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SN/T 0987.2-2001 -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SN/T 0987.2-2001 | 319 | SN/T 0987.2-2001 | <=3 | 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货物包装容器检验规程. 使用鉴定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SN/T 0987.2-2001 (SN/T0987.2-2001) |
| 中文名称 | 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货物包装容器检验规程. 使用鉴定 |
| 英文名称 | Dangerous goods for export of intermediate bulk cargo packaging container inspection procedures. Use identification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82 |
| 字数估计 | 8,898 |
| 发布日期 | 2001-12-30 |
| 实施日期 | 2002-06-01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SN/T 0987.2-2001
Dangerous goods for export of intermediate bulk cargo packaging container inspection procedures.Use identific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货物
包装容器检验规程 使用鉴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的抽样、鉴定和鉴定结果的判定。本标
准是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货物包装容器检验规程系列标准的组成部分。
本标准的附录 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劳东宏、杨祖勇、陈海鹏、陈杨。
本标准首次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货物
包装容器检验规程 使用鉴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批准--实施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的要求、抽样、鉴定及鉴定结果的
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危险货物中型散装货物包装容器(以下简称中型散装容器)的使用鉴定。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
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SN0449.3-1995 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检验规程 使用鉴定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检验批:
同一品种、包装、规格,内装物相同的包装件为一检验批,简称批。
要求
. 所选用的包装容器包装类别应等于或高于危险货物所要求的包装类别。
. 中型散装容器底部有卸货阀的,必须具备关闭紧固特性,卸货装置始终完好,并能防止任何意外
开启。
. 用于装运闪点为 61℃或低于 61℃的液体,或用于装运易发生粉尘爆炸的粉末时,应采取相应的防
静电措施。
. 首次使用的塑料、带内(镀)层的中型散装容器,须提供 6个月以上化学相容性试验合格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