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SN/T 2025-2007 -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SN/T 2025-2007 | RFQ | 点击询价 | <=5 | 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范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SN/T 2025-2007 (SN/T2025-2007) |
| 中文名称 | 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范 |
| 英文名称 | Operating procedures for biosafety of animal quarantine laboratories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4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220 |
| 字数估计 | 27,263 |
| 发布日期 | 2007-12-24 |
| 实施日期 | 2008-07-01 |
| 引用标准 | GB 14925; GB/T 15481; GB 19489; GB 50346; 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农业部2005); 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农业部2003年10月15日) |
| 标准依据 | 行业标准公告2008年第2号(总第98号);认办科函[2015]247号;国质检认[2016]318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要求、内务行为和操作规范, 此类实验室还应同时符合国家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动物检疫实验室的使用和管理。 |
SN/T 2025-2007
Operating procedures for biosafety of animal quarantine laboratories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2025-2007
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范
2007-12-24发布
2008-07-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 2
5 动物检疫实验室良好内务行为 5
6 各级生物安全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范 5
7 各级生物安全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范 11
附录A(规范性附录) 化学品、放射、火等其他实验室安全要求 12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常规仪器使用的生物安全要求 14
附录C(资料性附录) 意外事故应对方案和应急程序 17
附录D(资料性附录) 生物安全柜的清洁与消毒 19
附录E(规范性附录) 各级生物安全动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范 20
SN/T2025-2007
前言
本标准的编制主要参考了 WHO《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第三版(修订版),2004],与上述标准不同
的是,本标准仅适用于动物检疫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操作规范,不涉及其他进行生物因子操作的各类实验
室以及具体的物理设施和安全防护设施等要求,更强调生物安全管理、内务行为、安全工作行为等生物
安全操作方面的要求,并结合动物病原体特征和质检系统动物检疫实验室实际其操作内容更为明确具
体和严格,实用性更强。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E是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C、附录D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健、熊炜、林志雄、梁成珠、邱璐、胡永强。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2025-2007
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操作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物检疫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管理要求、内务行为和操作规范,此类实验室还应同时符
合国家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动物检疫实验室的使用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925 实验动物 环境及设施
GB/T 15481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idt ISO /IEC 17025:1999)
GB 19489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 50346 生物安全实验室建筑技术规范
动物病原微生物分类名录(农业部2005)
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管理规范(农业部2003年10月15日)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动物检疫实验室是从事与动物及其产品有关的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的病原学、免疫学、酶学、血清
学、分子生物学、生物化学诊断的专设场所。
3.2
饲养、野生的活动物,如畜、禽、兽、蛇、龟、鱼、虾、蟹、贝、蚕、蜂等。
3.3
可使人或动物致病的生物因子。
3.4
有潜在生物危险、可燃、易燃、腐蚀、有毒、放射和起破坏作用的对人、动植物和环境有害的一切废
弃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