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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0007.1-2016 (SN/T0007.1-2016) | | 中文名称 | 进出口轻工产品检验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第1部分:检验规程 | | 英文名称 | General rules for drafting inspection standards of import and export light industrial products--Part 1: Inspection procedure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04 | | 字数估计 | 14,173 | | 发布日期 | 2016-06-28 | | 实施日期 | 2017-0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SN/T 0007-2009 | | 标准依据 | State-Quality-Inspection-Accredidation [2016] No.318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SN/T 0007.1-2016
General rules for drafting inspection standards of import and export light industrial products--Part 1: Inspection procedure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代替SN/T 0007-2009
进出口轻工产品检验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第1部分:检验规程
2016-06-28发布
2017-02-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SN/T 0007《进出口轻工产品检验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共分为2部分:
---第1部分:检验规程;
---第2部分:检验方法。
本部分为SN/T 0007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与第2部分共同代替SN/T 0007-2009《进出口轻工产品检验规程、检验方法标准编写基本
规定》。
本部分与SN/T 0007-2009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2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2009年版的第2章);
---删除了“3术语和定义”中规定的6个术语和定义,将其修改为引用GB/T 1.1、GB/T 20000.1、
GB/T 27000、SN/T 2755.1中的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2009年版的3.1~3.6);
---删除了“4要求”中有关检验方法标准编写的内容,增加了“检验依据”和“检验内容”(见4.3、4.5,
2009年版的4.3、4.4、4.5);
---将“标准中各种要素的典型编排示例”修改为“结构和编写顺序”,对其结构图作了适用性修改
(见第5章,2009年版的第5章);
---删除了“规范性一般要素”中有关检验方法标准编写的内容,对其内容作了适用性修改(见第
7章,2009年版的第7章);
---按照本部分第5章“规范性技术要求”的规定,调整了“规范性技术要素”的结构,对其内容作了
适用性修改(见第8章,2009年版的第8章)。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贺鹏、周波、徐嵘、易征璇、陈学灿、李小晶、周伟冬、李铠。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 0007-2009。
进出口轻工产品检验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第1部分:检验规程
1 范围
SN/T 0007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轻工产品检验规程(以下简称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要求、结构
和编写顺序。
本部分适用于进出口轻工产品检验规程的编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T 20000.1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1部分:标准化和相关活动的通用术语
GB/T 27000-2006 合格评定 词汇和通用原则
SN/T 2755.1-2011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 通用要求
SN/T 2755.2-2011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 企业分类基本要求
SN/T 2755.3-2011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 检验监管方式的基本要求
SN/T 2755.4-2011 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 产品风险分级基本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1.1、GB/T 20000.1、GB/T 27000、SN/T 2755.1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要求
4.1 编写规则
检验规程的编写规则应符合GB/T 1.1的规定。
4.2 构成原则
应按出入境检验检疫轻工检验专业标准体系框架(参见附录A)的要求,根据商品的分类适当归类
制定检验规程。一般以同一门类产品或某单一产品为对象制定标准,当标准中部分内容与已发布的标
准相同时,可直接引用;门类通用的标准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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