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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Q/BQB 409-2014 (Q/BQB409-2014) | | 中文名称 | 热冲压用钢板及钢带 | | 英文名称 | Hot stamping steel sheet and strip | | 行业 |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 | 中标分类 | QBQ | | 字数估计 | 10,121 | | 发布机构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Q/BQB 409-2014
Hot stamping steel sheet and strip
1
1 范围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供货技术条件
热冲压用钢板及钢带
Q/BQB 409‐2014
本技术条件规定热冲压用钢板及钢带的分类和代号、尺寸、外形、技术要求、检验和试验等
要求。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厚度为 0.7mm~5.0mm 的热冲压用钢板及钢
带(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
厚度小于 2.0mm 的钢板及钢带通常以冷轧表面交货。厚度不小于 2.0mm 的钢板及钢带,通
常以热轧轧制表面和热轧酸洗表面交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
期的版本适用 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8.1‐2010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 1 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30.1‐2009 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 第 1 部分:试验方法(A、B、C、D、E、F、
G、H、K、N、T 标尺)
GB/T 2523‐2008 冷轧金属薄板(带)表面粗糙度和峰值数的测量方法
GB/T 2975‐1998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336‐2002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4340.1‐2009 金属材料 维氏硬度试验 第 1 部分:试验方法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20066‐200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2006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
法)
GB/T 20125‐2006 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GB/T 20126‐2006 非合金钢 低碳含量的测定 第 2 部分:感应炉(经预加热)内燃烧后
红外吸收法
Q/BQB300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的一般规定
Q/BQB301 热连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Q/BQB400 冷轧产品的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
Q/BQB401 冷轧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JIS Z2241:2011 Metallic materials‐‐Tensile testing‐‐Method of test at room temperature
3 术语和定义
3.1 热冲压成形 hot stamping (HS), press hardening (PH) 热冲压成形是将钢加热到奥氏体化
温度以上,快速移动到模具上,高温坯料在模具内被冲压 成形的同时完成成形和淬火的一
种工艺。
3.2 热冲压用钢
适用于热冲压成形用途的钢。
4 分类和代号
4.1 钢板及钢带按交货表面和用途区分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4.2 钢板及钢带按冷轧表面交货时,表面质量区分应符合表 2 的规定。
4.3 钢板及钢带按热轧轧制表面和热轧酸洗表面交货时,表面质量区分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4.4 钢板及钢带按冷轧表面交货时,表面结构区分应符合表 4 的规定。
2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18 发布 2015-03-31 前实施
表 1
牌号 交货表面 用途
HC950/1300HS(B1500HS) 冷轧表面 A 柱、B 柱、前后保险杠、车门
