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SN/T 2389.16-2016 -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SN/T 2389.16-2016 | 229 | SN/T 2389.16-2016 | <=3 |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16部分: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通则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SN/T 2389.16-2016 (SN/T2389.16-2016) |
| 中文名称 |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16部分: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通则 |
| 英文名称 | Rules for measurement survey on import and export commodities--Part 16: General regulation for static measurement in vertical cylindrical metal shore tanks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52 |
| 字数估计 | 10,189 |
| 发布日期 | 2016-12-12 |
| 实施日期 | 2017-07-01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16)590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7年第8号(总第212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SN/T 2389.16-2016
(Import and export commodity containers - Specification - Part 16: Streets of shore vertical metal tanks)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16部分: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通则
2016-12-12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SN/T 2389《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共分为16个部分:
---第1部分:术语;
---第2部分:动植物油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
---第3部分:奥里油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
---第4部分:液化石油气船舱静态计重;
---第5部分:石油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
---第6部分:岸船间管线充满度的判定;
---第7部分:岸上立式金属压力罐(非冷冻)液位的自动测量;
---第8部分:奥里油船舱静态计重;
---第9部分:液货船舶管线液货量的估算;
---第10部分:液体化工品船舱静态计重;
---第11部分:液体化工品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
---第12部分:沥青船舱静态计重;
---第13部分:石油及其液态产品船舱静态计重;
---第14部分:岸上立式金属罐液位的自动测量;
---第15部分:液化天然气船舱静态计重;
---第16部分: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通则。
本部分为SN/T 2389的第16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和SN/T 0009.2-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唐枫、李国功、周满红、林海健、陈怡、曹 。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16部分:岸上立式金属罐静态计重通则
1 范围
SN/T 2389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液体商品(液化气除外)岸上立式金属罐(以下简称岸罐)静态
计重的通用方法、程序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非压力岸罐内进出口液体商品静态时的重量计算。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84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
GB/T 1885-1998 石油计量表
GB/T 4472 化工产品密度、相对密度的测定
GB/T 4883 数据统计处理和解释 正态样本离群值的判断和处理
GB/T 5526 植物油脂检验比重测定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8927 石油和液体石油产品温度测量 手工法
GB/T 8929 原油水含量的测定 蒸馏法
JJG4 钢卷尺检定规程
JJG130 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
JJG168 立式金属罐容量检定规程
JJG874 温度指示控制仪检定规程
SN/T 2389.6 进出口商品容器计重规程 第6部分:岸船间管线充满度的判定
3 基本要求
3.1 工作条件
3.1.1 用于计量的岸罐应经法定计量检定部门检定,取得合格检定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使用。岸罐发
生变形或修建以后,应经重新检定,取得合格检定证书后,方可继续用于计量。
3.1.2 罐区应具备岸罐计重所需的设备、器具及物品,量油尺、量水尺和温度计应经法定计量检定部门
检定合格,并确保在有效期内保存完好。
3.1.3 罐区泵浦、管线和阀门等应分布清晰,阀门具备施封条件。
3.1.4 岸罐明显位置处应有标明罐号、标称容量、参照高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