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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Q/BQB 300-2023 (Q/BQB300-2023) | | 中文名称 |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的一般规定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rules of package, mark and inspection document for continuously hot rolled steel sheet and strip | | 行业 |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 | 中标分类 | QBQ | | 字数估计 | 13,135 | | 发布日期 | 2023-04-09 | | 实施日期 | 2023-07-01 | | 发布机构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Q/BQB 300-2023: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的一般规定
Q/BQB 300-2023 英文名称: General rules of package, mark and inspection document for continuously hot rolled steel sheet and strip
Q/BQB 300-2023
代替 Q/BQB 300-2020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
及检验文件的一般规定
发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根据本企业产品和工艺特点制定。
本文件代替 Q/BQB 300-2020《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的一般规定》,与 Q/BQB
300-2020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247 和 GB/T 17505;
--增加了第 3 章“术语和定义”;
--增加了包装材料的注(见 4.2);
--增加了钢带拆除包装物作业时的详细规定(见 4.3);
--将图 2 中的夹具更改为紧固器;
--更改了图 15 包装中径向捆带的规定(见表 1 图 15);
--增加了紧固器如“O”型夹具、“U”型夹具、“螺杆固定带”等规定(见表 1 脚注 a)。
本文件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提出。
本文件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归口。
本文件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制造管理部起草。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黄锦花。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BQB 300-1989,Q/BQB 300-1994,Q/BQB 300
-1999,Q/BQB 300-2003,Q/BQB 300-2009,Q/BQB 300-2014,Q/BQB 300-2018,Q/BQB 300-2019,
Q/BQB 300-2020。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
及检验文件的一般规定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及检验文件的一般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热连轧钢带以及由钢带横切成的钢板及纵切成的纵切
钢带,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47 钢板和钢带检验、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17505 钢及钢产品 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GB/T 18253 钢及钢产品 检验文件的类型
3 术语和定义
GB/T 247、GB/T 17505和GB/T 18253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一般要求
4.1 钢板及钢带应包装整齐、捆扎结实,标志应粘贴牢固、字迹应清晰。包装应能保证产品在正常运
输和贮存期间不致松散和损坏。
4.2 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注 1:所有包装材料均符合欧洲包装废弃物指令(1994/62/EC),不含该指令限制的重金属物质。
注 2:为打造绿色产业链,我们将持续致力于减少冗余的包装物,使包装废弃物量最小化。
4.3 对于钢带包装,在进行拆除包装物作业时,需方应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避免包装物移动或掉落、
钢带带头弹出伤人。
注:产品包装物的拆除是有一定危险度的工作,使用方务必采取适当的措施以保证作业人员和设备财产的安全。
4.4 相关包装元件的功能描述可参见附录 A(资料性)。在保证包装质量的前提下,供方可选择合适
的包装元件替代本文件规定的包装元件。
4.5 钢板及钢卷的包装类型(方式)和包装元件由供方指定。如需方对包装元件、包装类型(方式)、捆(包)
重量等有特殊要求,应在订货时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
5 包装和标志
5.1 钢带的包装和标志应符合表 1 的规定;对于钢带,如用户在合同中未指定立式包装时则采用卧式
包装。钢板的包装和标志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5.2 供方也可选择使用免扣打捆方式,此时取消锁扣。
5.3 如需方未选定包装方式,则由供方确定合适的包装方式。
5.4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同意并在合同中注明,钢板及钢带的包装和标志可采用不同于表
1~表 2 的规定。
5.5 成品标签内容包括供方名称、供方商标、收货单位、合同号、供货标准号、牌号、尺寸、炉号、
钢卷号(捆包号)、重量及数量等。
6 运输和贮存
6.1 运输过程中钢板及钢带应防水并避免碰撞。
6.2 钢板及钢带应贮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
6.3 钢板及钢带应避免接触腐蚀性介质。
7 检验文件
7.1 每批交货的钢板及钢带必须开具检验文件,检验文件中按需要应注明:供方名称及商标、订货及
收货单位、合同号、产品名称、标准号及牌号、尺寸规格、炉号、钢卷号或捆包号、交货重量、合同中
规定的各项试验结果、日期、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等。
7.2 检验文件可以以纸质或电子数据格式提供。
7.3 检验文件的类型应符合GB/T 18253中的规定。通常情况下,需方应在订货时注明检验文件类型。
当未指明检验文件类型时,检验文件类型由供方确定。
注 1:质量证明书是检验文件的一种形式。
注 2:GB/T 18253-2018 中检验文件类型分为四种,分别为“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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