防撞杆等安全结构件 HD950/1300HS(BR1500HS) 热轧轧制表面 热轧酸洗表面
注:括弧中的牌号可使用至 2018 年年底
表 2
级别 代号
较高级的精整表面 FB
高级的精整表面 FC
表 3
级别 代号
普通级表面 FA
较高级表面 FB
表 4
表面结构 代号
麻面 D
光亮表面 B
5 订货所需信息
5.1 订货时用户应提供如下信息:
a) 产品名称(钢板或钢带);
b) 本产品技术条件号;
c) 牌号;
d) 表面状态(当以热轧状态交货时);
e) 产品规格及尺寸、不平度精度;
f) 边缘状态;
g) 表面质量级别;
h) 包装方式;
i) 用途;
j) 其他。
5.2 对于冷轧表面交货的产品,如订货合同中未注明尺寸精度、不平度精度、表面质量级别、
边缘状态及包装方式,则本技术条件产品按 Q/BQB401 规定普通的尺寸及不平度精度、表 8
规定的 FB 级表面质量、切边钢带或切边钢板供货,并按供方提供的包装方式包装。未说明
钢卷内径时,钢卷内径为 610mm。
5.3 对于热轧酸洗表面交货的产品,如订货合同中未注明尺寸精度、表面质量级别、边缘状
态及包装方式,则本技术条件产品按 Q/BQB301 规定的较高级厚度精度、表 9 规定的 FB 级
表面质量、切边钢带或切边钢板供货,并按供方提供的包装方式包装。未说明钢卷内径时, 钢
卷内径为 610mm。
5.4 对于热轧轧制表面交货的产品,如订货合同中未注明尺寸精度、表面质量级别、边缘状
态及包装方式,则本技术条件产品按 Q/BQB301 规定的普通厚度精度、表 9 规定的 FA 级表
面质量、不切边钢带或切边钢板供货,并按供方提供的包装方式包装。未说明钢卷内径时, 钢
卷内径为 760mm。
6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6.1 以热轧轧制表面和热轧酸洗表面交货的钢板及钢带,其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
符合 Q/BQB301 的规定。
6.2 以冷轧表面交货的钢板及钢带,其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 Q/BQB 401 的规
定。
7 技术要求
7.1 化学成分
7.1.1 钢的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7.1.2 钢板及钢带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 GB/T 222 的规定。
7.2 钢板及钢带所用的钢采用氧气转炉冶炼。
表 5
牌 号 化 学 成 分
a (熔炼分析) %
C Si Mn P S Alt B N Cr Ti Mo
HC950/1300HS(B1500HS)
0.20~
0.25 ≤0.5
1.0~
1.5 ≤0.025 ≤0.01
0.01~
0.06 ≤0.005 ≤0.008 ≤0.35 0.02~0.05 ≤0.35
a:可添加 Nb 等微合金元素。
7.3 交货状态
7.3.1 对于冷轧表面交货的钢板及钢带,以冷轧、退火及平整后交货。
7.3.2 对于热轧轧制表面和热轧酸洗表面交货的钢板及钢带,以热轧状态交货。
7.3.3 对于以冷轧表面交货的钢板及钢带,通常应进行涂油,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溶液去除。
在通常的包装、运输、装卸和储存条件下,供方应保证自制造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钢板及 钢带
表面不生锈。
7.3.4 对于以酸洗表面交货的钢板及钢带,通常应进行涂油,所涂油膜应能用碱水溶液去除。
在通常的包装、运输、装卸和储存条件下,供方应保证自制造完成之日起 3 个月内,钢板及 钢带
表面不生锈。
7.3.5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并在合同中注明,亦可以不涂油供货。对于不涂油产
品在搬运、储存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锈蚀、划伤及摩擦痕等缺陷,供方将不承担相应的产品 质量
责任。
注:通常把产品检验文件中的签发日期规定为产品的制造完成日期。
7.4 力学性能
7.4.1 供方保证自制造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钢板及钢带热冲压前的力学性能应符合表 6 的
规定。
7.4.2 钢板及钢带经热冲压成相关零件后,其性能应符合表 7 的规定。供方不提供相关零件
的性能检验报告。
7.4.3 当钢板及钢带按指定零件供货时,供需双方可商定一个满足该零件加工需求的力学性
能范围作为验收基准,此时,表 6 和表 7 规定的力学性能将不再作为交货和验收的依据。
7.4.4 由于时效的影响,钢板及钢带的力学性能会随着储存时间的延长而变差,如屈服强度
和抗拉强度的上升,断后伸长率的下降,成形性能变差,出现拉伸应变痕等,建议用户尽早 使
用。
表 6
牌号
拉伸试验 a, b
屈服强度
MPa
抗拉强度
MPa
断后伸长率
A50mm
%
不小于
HC950/1300HS(B1500HS) 280~450 ≥450 20
HD950/1300HS(BR1500HS) 320~630 480~800 16
a 屈服现象不明显时采用 Rp0.2,否则采用 ReL。
b 试样为 JIS Z2241 规定的 No.5 试样,试样方向为横向。
表 7
牌 号
