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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1280-2014 (SN/T1280-2014) | | 中文名称 | 国境口岸鼠疫检验规程 | | 英文名称 | Inspection codes for plague at frontier port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6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 | | 字数估计 | 20,253 | | 发布日期 | 4/9/2014 | | 实施日期 | 11/1/2014 | | 旧标准 (被替代) | SN/T 1280-2003 | | 引用标准 | WS 279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14)210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5年第1号(总第181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鼠疫检验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规范、材料的采集、保存和运输、检验程序、结果判定。本标准适用于国境口岸检验检疫工作中鼠疫的实验室检验。 |
SN/T 1280-2014
(Plague frontier port inspection procedur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代替SN/T 1280-2003
国境口岸鼠疫检验规程
2014-04-09发布
2014-11-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N/T 1280-2003《国境口岸鼠疫检验规程》。
本标准与SN/T 1280-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GB 15991-1995”修改为“WS279”;
---修改了要求:“专用实验室”修改为“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规定的相应等级的生
物安全实验室”,“条件具备用聚合酶链式反应(PCR)”修改为“用鼠疫特异抗原和抗体检测及
基因检测”;
---修改了检验程序;
---修改了结果判定;
---修改了附录A、附录B、附录D,附录B修改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东胜、乔舜、魏怀波、田丽、孟东平、孙利。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N/T 1280-2003。
国境口岸鼠疫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鼠疫检验的实验室生物安全规范、材料的采集、保存和运输、检验程序、结果
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国境口岸检验检疫工作中鼠疫的实验室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WS279 鼠疫诊断标准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卫生部)
《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卫生部)
3 要求
3.1 鼠疫菌检验应在卫生部《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规定的相应等级的生物安全实验室内进行。
3.2 检验人员应熟悉并遵守实验室管理制度、自身防护制度、技术操作规程等,见附录A。
3.3 应两人以上同时进入实验室工作。
3.4 及时准确做好检验的各项实验记录。
3.5 用鼠疫特异抗原和抗体检测(见 WS279)及基因检测(见附录B),进行口岸鼠疫的快速初步检验。
4 准备
4.1 设备和材料
天平;离心机、离心管;震荡器;温箱;显微镜;解剖盘、剪刀、短镊子;带盖白瓷缸;接种棒、白金耳;平
皿;灭菌小试管;1mL注射器;血凝微量板、稀释棒;定量滴头。
4.2 培养基和试剂
4.2.1 鼠疫菌检验
95%乙醇;生理盐水;革兰氏、美兰染液;溶血(0.1%)赫氏琼脂平板培养基(培养基的制备见附录C);
龙胆紫[(1∶10万)~(1∶20万)]亚硫酸钠(0.025%)平板或龙胆紫溶血平板培养基;鼠疫噬菌体。
4.2.2 间接血凝试验(IHA)
4.2.2.1 2.5%F1抗原致敏血球。用细菌凝集效价为1∶320以上的鼠疫全菌免疫血清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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