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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NB/T 10331-2019 (NB/T10331-2019) | | 中文名称 | 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 | | 英文名称 | Multi-function commutation switch | | 行业 | 能源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K30 | | 国际标准分类 | 29.120.50 | | 字数估计 | 30,357 | | 发布日期 | 1900-01-20 | | 实施日期 | 1900-01-20 | | 发布机构 | 国家能源局 |
NB/T 10331-2019: 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
NB/T 10331-2019 英文名称: Multi-function commutation switch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能 源 行 业 标 准
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
2019 - 12 - 30发布
2020 - 07 - 01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频率 50 Hz,额定电压不超过 440 V,额定电流不超过 250 A的多功能换相切换开
关。
本标准规定了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的范围、术语、分类、特性、产品资料、正常的使用和安装条件、
结构和性能要求以及试验方法。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5 特性
5.1 特性概要
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的特性应规定以下几项(如适合):
--主电路的额定值和极限值(5.2);
--与剩余电流功能有关的特性(5.3)
--控制电路(5.4);
--辅助电路(5.5);
--通信(5.6)。
5.2 主电路的额定值和极限值
5.2.1 额定电压
5.2.1.1 额定工作电压(Ue)
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的额定工作电压是一个与额定工作电流组合共同确定电器用途的电压值,它与
相应的试验有关。
5.2.1.2 额定绝缘电压(Ui)
额定绝缘电压是制造厂规定的电压值,此值与介电试验电压以及爬电距离有关。
在任何情况下下最大额定工作电压值不应超过额定绝缘电压值。
5.2.1.3 额定冲击耐受电压(Uimp)
在规定的条件下,电器能够耐受而不击穿的具有规定形状和极性的冲击电压峰值。该值与电气间隙
有关。
5.2.2 电流
5.2.2.1 约定自由空气发热电流(Ith)
GB/T 14048.1-2012中4.3.2.1适用。
5.2.2.2 约定封闭发热电流(Ithe)
GB/T 14048.1-2012中4.3.2.2适用。
5.2.2.3 额定工作电流(Ie)
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的额定工作电流是额定不间断电流,GB/T 14048.1-2012中 4.3.2.4适用。
5.2.3 额定频率
用于设计电器且与其他特性值有关的电源频率。
5.2.4 额定接通能力与分断能力
额定接通能力与分断能力是由制造商规定的,即在规定条件下,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能够良好地接
通与分断的电流值。除非另有规定,额定接通能力与分断能力用稳态电流值表示。在接通操作过程,触
头闭合时的电流峰值可能高于稳态电流幅值,这取决于试验电路(负荷)的特性以及闭合瞬间的电压相
位角。
5.2.5 短路特性
5.2.5.1 额定短路接通能力
额定短路接通能力由制造商规定,在额定工作电压、额定频率和规定的功率因数下,多功能换相切
换开关的短路接通能力值。额定短路接通能力用最大预期峰值电流表示。
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的额定短路接通能力应不小于其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乘以 GB/T
14048.1-2012中表16的系数n后的值。制造商可规定一个更大的短路接通能力值。
额定短路接通能力表示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在对应于额定工作电压的适当外施电压下能够接通电
流的额定能力。
5.2.5.2 额定短路分断能力
额定短路分断能力由制造商规定,在额定工作电压、额定频率与规定的功率因数下,多功能换相切
换开关的短路分断能力值。
额定短路分断能力要求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在对应于规定的试验电压的工频恢复电压下应能分断
小于和等于相当于额定能力的任何电流值,且功率因数不低于GB/T 14048.1-2012中表16的规定。
额定短路分断能力规定为:
--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见GB/T 14048.2-2008中4.3.5.2.1;
--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见GB/T 14048.2-2008中4.3.5.2.2。
5.2.5.3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由制造商规定,在9.3.9.3规定的试验条件下,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能够承载的
短时耐受电流值。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值用电流的交流分量有效值表示,且任何一相的最大峰值电流都不应小于该有效
值的n倍,系数n在GB/T 14048.1-2012表16中给出。
短时耐受电流最小值应不小于12Ie,除非制造商另有规定,通电持续时间应为1 s。
5.2.5.4 额定限制短路电流
额定限制短路电流由制造商规定,在9.3.9.4规定的试验条件下,被指定的短路保护电器(SCPD)保
护的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在短路保护电器动作时间内足以能够承受的预期短路电流值。
制造商应说明所规定的短路保护电器的详细情况,包括其型号、额定值、特性,对于限流电器,还
应包括相应于预期电流值时的最大峰值电流和I2t。
对于交流,额定限制短路电流用电流的交流分量有效值表示。
短路保护电器可以作为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的组成部分,也可以是一个单独电器。
5.3 与剩余电流功能有关的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的特性
5.3.1 额定值
