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SN/T 2263-2009 -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SN/T 2263-2009 | 319 | SN/T 2263-2009 | <=3 | 煤或焦炭中砷、溴、碘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SN/T 2263-2009 (SN/T2263-2009) |
| 中文名称 | 煤或焦炭中砷、溴、碘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
| 英文名称 | Determination of arsenic, bromine and iodine in coal and coke. 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mass spectrometry(ICP-MS)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D21 |
| 国际标准分类 | 73.040 |
| 字数估计 | 8,894 |
| 发布日期 | 2009-02-20 |
| 实施日期 | 2009-09-01 |
| 引用标准 | GB/T 602; GB/T 6682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09]67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微波消解ICP-MS测定煤或焦炭样品中砷、溴和碘的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煤或焦炭中的砷、溴和碘的ICP-MS测定。其测定范围为:砷:0.30mg/kg~200mg/kg;溴 |
SN/T 2263-2009
Determination of arsenic, bromine and iodine in coal and coke.Inductively coupled plasma mass spectrometry(ICP-MS)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2263-2009
煤或焦炭中砷、溴、碘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2009-02-20发布
2009-09-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明星、陈宗宏、李晨、尤叶春、范东奇。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2263-2009
煤或焦炭中砷、溴、碘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微波消解ICP-MS测定煤或焦炭样品中砷、溴和碘的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煤或焦炭中的砷、溴和碘的ICP-MS测定。其测定范围为:砷:0.30mg/kg~
200mg/kg;溴:30mg/kg~300mg/kg;碘:0.5mg/kg~200mg/kg。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02 化学试剂、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备
GB/T 6682 分析实验用水规格和实验方法
3 方法提要
试样采用高温压力微波密闭消解---混合酸溶处理,再经氧化剂稳定,稀释定容后,用铟做内标进
行ICP-MS测定,以质荷比强度与其元素浓度的定量关系,测定样品中砷、溴和碘含量。
4 试剂与材料
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优级纯的试剂,必要时采取亚沸蒸馏提纯。实验用水符合
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4.1 硝酸(ρ=1.42g/mL,65%)。
4.2 氢氟酸,(HF>40%)。
4.3 过氧化氢(ρ=1.10g/mL,H2O239%)。
4.4 甲醇。
4.5 乙醇。
4.6 硼酸。
4.7 硝酸(1+1)。
4.8 高锰酸钾,2%(质量分数)。
4.9 四氟硼酸,50%(质量分数)。
4.10 硝酸银,0.1%(质量分数),硝酸(1+99)介质。
4.11 过硫酸钠,10%(质量分数)。
准确称取过硫酸钠10g溶于90mL水的烧杯中,存于棕色试剂瓶中,现用现配。
4.12 碘酸钾(>99.999%)。
4.13 溴酸钾(>99.999%)。
4.14 砷、溴和碘元素标准储备液:砷、溴和碘质量浓度均为1000μg/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