拉伸试验 a, b 硬度 c
屈服强度
MPa
抗拉强度
MPa
断后伸长率
A50mm
%
不小于
HV10
HRC
HC950/1300HS(B1500HS)
a 屈服现象不明显时采用 Rp0.2,否则采用 ReL。
b 试样为 JIS Z2241 规定的 No.5 试样,试样方向为横向。
c 当无法从零件上获得标准拉伸试样时,可使用零件芯部的显微硬度 HV10 或表面宏观硬度 HRC。
7.5 钢板及钢带的金相组织及连续冷却转变曲线(CCT 曲线)可参见附录 A 和附录 B。
7.6 表面质量
7.6.1 钢板及钢带表面不得存在孔洞、表面裂纹、叠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
7.6.2 以冷轧表面交货的钢板及钢带,各表面质量级别的特征应符合表 8 的规定。
表 8
级别 代号 特征
较高级的精整表面 FB 表面允许有少量不影响成形性及涂、镀附着力的缺欠,如轻微的划 伤、压痕、麻点、辊印及氧化色等。
高级的精整表面 FC 产品两面中较好的一面无肉眼可见的明显缺欠,另一面至少应达到 FB 的要求。
7.6.3 以热轧轧制表面和热轧酸洗表面交货的钢板及钢带,各表面质量级别的特征应符合表 9
的规定。
表 9
级 别 适用的表面处 理方式 特 征
普通级表面(FA) 轧制表面 酸洗表面
表面允许有深度(或高度)不超过钢板厚度公差之半的麻点、凹面、
划痕等轻微、局部的缺欠,但应保证钢板及钢带允许的最小厚度。
酸洗表面允许有不影响成形的酸洗黄斑、色差等外观缺陷存在。
较高级表面(FB) 酸洗表面 表面允许有不影响成形性的局部缺欠,如轻微划伤、轻微压痕、轻 微麻点、轻微辊印、酸洗黄斑及色差等缺欠存在。
7.6.4 热轧酸洗表面交货的钢板及钢带,以涂油表面交货时,涂油量应符合表 10 的规定。
表 10 单位(g/m2)
超轻涂油 轻涂油 中涂油 重涂油
≤0.5 >0.5~1.0 >1.0~1.5 >1.5~2.0
7.6.5 对于钢带,由于没有机会切除带缺陷部分,因此钢带允许带缺陷交货,但有缺陷的部
分不得超过每卷总长度的 6%。
7.7 表面结构
以冷轧表面交货的钢板及钢带,如表面结构为麻面(D)时,平均粗糙度 Ra 按 0.6μm< Ra≤1.9μm
控制;如表面结构为光亮表面(B)时,平均粗糙度 Ra 按 Ra≤0.9μm 控制。
8 检验和试验
8.1 钢板及钢带的外观用肉眼检查。
8.2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应采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测量。
8.3 拉伸试验应按照 GB/T 228.1 的方法 B。为了改善测量结果的再现性,推荐采用横梁位移
控制方法,测屈服强度速率为 5%Lc/分钟(Lc 为试样的平行长度)。
8.4 钢板及钢带应按批验收,以冷轧表面交货时,每个检验批应由不大于 30 吨的同牌号、
同规格、同加工状态的钢板及钢带组成。对于重量大于 30 吨的钢带,每个钢卷组成一个检
验批。以热轧轧制表面和热轧酸洗表面交货时,每个检验批应由不大于 70 吨的同炉号、同
牌号、同厚度、同交货状态的钢板及钢带组成。
8.5 每批钢板及钢带的检验项目、试样数量、取样方法、试验方法应符合表 11 的规定。
8.6 供方可采用不同的检验和试验方法进行验收测试。发生争议时,应采用本技术条件规定
的检验和试验方法及相关的技术要求进行测试。
表 11
检验项目 试样数量(个) 取样方法 试验方法
化学分析 1/炉 GB/T 20066 GB/T 223、GB/T 4336、GB/T 20123、GB/T 20125、GB/T 20126
拉伸试验 1/批
GB/T 2975
GB/T 228.1 方法 B
硬度 1/批 GB/T 230.1、GB/T 4340.1
表面粗糙度 - GB/T 2523
8.7 复验 对于拉伸试验,如有某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
量的
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合格,则整批
合格。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复验不合格。
如复验不合格,则已做试验且试验结果不合的单件不能验收,但该批材料中未做试验的单件 可逐
件重新提交试验和验收。
9 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
钢板及钢带的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应符合 Q/BQB 300 或 Q/BQB 400 的规定。如需方对包
装有特殊要求,应在合同中注明。
10 数值修约规则
数值修约规则应符合 GB/T 8170 的规定。
11 牌号近似对照
本技术条件牌号与国内外技术规范牌号的近似对照见附录 C。
附录 A (资料
性附录)
热冲压用钢的金相组织
A.1 热冲压用钢供货状态的金相组织通常为铁素体加珠光体组织,微少的碳化物颗粒。少数
情况下可以有贝氏体组织。其金相照片如图 A.1 所示。
图 A.1 热冲压用钢供货状态金相组织
A.2 热冲压用钢热成形后,零件的金相组织主要为马氏体组织。在强度满足要求的前提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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