5.3.1.1 额定剩余动作电流(I△n)
制造商对具有剩余电流功能的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所规定的,在该电流下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在规
定的条件下必须动作的正弦剩余动作电流有效值。
注:对于具有多个剩余动作电流整定值的,通常用最大整定值表示其额定值。
5.3.1.2 额定剩余不动作电流(I△no)
制造商对具有剩余电流功能的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所规定的,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在规定的条件下
不该动作的正弦剩余不动作电流有效值。
5.3.1.3 额定剩余短路接通和分断能力(I△m)
制造商对具有剩余电流功能的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所规定的,在该值下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在规定
的条件下能够接通、承载和分断的预期剩余短路电流的交流分量有效值。
5.3.2 优选值和极限值
5.3.2.1 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优选值(I△n)
5.3.2.2 额定剩余不动作电流(I△no)的最小值
额定剩余不动作电流的最小值为0.5I△n。
5.3.2.3 动作特性
5.3.2.3.1 非延时型
5.3.2.3.2 延时型
5.3.2.3.2.1 极限不驱动时间
对于延时型,极限不驱动时间是按2I△n规定,并且应由制造商宣布。
2I△n的最小极限不驱动时间为0.06 s。
按2I△n规定的极限不驱动时间的优选值为:
0.06 s,0.1 s,0.2 s,0.3 s,0.4 s,0.5 s,1 s。
对于间接接触防护,I△n的最大延时为1 s。
5.3.2.3.2.2 动作特性
对于极限不驱动时间大于0.06 s的具有剩余电流功能的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制造商应公布在I△n、
5.3.3 额定剩余短路接通和分断能力值(I△m)
I△m的最小值为Icu的25%值。
制造商可对较大值进行试验,并可公布该值。
5.3.4 在有直流分量或无直流分量接地故障电流情况下的动作特性
5.3.4.1 AC型
对无论是突然施加或缓慢上升的无直流分量的剩余正弦交流电流确保脱扣的具有剩余电流功能的
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
5.3.4.2 A型
对无论是突然施加或缓慢上升的剩余正弦电流和剩余脉动直流(有/无规定的叠加直流分量)能确
保脱扣的具有剩余电流功能的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
5.4 控制电路
GB/T 14048.1-2012中4.5适用。
5.5 辅助电路
辅助电路的特性为每个电路中的触头(a触头,b触头等)数量和种类及其额定值,额定值见GB/T
14048.5-2017。
辅助触头的特性应满足GB/T 14048.5-2017的要求。
5.6 通信
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与主单元的通信方式可有:
--无线;
--有线(如电力载波、RS485等)。
6 产品资料
6.1 资料种类
GB/T 14048.1-2012中5.1适用。
6.2 标志
每个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都应以易于识别和经久耐磨的方式标志下列内容:
a) 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b) 型号或系列号;
c) 额定工作电压;
d) 额定工作电流;
e) 是否适合于隔离用,如果适用,则标上符号 ;
f) 额定频率值;
g) 额定冲击耐受电压;
h) 相应于额定工作电压的额定运行短路分断能力;
i) 相应于额定工作电压的额定极限短路分断能力;
j) 额定短时耐受电流及持续时间(适用时);
k) 额定限制短路电流(适用时);
l) 电源接线端子和负荷接线端子,除非电源连接哪个端子都无关紧要;
m) 中性极接线端子,如适用,用字母“N”表示;
n) 电器的外壳防护等级;
o) 额定绝缘电压;
p) 生产日期或编号。
上述 a)、b)、c)、d)、l)、m)标志应标在电器本体上,或标在电器所附的一块或几块铭牌上,标
志应设置在电器按制造商提供的说明书安装后从正面明显易见的地方。
6.3 安装、使用和维修说明
GB/T 14048.1-2012中5.3适用。
7 正常使用、安装和运输条件
7.1 正常使用条件
7.1.1 温湿度条件
周围空气温度和空气的相对湿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更严酷的条件可由用户和制造商协商确定。
7.1.2 海拔
安装地点的海拔一般不超过2 000 m。
注:对用于海拔高于2 000 m的电器,需要考虑到空气冷却作用和介电强度的下降。对用于上述条件下运行的电气设
备应根据制造商和用户的协议进行设计或使用。
7.1.3 污染等级
污染等级与电器使用所处的环境条件有关。
对用在外壳中的电器或本身带有外壳的电器,其污染等级可选用壳内的环境污染等级。
为了便于确定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微观环境可分为四个污染等级。
污染等级1:
无污染或仅有干燥的非导电性污染。
污染等级2:
一般情况仅有非导电性污染,但是必须考虑到偶然由于凝露造成短暂的导电性。
污染等级3:
有导电性污染,或由于凝露使干燥的非导电性污染变为导电性的。
污染等级4:
造成持久性的导电性污染,例如由于导电尘埃或雨雪所造成的污染。
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的污染等级应不低于污染等级3。
7.2 运输和储存条件
如果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的运输和储存条件,例如温度和湿度,不同于7.1中规定的条件,制造厂
和用户应达成一个特殊协议。除非另有规定,下列温度范围适用于运输储存:-40℃至+70℃之间,短
时间内(24 h内)可达+80℃。
处于极端温度下而不操作的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不应承受不可逆的损坏,在置于正常条件下多功能
换相切换开关应能按规定正常操作。
更严酷的运输和储存条件由制造厂和用户协商。
7.3 安装
应按制造商的说明书安装。
8 结构及性能要求
8.1 结构要求
8.1.1 材料
在电的作用下可能受到热应力影响且其劣化有可能使电器的安全性降低的绝缘材料,在非正常热和
火的作用下不应产生不利的影响。多功能换相切换开关的绝缘材料部分应具有相应的耐非正常热和火的
能力。
在电器或部件上进行试验时,用于固定载流件的绝缘材料应符合GB/T 14048.1-2012中8.2.1.1.1
的灼热丝试验要求,试验温度采用960℃。
其他绝缘材料应符合GB/T 140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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