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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Q/BQB 151-2018 (Q/BQB151-2018) | | 中文名称 | 连铸圆坯 | | 英文名称 | Continuous casting round billet | | 行业 |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 | 中标分类 | QBQ | | 字数估计 | 8,837 | | 发布机构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Q/BQB 151-2018: 连铸圆坯
Q/BQB 151-2018 英文名称: Continuous casting round billet
代替 Q/BQB 151-2014
连铸圆坯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连铸圆坯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检验与试验、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优质碳素结构钢和合金钢的连铸圆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6-2015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 2101-2017 型钢验收、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20066-200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3 订货所需信息
订货时用户需提供如下信息:
a) 本企业标准号;
b) 牌号;
c) 规格;
d) 重量;
e) 其它特殊要求。
4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4.1 圆坯的公称直径及允许偏差
圆坯的直径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4.2 长度及允许偏差
4.2.1 178 mm 和 195 mm 规格圆坯的通常长度为 4.5 m~11.5 m,150 mm 规格圆坯的通常长度为 9.0 m~
12.0 m,300 mm 规格和 380 mm 规格圆坯的通常长度为 6.0 m~10.5 m。
4.2.2 圆坯也可按定尺和倍尺长度交货,其长度应在通常长度范围内,其允许偏差为 0~+50 mm。经
供需双方协商,可交付一定比率的不短于 4.5 m 的短尺坯。
4.3 外形
4.3.1 平直度
圆坯原则上应是平直的。
300 mm 规格和 380 mm 规格圆坯的局部弯曲应不大于 2.5 mm/m,总的弯曲应不大于全长 0.25%。
其余规格圆坯的局部弯曲应不大于 4 mm/m,总的弯曲应不大于全长 0.4%。
4.3.2 不圆度
300mm 规格和 380mm 规格圆坯的不圆度应不大于公称直径的 1.8%。
其余规格圆管坯的不圆度应不大于直径公差的 85%。
注:不圆度计算公式为 “不圆度= Dmax- Dmin”,其中 Dmax和 Dmin分别为实测圆管坯同一截面直径的最大值和最小值。
测量不圆度时,包含圆坯的扁平区,即测量结果不会剔除扁平区因素。
4.3.3 端面切斜
Φ150 mm、Φ178 mm 和Φ195 mm 规格圆坯的端面应与轴线垂直,切斜应不大于 6 mm。
Φ300 mm 规格和Φ380 mm 规格圆坯的端面切斜应不大于 3°,最大不超过 10 mm。
4.4 重量
圆坯按实际重量交货,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也可按理论重量交货。
5 技术要求
5.1 牌号及化学成分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相应宝钢企业标准或其它标准的规定。
5.2 冶炼方法
钢由电炉冶炼,并根据不同钢种的技术要求采取相应的炉外精炼工艺。
5.3 交货状态
以连续浇铸的圆坯交货。
5.4 低倍检验
应进行低倍检验,双方协议规定检验标准、取样数量和合格指标。如协议未规定,则由供方选择检
验标准、取样数量和合格指标。
5.5 表面质量
5.5.1 圆坯表面不应存在肉眼可见的裂纹、结疤、砂眼、气孔、针眼、缩孔、渣圈、渣沟等缺陷,但
允许存在深度小于 1.5 mm 的机械划痕、印痕、振痕等缺陷。
5.5.2 圆坯表面缺陷应进行全周向清理。清理处应圆滑无棱角,且平滑过渡到管坯外廓。圆坯表面清
理应满足表 2 的规定。
6 检验与试验
6.1 每批圆坯的检验项目、取样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6.2 圆坯按炉次号(同牌号)进行检查和验收。
6.3 圆坯复验和判定规则应符合 GB/T 2101 的规定。
7 包装、标志和检验文件(质量证明书)
7.1 圆坯的包装、标志应符合 GB/T 2101 的规定。
7.2 每批交货的圆坯必须开具证明该批产品符合标准要求和订货合同的检验文件(质量证明书),检验
文件中应注明下列内容:
a) 供方名称-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b) 需方名称;
c) 检验文件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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