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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1192-2011 (SN/T1192-2011) | | 中文名称 | 入出境船舶卫生检疫查验规程 | | 英文名称 | Codes of quarantine inspection for entry-exit ships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6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 | | 字数估计 | 8,845 | | 发布日期 | 2011-05-31 | | 实施日期 | 2011-1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SN/T 1192-2003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11)291号;质检总局关于发布2015年第三批103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6年第3号(总第195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入出境船舶卫生检疫查验对象、内容、方法、程序、结果判定和处置。本标准适用于入出境船舶的卫生检疫查验。 |
SN/T 1192-2011
Codes of quarantine inspection for entry-exit ships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代替SN/T 1192-2003
入出境船舶卫生检疫查验规程
2011-05-31发布
2011-12-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N/T 1192-2003《入出境船舶卫生检疫查验规程》。
本标准与SN/T 1192-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五种禁止入境的疾病、受染和受染嫌疑船舶的判定以及“电讯检疫”的定义;
---增加了“受染”、“受染嫌疑”、“受染地区”、“靠泊检疫”、“随船检疫”的定义;
---删除了“疫区”和“检疫传染病”的定义;
---增加了“靠泊检疫”和“随船检疫”两种检疫方式;
---增加了核、生物、化学污染的检疫查验和控制;
---用《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船舶卫生控制措施证书》代替了《船舶除鼠/免于除鼠证书》。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奉新、赵元新、孟东平、刘鹏、钱吉生、陈瑞。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 1192-2003。
入出境船舶卫生检疫查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入出境船舶卫生检疫查验对象、内容、方法、程序、结果判定和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入出境船舶的卫生检疫查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检疫查验 quarantineinspection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入出境船舶实施的医学检查和卫生检查。
2.2
靠泊检疫 quarantineatport
入境船舶,按要求申报规定内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停靠泊位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同意的指
定地点对其实施检疫。
2.3
入境船舶,按要求申报规定内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港口的卫生检疫锚地对其实施检疫。
2.4
入境船舶,按要求申报规定内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船舶航行中对其实施检疫。
2.5
电讯检疫 freepratiquebyradio
入境船舶,按要求申报规定内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授予其无疫通行,不再实施登轮检疫。
2.6
受染 affected
受到感染或污染或携带感染源或污染源以至于构成公共卫生风险的人员、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
工具、物品、邮包或尸体(骸骨)。
2.7
受染嫌疑 suspectaffected
已经暴露或可能暴露于公共卫生风险,并且有可能引起疾病传播的人员、行李、货物、集装箱、交通
工具、船用物品或尸体(骸骨)。
2.8
受染地区 affec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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