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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1329-2003 (SN/T1329-2003) | | 中文名称 | 进出口制革原料皮检验规程 | | 英文名称 |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hides for import and export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45 | | 字数估计 | 7,786 | | 发布日期 | 2003-08-18 | | 实施日期 | 2004-0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SN/T 0119-1992; SN 0086-1992; SN 0087-1992; SN 0088-1992; SN 0089-1992; SN/T 0843-2000; SN/T 0107-1992; SN/T 0110-1992; SN/T 0109-1992 | | 引用标准 | GB/T 2828; SN/T 0188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制革原料皮的抽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制革原料皮的检验。 |
SN/T 1329-2003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hides for import and export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329-2003
代替SN0086~0089-1992、SN/T 0107-1992、SN/T 0109-1992等
进出口制革原料皮检验规程
2003-08-18发布
2004-02-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在修订中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定义”、“结果判定”、“检验有效期”内容,取消了“检验
方式”,对“抽样”、“检验”内容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SN/T 0119-1992《出口盐干山羊板皮检验方法》、SN0086-1992《出
口黄牛皮、水牛皮检验方法》、SN0087-1992《出口马皮、骡皮检验方法》、SN0088-1992《出口生麂皮
检验方法》、SN0089-1992《出口绵羊板皮检验方法》、SN/T 0843-2000《出口盐湿山羊板皮检验方
法》、SN/T 0107-1992《进口生牛皮检验规程》、SN/T 0110-1992《进口生山羊板皮、绵羊板皮检验规
程》、SN/T 0109-1992《进口生马、驴皮检验规程》标准。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明钊、郑雷、马丰忠、张芳青。
SN/T1329-2003
进出口制革原料皮检验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出口制革原料皮的抽样、检验及检验结果的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进出口制革原料皮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SN/T 0188 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规程 衡器鉴重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短重质量与原质量之比。
3.2
可利用面积与原面积之比。
3.3
对不规则部分进行适当增减的方法。
3.4
由嗜盐菌繁殖侵袭,造成皮板纤维松弛,皮板发红,毛面用拇指推毛易脱落,严重者破坏粒面层。
3.5
牛蝇系寄生虫,寄生在牛脊背部,成虫咬破皮层钻出后形成孔洞者称为虻眼,愈合后或尚未钻出的
幼虫在皮板上留有的凹瘪的痕迹者称为虻底。
3.6
癣、癞均系皮肤病造成的伤残,破坏毛囊。轻者,毛绒粘乱,含有肤皮的称为癣;重者,毛绒脱落,板
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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