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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1416-2004 (SN/T1416-2004) | | 中文名称 | 国境口岸灭蚊规程 | | 英文名称 | Codes of killing mosquitoes at frontier ports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6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 | | 字数估计 | 8,887 | | 发布日期 | 2004-06-01 | | 实施日期 | 2004-12-01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SN/T 1416-2004
Codes of killing mosquitoes at frontier ports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416-2004
国 境 口 岸 灭 蚊 规 程
2004-06-01发布
2004-12-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颜启东、王仲宇、刘启良、洪松鑫、曾建芳、刘洪文。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416-2004
国 境 口 岸 灭 蚊 规 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国境口岸进行灭蚊的要求、程序、效果评价和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国境口岸灭蚊。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N/T 1300 国境口岸蚊类监测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从蚊虫与环境以及社会条件的整体观念出发,根据标本兼治而着重治本的原则,因地和因时制宜地
对有害蚊种,综合采用适当的环境治理、化学防制、生物防制或其他有效手段,组合成一套系统的防治措
施,通过抑制蚊虫的发生、降低种群数量或缩短成蚊寿命,把防治种群控制在不足为害的水平,并在有条
件的局部地区,争取予以清除,以达到除害灭病和(或)减少吸血骚扰的目的。
4 要求
4.1 操作人员应具备灭蚊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4.2 操作时须做好个人防护。
4.3 施药时必须双人作业。
4.4 配备有效的急救药物,懂得药物中毒的急救原则。
4.5 药物专人、专库管理,记录每次使用量。
4.6 防止发生火灾、爆炸。
5 灭蚊原则
5.1 了解口岸蚊虫的孳生场所、季节消长、优势种、成蚊宿主的选择性和栖息习性,长年利用综合治理
进行灭蚊。
5.2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使用化学防制的方法进行灭蚊:
a) 当发现外来蚊种时;
b) 当国外特别是邻近国家或地区出现蚊媒传染病散发或流行时;
c) 当国内出现蚊媒传染病散发或流行时;
d) 计划中的定期灭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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