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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1246-2003 (SN/T1246-2003) | | 中文名称 | 入出境黄热病染疫船舶卫生处理规程 | | 英文名称 | Entry and exit of the yellow fever the Ship Sanitation of having treatment procedures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6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 | | 字数估计 | 11,156 | | 发布日期 | 2003-05-28 | | 实施日期 | 2003-12-01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12)777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3年第4号(总第160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对入出境黄热病染疫船舶卫生处理的范围、对象、方法、效果判定和处置。本标准适用于对入出境黄热病染疫船舶的卫生处理, 对入出境黄热病染疫嫌疑船舶的卫生处理可参照执行此标准。 |
SN/T 1246-2003
Entry and exit of the yellow fever the Ship Sanitation of having treatment procedures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246-2003
入出境黄热病染疫船舶卫生处理规程
2003-05-28发布
2003-12-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彦、李志胜、邹全意、孙秀峰、肖伟、吴隆德。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246-2003
入出境黄热病染疫船舶卫生处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入出境黄热病染疫船舶卫生处理的范围、对象、方法、效果判定和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对入出境黄热病染疫船舶的卫生处理,对入出境黄热病染疫嫌疑船舶的卫生处理可
参照执行此标准。
2 要求
2.1 对染疫人应隔离至血液内检不出黄热病病毒为止。
2.2 留验、就地诊验时间不少于六日。
2.3 染疫船舶在隔离状态下灭蚊处理后,放置的虫样应全部死亡,船上不得发现活的埃及伊蚊成虫、幼
虫及其他黄热病传播媒介。
2.4 卸货应在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于灭蚊后进行。
2.5 参加卫生处理、卸货的人员应接种黄热病疫苗,在接种未生效前,应穿戴防蚊衣、帽,身体暴露部位
涂抹驱避剂。
2.6 灭蚊处理应防止对人体健康造成伤害,防止对船舶结构和设备、行李、货物造成损害,防止发生火
灾、爆炸。
3 卫生处理
3.1 实施范围
入出境黄热病染疫船舶及其承载货物、行李、邮包、染疫人、染疫嫌疑人。
3.2 对象
埃及伊蚊的成虫、幼虫、卵及其他黄热病传播媒介。
3.3 准备
---根据染疫船舶类型、构造、吨位、载货及现场条件制定处理方案;
---根据工作量,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处理小组;
---根据处理内容和方法,选择处理备品(参见附录A)。
3.4 方法
3.4.1 医学措施
3.4.1.1 隔离
对染疫人进行隔离治疗,对染疫船舶实施隔离灭蚊,隔离要求与解除隔离标准见附录B。
3.4.1.2 留验或就地诊验
对染疫嫌疑人进行留验或就地诊验,方法见附录C。
3.4.2 卫生措施
根据处理方案,采用熏蒸法和(或)喷洒法,对染疫船舶和隔离、留验场所实施灭蚊处理,彻底杀灭埃
及伊蚊成虫、幼虫、卵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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