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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1581-2005 (SN/T1581-2005) | | 中文名称 | 对外繁种检疫操作规程 | | 英文名称 | The Foreign Seed quarantine operating procedures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16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20 | | 字数估计 | 12,155 | | 发布日期 | 2005-05-20 | | 实施日期 | 2005-12-01 | | 标准依据 | 2005 Bulletin No. 8 industry standard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
SN/T 1581-2005
The Foreign Seed quarantine operating procedures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581-2005
对外繁种检疫操作规程
2005-05-20发布
2005-12-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和附录C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甘肃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朱蕴智、刘志杰、刘箐、王军平、魏振国。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1581-2005
对外繁种检疫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对外繁种进出境现场检疫、扦样、实验室检验、田间检疫、检疫监管和结果评定的程序
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对境外繁育种子的原种引进、繁育、加工及种子出境的检疫监督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利用境外种质资料所有者的原材料(包括种子、种苗等)在境内进行杂交生产或常规生产种子,再将
种子返回境外种子所有者而进行的一系列生产过程,称为对外繁种。
2.2
依据我国的相关法规及输入国家或地区的检疫要求或贸易合同中订明的检疫条款,在种子生长期
间,对各类作物病虫草害发生情况进行田间调查的过程。
2.3
是指同一来源、同一品种、同一年度、同一时期收获和质量基本一致、在规定数量之内的种子。
3 检疫准备
3.1 检疫准备
3.1.1 引种
引进外繁种子的单位或其代理人,应在种子进境前10d~15d,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或《引
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的复印件,送种植地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对不符合有关
规定的检疫审批单,不予办理备案手续。
3.1.2 报检
报检时,应提供贸易合同、信用证、发票和装箱单;进境种子还应提供《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或
《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批单》,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
3.1.3 审核单证
审核报检所附单证是否齐全、有效、一致,有无《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或《引进种子、苗木检疫审
批单》;进境种子有无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出境种子有无输入国
家的检疫要求等。
3.1.4 检疫工具
3.1.4.1 现场检疫工具
放大镜、剪刀、镊子、指形管、毛刷、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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