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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Q/BQB 430-2014 (Q/BQB430-2014) | | 中文名称 | 电镀锌钢板及钢带 | | 英文名称 | Electro-galvanized steel plates and steel strips | | 行业 |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 | 中标分类 | QBQ | | 字数估计 | 6,675 | | 发布机构 |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
Q/BQB 430-2014: 电镀锌钢板及钢带
Q/BQB 430-2014 英文名称: Electro-galvanized steel plates and steel strips
1 范围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供货技术条件
电镀锌钢板及钢带
代替 Q/BQB 430‐2009
本技术条件规定了电镀锌钢板及钢带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代号、尺寸、外形、技术要求、
检验和试验、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等要求。 本技术条件适用于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
电镀锌钢板及钢带,以下简称钢板及钢带。 注:由于电镀锌钢板及钢带的镀层重量相对较小,如未经
表面化学处理和喷漆,不宜用于室外曝晒用途。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
期的版本适用 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3.1 电镀锌锌层(Z)
通过电流的作用,把电解液中溶解的锌离子还原后获得的致密镀层。镀层 99%以上由锌组成,
不含对粘结剂结合力或涂漆性能有害的微量元素。
3.2 无铬耐指纹(N5) 通过对钢板及钢带表面涂敷无铬耐指纹膜,以提高电子或电气产品表面的耐玷污性。
3.3 优良导电型无铬耐指纹(NE) 具有优良导电性能的无铬耐指纹膜。
3.4 高耐腐蚀型无铬耐指纹(NC) 具有优良耐腐蚀性能的无铬耐指纹膜。
3.5 优良加工型无铬耐指纹(NF) 具有优良可加工性能的无铬耐指纹膜。
3.6 优良涂装型无铬耐指纹(NP) 具有优良涂装性能的无铬耐指纹膜。
3.7 高散热型无铬耐指纹(NR) 具有优良散热性能的无铬耐指纹膜。
3.8 油箱专用无铬耐指纹(CSG) 可用于制造汽车等交通运输工具的无铬耐指纹膜。
3.9 高耐磨高润滑无机自润滑(SW) 具有高耐磨性和
高自润滑性能的无机自润滑膜。
3.10 有机自润滑(SL) 具有较好自润滑性能的有机自润滑膜。
4 分类和代号
4.1 牌号命名方法 钢板及钢带的牌号由基板牌号、电镀代号(E)和纯锌镀层种类代号(Z)三部分
构成,其中电镀 代号(E)和镀层种类代号之间用加号“+”连接。
4.2 牌号命名示例
4.3 钢板及钢带按表面质量区分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4.4 钢板及钢带按镀层种类、镀层重量表示方法及镀层表面处理的区分应符合表 2 规定。
5 订货所需信息
5.1 订货时用户需提供下列信息:
a)产品名称(钢板或钢带);
b)本产品技术条件号;
c)牌号和基板技术条件号;
d)尺寸及其精度(包括厚度、宽度、长度、钢带内径等);
e)不平度精度;
f)镀层重量;
g)表面处理;
h)表面质量;
i)重量;
j)包装方式;
k)其他。
5.2 如订货合同中未注明尺寸及不平度精度、表面质量级别、表面处理种类及包装方式,则
以尺寸普通精度、不平度普通精度、表面质量级别为 FB、表面处理为无铬钝化处理(C5),并
按供方指定的包装方式供货。
6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6.1 钢板及钢带的公称厚度为基板厚度和镀层厚度之和。
6.2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 Q/BQB401 的规定。
6.3 钢板通常按理论重量交货,也可按实际重量交货,理论重量计算方法见附录 A。钢带通 常
按实际重量交货。
7 技术要求
7.1 化学成分 钢板及钢带的化学成分应符合本技术条件所列基板技术条
件的规定。 7.2 力学和工艺性能
7.2.1 钢板及钢带的力学性能及工艺性能应符合相应基板技术条件 Q/BQB408、Q/BQB410、
Q/BQB418、Q/BQB419 或其他被引用基板技术规范的相关规定。
7.2.2 当钢板及钢带按指定零件供货时,供需双方可商定一个满足该零件加工需求的力学性 能
范围作为验收基准,此时相应基板技术规范规定的力学性能将不再作为交货的依据。
7.3 镀层重量
7.3.1 镀层的可供重量范围应符合表 3 的规定。
7.3.2 推荐的公称镀层重量列于表 4 中,如需方有特殊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亦可提供其 它镀层重量。
7.3.3 对等厚镀层,镀层重量每面三点试验平均值应不小于相应面公称镀层重量,单点试验
值不小于相应面公称镀层重量的 85%;对差厚及单面镀层,镀层重量每面三点试验平均值应
不小于相应面公称镀层重量,单点试验值不小于相应面公称镀层重量的 80%。
7.4 镀层粘附性 镀层粘附性应采用适当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除非另行规定,试验方法由供方选择。
