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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1114-2002 (SN/T1114-2002) | | 中文名称 | 进出口水果中烯唑醇残留量的检验方法 | | 英文名称 | Import and export of fruit diniconazole residual test method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X24 | | 字数估计 | 13,192 | | 发布日期 | 2002-05-20 | | 实施日期 | 2002-11-01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水果中烯唑醇残留量检验的抽样、制样和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葡萄中烯唑醇残留量的检验。 |
SN/T 1114-2002
Import and export of fruit diniconazole residual test method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水果中烯唑醇残留量的
检验方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是按照 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及
SN/T 0001-1995《出口商品中农药、兽药残留量及生物毒素检验方法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进
行编写的。其中测定方法是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文献,经研究、改进和验证后制定的。本标准同时制定了
抽样和制样方法。
测定低限是根据国际上对葡萄中烯唑醇残留量的最高限量和检测方法的灵敏度而制定的。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熊芳、戴华、李拥军、黄志强、张莹。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114-2002
进出口水果中烯唑醇残留量的
检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水果中烯唑醇残留量检验的抽样、制样和高效液相色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葡萄中烯唑醇残留量的检验。
2 抽样和制样
2.1 检验批
以不超过1500件为一检验批。
同一检验批的商品应具有相同的特征,如包装、标记、产地、规格和等级等。
2.2 抽样数量(见表1)
表1
批 量 最低抽样数
1~25 1
26~100 5
101~250 10
251~1500 15
2.3 抽样方法
按2.2规定的抽样件数随机抽样,逐件开启。每件中至少取500g作为原始样品,原始样品总量不
得少于2kg。加封后,标明标记,及时送实验室。
2.4 试样制备
将所取混合原始样品缩分出1kg,经组织捣碎机捣碎,均分成两份,装入洁净容器内,作为试样。
密封并标明标记。
2.5 试样保存
将试样于-18℃以下避光保存。
注:在抽样和制样的操作过程中,必须防止样品受到污染或发生残留物含量的变化。
3 测定方法
3.1 方法提要
试样中残留的烯唑醇用丙酮提取,经液-液分配和固相萃取小柱净化后,用配有紫外检测器的高效
液相色谱仪测定,外标法定量。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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