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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SN/T 1589.7-2013 -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SN/T 1589.7-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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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1589.7-2013 479 SN/T 1589.7-2013 <=3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 第7部分:空气净化器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SN/T 1589.7-2013 (SN/T1589.7-2013)
中文名称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 第7部分:空气净化器
英文名称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for import and export. Part 7: Air-cleaning appliances
行业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Y62
国际标准分类 97.080
字数估计 12,196
旧标准 (被替代) SN/T 1589.7-2006
引用标准 GB/T 2828.1; GB 4343.1; GB 4706.1-2005; GB 4706.45-2008; GB 15092.1-2010; GB 17625.1; SN/T 0002-2004
标准依据 国质检认(2013)569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4年第3号(总第171号)
发布机构 海关总署
范围 SN/T 1589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空气净化器的要求、检验及判定。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空气净化器, 单相空气净化器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 其他空气净化器额定电压不大于480V。

SN/T 1589.7-2013 Rules for the inspection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7: Air-cleaning applianc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代替SN/T 1589.7-2006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 第7部分:空气净化器 2013-11-06发布 2014-06-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SN/T 1589《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共分为18部分: ---第1部分:通用要求; ---第2部分:真空吸尘器和吸水式清洁器; ---第3部分:贮水式电热水器; ---第4部分:辐射式电暖器; ---第5部分:加湿器; ---第6部分:缝纫机; ---第7部分:空气净化器; ---第8部分:按摩器具; ---第9部分:废弃食物处理器; ---第10部分:电动擦鞋机; ---第11部分:储热式电热暖手器; ---第12部分:远红外加热产品; ---第13部分:空调器; ---第14部分:冷热饮水机; ---第15部分:电动机-压缩机; ---第16部分:电磁灶; ---第17部分:液体加热器具; ---第18部分:即热式热水器。 本部分为SN/T 1589《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的第7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N/T 1589.7-2006《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 第7部分:空气净化器》。 本部分与SN/T 1589.7-2006相比,主要的技术内容变化为: a) 在标准结构、编写规则和检验项目上与SN/T 1589.1《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 程 第1部分 通用要求》保持一致。 b) 规范性引用文件更新为GB 4706.1-2005和GB 4706.45-2008。 c) 增加了环保、能效等其他要求。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鹿文军、张颖、温志英、赵兴方、秦健、陈华平、周海波、蒲健飞、周毅。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 1589.7-2006。 引 言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 第7部分:空气净化器》是进出口空气净化器检验的工作 依据,对进出口空气净化器检验起到指导和规范作用。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修订,进出口商品检 验工作模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为适应形势和变化,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主管部门组织建立了检验检疫 行业标准体系。 本部分属检验检疫行业标准体系的第四层---个性标准,规定了进出口空气净化器检验的特殊 要求。 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检验规程 第7部分:空气净化器 1 范围 SN/T 1589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空气净化器的要求、检验及判定。 本部分适用于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空气净化器,单相空气净化器额定电压不大于250V,其他空气净 化器额定电压不大于480V。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T 2828.1-2012) GB 4343.1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 通用要求 GB 4706.45-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45部分: 空气净化器的特殊要求 GB 15092.1-2010 器具开关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 17625.1 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 SN/T 0002-2004 进出口机电商品检验规程编写的基本规定 3 术语和定义 GB 4706.1-2005、GB 4706.45-2008和SN/T 0002-200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3.1 型式试验模式 modeofty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