7.5 表面质量
7.5.1 各表面质量级别的特征应符合表 5 的规定。
7.5.2 对于钢带,由于没有机会切除带缺陷部分,因此钢带允许带缺陷交货,但有缺陷的部 分
不得超过每卷总长度的 6%。
7.6 表面处理
7.6.1 钢板及钢带通常以化学钝化和/或涂油的表面处理方式交货。在通常的包装、运输、装
卸和储存条件下,供方应保证自制造完成之日起 6 个月内,钢板及钢带不产生表面白锈。
注:通常把产品检验文件中的签发日期规定为产品的制造完成日期。
7.6.2 在钢板及钢带的运输或储存过程中,所有的表面处理方式都只能对产品表面提供临时
保护,产品表面颜色可能会发生变化。
7.6.3 对于表面涂油处理的钢板及钢带,其表面保护效果主要取决于储存时间的长短。随着
产品储存时间的延长,表面防锈油的油膜分布会越来越不均匀,可能在局部区域产生裸露点,
并可能产生白锈和摩擦痕。不同的防锈油油品会表现出完全不同的特性。
7.6.4 用户应根据其自身的产品加工工艺、涂漆方法、涂漆设备等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表面
处理方式,并尽量缩短钢板及钢带的储存时间。
7.6.5 选择合适的表面处理方式,可减轻运输和储存过程中产生白锈和摩擦痕的倾向,同时
能改善后续加工过程中涂漆层的粘附性,并对镀层起保护作用。
7.6.6 对后道加工需进行磷化和喷漆处理的,不推荐采用钝化处理方式。
7.6.7 对于含涂油的表面处理方式,需方应保证其脱脂设备所使用的清洗剂不会损伤镀层质量。
7.6.8 如用户指定采用表面不处理方式(U),应在合同中注明。对该类型产品在搬运、储存和
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白锈、划伤及摩擦痕等表面缺陷,供方将不承担相应的产品质量责任。
7.6.9 可供选择的表面处理方式如下:
7.6.9.1 无铬钝化(C5)
该表面处理可减少产品在运输和储存期间表面产生白锈。无铬钝化膜对有害人体健康的六价 铬物质进行限制。
注:无铬钝化,无铬耐指纹,无铬封闭,均是对有害人体健康的六价铬物质进行限制。
7.6.9.2 无铬钝化+涂油(CO5) 该表面处理可进一步减少产品表面产生白锈。无铬钝化膜对有害人体
健康的六价铬物质进行 限制。
7.6.9.3 磷化(P) 该表面处理可减少产品表面产生白锈。
7.6.9.4 磷化+涂油(PO) 该表面处理可减少产品表面产生白锈,并改善钢板的成型性能。
7.6.9.5 磷化(含无铬封闭)(PC5) 该表面处理为进一步涂漆作表面准备,起一定的润滑作用,同时可
减少产品表面产生白锈。
7.6.9.6 磷化(含无铬封闭)+涂油(PCO5) 该表面处理可减少产品表面产生白锈,并可改善钢板的成型性能。
7.6.9.7 无铬耐指纹(N5) 无铬耐指纹膜,适用于生产电气、电子器件、机箱、机芯等零件用途的电镀锌产品。
7.6.9.8 优良导电型无铬耐指纹(NE) 无铬耐指纹膜,适用于生产办公家电产品,具有良好的导电性能。
7.6.9.9 耐腐蚀型无铬耐指纹(NC) 无铬耐指纹膜适用于生产办公家电产品,具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
7.6.9.10 优良加工型无铬耐指纹(NF) 无铬耐指纹膜适用于生产办公家电产品,具有良好的可加工性能。
7.6.9.11 优良涂装型无铬耐指纹(NP) 无铬耐指纹膜适用于生产办公家电产品,具有良好的涂装性能。
7.6.9.12 高散热型无铬耐指纹(NR) 无铬耐指纹膜适用于生产办公家电产品,具有良好的散热性能。
7.6.9.13 油箱专用无铬耐指纹(CSG)
该表面处理适用于生产汽车、摩托车燃油箱的壳体,具有优异的耐汽油劣化液性能和良好的 耐盐雾性能。
7.6.9.14 高耐磨高润滑无机自润滑(SW) 该表面处理适用微电机产品,具有高耐磨、高润滑、耐蚀
性良好等特点。
7.6.9.15 自润滑(SL) 该表面处理可提高钢板及钢带的表面润滑性能。
7.6.9.16 涂油(O) 该表面处理可减少钢板及钢带表面产生白锈。一般不作为后加工用轧制油和冲压润滑油。
7.6.9.17 不处理(U) 不进行化学钝化,涂油和涂敷耐指纹膜等表面处理,该类型产品在搬运、储存和使用过程中
易产生的白锈、划伤及摩擦痕等表面缺陷。
7.7 其他技术要求 拉伸应变痕、烘烤硬化值等其他技术要求应符合相应基板技术条件的规定。
8 检验和试验
8.1 钢板及钢带的外观用肉眼检查。
8.2 钢板及钢带的尺寸、外形应采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测量。
8.3 钢板及钢带应按批检验,每批由不大于 30 吨的同牌号、同尺寸规格、同镀层重量和同表
面处理的钢材组成。
8.4 每批钢板及钢带镀层重量的检验项目、试样数量、试样尺寸、试验方法及取样位置应符合表 6 的规定。
8.5 每批钢板及钢带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及其它工艺性能的检验应符合相应基板技术规的规定。
8.6 供方可采用不同的检验和试验方法进行验收测试,发生争议时,应采用本技术条件规定
的检验和试验方法及相关的技术要求进行测试。
8.7 如试验结果不符合技术条件要求,则从同一批中再任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
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合格,则整批合格。复验结果(包括
该项目试验所要求的所有指标)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复验不合格。如复验不合格,则 已
做试验且试验结果不合的单件不能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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