。
4.7.2 应采用自适应 MTD,可根据不同的杂波环境选择不同的滤波器组。
4.7.3 应能设置 MTD 滤波器系数和各通道门限。
4.7.4 应能检测切向飞行的运动目标。
4.7.5 应能检测各种杂波背景下的运动目标。
4.7.6 应具备杂波图处理功能,杂波图检测门限应可调。
4.7.7 应采用恒虚警处理,恒虚警门限应可调。
4.7.8 气象通道应有效抑制地物杂波、飞机回波和二次回波。
4.7.9 气象轮廓图分辨力应为:
--方位不大于波束宽度;
--距离不大于1 km。
4.7.10 输出点迹和航迹数据信息中应包含每个点迹或航迹的时标。
4.7.11 航迹录取方式应能选择自动和手动录取。
4.7.12 应能设置航迹禁止起始区,首点起始区等多种录取区。
4.8 监控维护席位技术要求
4.8.1 应具备本地和遥控功能,能按登录权限控制一次监视雷达的开关机、转速、工作频率、极化方
式、工作方式等操作,并能设置各分系统的运行参数。
4.8.2 应能按总体、分系统、模块三级显示雷达工作状态以及工作参数。
4.8.3 应具有故障监视、离线测试控制和维修指导,对严重故障信息,应能给出颜色、声音警报。
4.8.4 天线馈线系统监视内容应包括:
--电机的电流和温度、减速箱的油位和温度、控制器状态等;
--天线转台油位、油温;
--闭锁开关状态;
--天线极化状态;
--轴角编码器状态;
--天线转速。
4.8.5 发射机监视内容应包括:
--发射机柜进出风口温度;
--发射前级状态(输出功率、电流和工作温度);
--发射末级状态(输出功率、电流和工作温度);
--发射电源状态(电压、电流和工作温度);
--发射机输出总功率;
--发射机输出驻波。
4.8.6 接收机监视内容应包括:
--每个 LRU 状态;
--接收机噪声电平;
--接收机稳定性。
4.8.7 信号处理器监视内容应包括:
--每个 LRU 的工作状态;
--脉冲压缩波形;
--点迹数统计;
--航迹数统计;
--软件运行状态。
4.8.8 配套设备监视内容应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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