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SN/T > 第24页 > SN/T 2561-2010
标准搜索结果: 'SN/T 2561-2010'
| 标准编号 | SN/T 2561-2010 (SN/T2561-2010) | | 中文名称 | 进出口食品中吡啶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 | 英文名称 | Determination of pyridine pesticides residues in foodstuffs for import and export. LC-MS/MS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X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050 | | 字数估计 | 29,275 | | 发布日期 | 2010-05-27 | | 实施日期 | 2010-12-01 | | 引用标准 | GB/T 6682 | | 标准依据 | 国家卫生计生委、农业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吡虫啉、啶虫脒、咪草烟、氟啶草酮、啶酰菌胺等7种吡啶类农药残留量检测的制样和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大米、小麦、土豆、菠菜、柑橘、核桃仁、茶叶、猪肉、鱼肉、猪肝和牛奶中吡虫啉、啶虫脒、咪草烟、氟啶草酮、啶酰菌胺、噻草啶和氟硫草啶残留量的测定和确证。 |
SN/T 2561-2010
Determination of pyridine pesticides residues in foodstuffs for import and export.LC-MS/MS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食品中吡啶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export-LC-MS/MS
2010-05-27发布
2010-12-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美玲、张莹、王象贤、黄志强、颜鸿飞、李拥军、傅善良、朱绍华。
进出口食品中吡啶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中吡虫啉、啶虫脒、咪草烟、氟啶草酮、啶酰菌胺等7种吡啶类农药残留量检测的
制样和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大米、小麦、土豆、菠菜 、柑橘、核桃仁、茶叶、猪肉、鱼肉、猪肝和牛奶中吡虫啉、啶虫
脒、咪草烟、氟啶草酮、啶酰菌胺、噻草啶和氟硫草啶残留量的测定和确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3 方法提要
试样中残留量的农药用氯化钠盐析后乙腈提取,提取液经石墨化炭黑或C18固相萃取小柱净化,用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仪检测和确证,外标法定量。
4 试剂和材料
除特殊注明外,所有试剂均为分析纯,水为符合GB/T 6682规定的一级水。
4.1 乙腈:液相色谱级。
4.2 甲醇:液相色谱级。
4.3 甲苯。
4.4 乙酸。
4.5 氯化钠。
4.6 无水硫酸钠:经650℃灼烧4h,置于干燥器内备用。
4.7 0.1%乙酸溶液:取1mL乙酸,用水稀释并定容至1000mL。
4.8 甲醇-水(1+1,体积比):量取100mL甲醇,加入100mL水,混匀备用。
4.9 甲苯-乙腈酸性溶液:量取100mL甲苯,加入300mL乙腈和4mL乙酸,混匀备用。
4.10 吡虫啉、啶虫脒、咪草烟、氟啶草酮、啶酰菌胺、噻草啶和氟硫草啶标准物质:纯度大于等于98%,
参见附录A。
4.11 标准储备液:分别准确称取适量的上述标准品,用甲醇配制成1.0mg/mL的标准储备液,4℃下
避光保存。
4.12 混合标准中间液的配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