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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RB/T 200-2015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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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B/T 200-2015 349 RB/T 200-2015 <=3 国家行政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范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RB/T 200-2015 (RB/T200-2015)
中文名称 国家行政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范
英文名称 Specification for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s certification in the state administrative agencies
行业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推荐)
中标分类 A00
国际标准分类 03.120.20
字数估计 15,113
发布日期 2015-06-08
实施日期 2015-12-01
引用标准 GB/T 19000; GB/T 19001; GB/T 19011-2013; GB/T 27000-2006; ISO 17021-2011; ISO 17021-3-2013
标准依据 国认科[2015]40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5年第8号(总第188号)
发布机构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认证机构对国家行政机构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人员认证过程、认证征书、申诉和投诉、技术服务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为国家行政机构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 认证机构为其他类型的公共行政管理组织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时, 可参考本标准。

RB/T 200-2015 Specification for quality management systems certification in the state administrative agencies ICS 03.120.20 A00 备案号:50637-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行业标准 国家行政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范 2015-06-08发布 2015-12-01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引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认证人员 1 4.1 总要求 1 4.2 专业审核员 2 4.3 技术专家 2 5 认证过程 2 5.1 认证申请 2 5.2 申请评审 2 5.3 审核方案 3 5.4 组建审核组 3 5.5 审核计划 4 5.6 实施现场审核 4 5.7 认证决定 5 5.8 监督审核 6 5.9 再认证 6 5.10 扩大认证范围 6 5.11 认证的暂停、撤销和范围缩小 6 5.12 记录管理和保密管理 7 6 认证证书 7 6.1 认证证书有效期与覆盖信息 7 6.2 认证证书的管理 7 7 申诉和投诉 7 8 技术服务 7 8.1 认证前技术服务 7 8.2 认证后技术服务 8 8.3 保密责任 8 附录A(规范性附录) 认证人员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9 参考文献 1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国家标准化研究院、北京新世纪检验认 证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质量体系审核中心、华夏认证中心有 限公司、北京中化联合认证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临沧市质 量技术监督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方、黄继先、张健、陈悦、张惠才、李镜、陈志红、刘钢、宋跃炜、谭平、王梅、 汤成江、操圣祥、邢学民、郑仙淑、王天羿、吴晶、张兰惠、刘晓岭、干伟亚、沙江、赵文、刘燕、孙焰。 引 言 随着ISO 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国际标准被广泛应用,越来越多的国家行政机构开始运用质量管理 体系的理念和方法来增强其执行力和公信力。认证的过程和结果有益于促进政府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 的有效建立和运行,但寻求认证不是国家行政机构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唯一目的。 各级国家行政机构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工作中负有重要责任。随着国家行 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国家行政机构已经稳步地向法治型、责任型、服务型和廉洁性政府转型。国家 行政机构在进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时,无论是认证目的、认证过程还是对审核员的要求等方面与其他类 型的组织相比都有明显的区别。因此,认证机构需要充分考虑国家行政机构的特性与要求,确保能够提 供符合国家行政机构特征的认证服务。针对国家行政机构这一特定的服务对象,本标准旨在确保认证 机构有能力以一致和公正的方式对国家行政机构实施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从而促进国家行政机构工作 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本标准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行政机关质量管理体系理论与实践研究”课题调 研所获取的数据和信息的基础上进行编制,主要规定了在国家行政机构实施认证时,对认证人员能力、 认证过程等方面的要求,界定了技术服务的范畴,并未涉及对认证准则的了解和掌握的准确度方面的要 求。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编著的《国家行政机关应用质量管理体系理解与实践》和 ISO 18091:2014《质量管理体系 地方政府应用ISO 9001:2008指南》可以作为认证机构及从业人员 准确理解GB/T 19001《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的参考资料。 国家行政机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认证机构对国家行政机构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人员认证过程、认证证书、申诉和投 诉、技术服务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为国家行政机构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服务,认证机构为其他类型的公共行政管理 组织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时,可参考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000 质量管理体系 基础和术语 GB/T 19001 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 GB/T 19011-2013 管理体系审核指南 GB/T 27000-2006 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 ISO 17021-3:2013 合格评定 管理体系审核与认证机构要求 第3部分:实施质量管理体系审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000、GB/T 19011-2013、GB/T 27000-2006和ISO 17021:201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 于本文件。 4 认证人员 4.1 总要求 4.1.1 认证机构应建立健全认证人员管理制度,依据ISO 17021:2011、ISO 17021-3:2013和 GB/T 19011-2013的有关要求,制定人员能力准则和人员能力评价准则,定期对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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