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SN/T 2305-2009 -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SN/T 2305-2009 | 719 | SN/T 2305-2009 | <=3 | 国境口岸食品风险管理分级评定规程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SN/T 2305-2009 (SN/T2305-2009) |
| 中文名称 | 国境口岸食品风险管理分级评定规程 |
| 英文名称 | Codes of risk management and ratings assesses for food at the frontier port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X09 |
| 字数估计 | 18,133 |
| 发布日期 | 2009-07-07 |
| 实施日期 | 2010-01-16 |
| 引用标准 | GB 5749; GB 14938; SN/T 1260; SN/T 1265; SN/T 1291; SN/T 1441;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卫生部) |
| 标准依据 |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09年第10号(总第118号);国质检认[2009]67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食品风险管理分级评定的对象、要求、程序、结果判定及处置。本标准适用于向出入境口岸和出入境交通工具提供食品服务的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餐饮业单位。 |
SN/T 2305-2009
Codes of risk management and ratings assesses for food at the frontier port
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2305-2009
国境口岸食品风险管理分级评定规程
2009-07-07发布
2010-01-16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均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邵柏、马赛、李西标、于长友、刘云凯、邹全意、吴刚、薛芳。
本标准系首次发布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SN/T2305-2009
国境口岸食品风险管理分级评定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境口岸食品风险管理分级评定的对象、要求、程序、结果判定及处置。
本标准适用于向出入境口岸和出入境交通工具提供食品服务的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餐饮
业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14938 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技术处理总则
SN/T 1260 国境口岸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监督规程
SN/T 1265 国境口岸饮食和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规程
SN/T 1291 国际航行交通工具饮食、服务单位卫生监督规程
SN/T 1441 国境口岸航空食品供应单位监督规程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卫生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对取得卫生许可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经常性卫生监督量化评分,根据卫生许可和经常性卫生
监督审查结果对其进行风险性分级和食品卫生信誉度分级,并确定次年食品卫生监督的频率。
4 对象
国境口岸区域内食品生产单位、经营单位和餐饮业单位。
5 要求
5.1 国境口岸食品单位应健全本单位的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并应符合
SN/T 1260、SN/T 1291和SN/T 1441规定。
5.2 国境口岸食品单位应持有效的检验检疫机构签发的《国境口岸食品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从业人
员应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明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合格,符合SN/T 1265规定。
5.3 国境口岸食品风险分级管理应遵循全程监督、量化评价、严格标准、集体评定、分级管理、动态监
督、公开透明和卫生安全的原则。
5.4 国境口岸食品风险分级管理是对取得卫生许可的食品单位,根据卫生许可和一年的经常性卫生监
督审查结果,进行风险性分级和食品卫生信誉度分级,并确定次年食品卫生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