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SN/T > 第38页 > SN/T 1726-2015
标准搜索结果: 'SN/T 1726-2015'
| 标准编号 | SN/T 1726-2015 (SN/T1726-2015) | | 中文名称 | 出口烟花爆竹分类 | | 英文名称 | Classification criteria of export fireworks and firecrackers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G89 | | 国际标准分类 | 71.100.30 | | 字数估计 | 5,521 | | 发布日期 | 2015-05-26 | | 实施日期 | 2016-0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SN/T 1726-2006 | | 引用标准 | GB 10631; SN/T 0306.1; SN/T 1725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15]224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6年第1号(总第193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烟花爆竹的分类。本标准适用于出口烟花爆竹分类。 |
SN/T 1726-2015
Classification criteria of export fireworks and firecrackers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代替SN/T 1726-2006
出口烟花爆竹分类
2015-05-26发布
2016-01-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SN/T 1726-2006《出口烟花爆竹分类规范》。
本标准与SN/T 1726-200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对“规范性引用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调整;
---增加了“烟花爆竹分类”定义;
---对烟花爆竹分类方式进行了修改;
---对按照产品燃放效果和运动形式分类的喷花类、线香类、烟雾类、摩擦炮类、地面礼花类、组合
类和爆竹类进行了重新界定;
---对按照产品药量和危险性分类进行了修改;
---增加了对产品燃放方式和人群不同的分类方式。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桂家祥、吴劲松、商杰、刘捷光、何小华、吕中、曾绍华。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SN/T 1726-2006。
出口烟花爆竹分类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口烟花爆竹的分类。
本标准适用于出口烟花爆竹分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0631 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
SN/T 0306.1 出口烟花爆竹检验规程 第1部分:总则
SN/T 1725 出口烟花爆竹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SN/T 172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不同人群燃放含药量不同的烟花爆竹后所产生的主要效果和运动形式,并对单一效果或多种效果
混合的烟花爆竹进行统一界定归类。
4 分类
4.1 按照产品燃放效果和运动形式分类
按照产品燃放效果和运动形式可将产品分为以下13类:
a) 喷花类:见GB 10631。
b) 旋转类:燃放时主体自身旋转但不升空。
c) 火箭类:燃放时主体定向升空。
d) 旋转升空类:燃放时自身旋转升空。
e) 吐珠类:燃放时从同一筒体内有规律地发射多颗彩珠、彩花、声响等效果。
f) 线香类:见SN/T 0306.1。
g) 烟雾类:燃放时从喷射口连续向外喷出烟雾。
h) 造型玩具类:外壳制成各种形状或外表无造型,燃放时或燃放后在地面或手持能模仿所造形象
或产生某种形象或动作。
i) 摩擦炮类: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