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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3509-2013 (SN/T3509-2013) | | 中文名称 | 实验室样品管理指南 | | 英文名称 | Guidelines for samples management in laboratory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20.10 | | 字数估计 | 8,898 | | 引用标准 | GB/T 27405 | | 标准依据 |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2013年第一批179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3年第9号(总第165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样品接收、标识、保存、传递和处置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室样品接收和保存管理。 |
SN/T 3509-2013
Guidelines for samples management in laboratory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实验室样品管理指南
2013-03-01发布
2013-09-16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
行 业 标 准
实验室样品管理指南
中 国 标 准 出 版 社 出 版
网址:www.spc.org.cn
2013年7月第一版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璟瑜、刘艳华、张惠媛、王骏、李丹、王岩、马师良、姚瑶。
引 言
本标准主要参考了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ORA实验室程序文件《5.8样品管理》(FDA,
明》(FDA,ORALabManual,VolumeⅢ,Section2-ChainofCustody-SampleHandling)。
本标准的表达遵循了GB/T 27025《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5.8检测和校准物品(样
品)的处置中的要求,本标准是适用于检验检疫系统各领域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样品的接受、标识、保
存、传递和处置的应用细则,是实验室开展样品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同时考虑到检验检疫各领域间的差
异和特殊要求,实验室可以依据本标准制定实验室内部的程序文件或作业指导书,来作为本标准的补
充,但其中不应包含本标准中未包含的附加通用要求。
实验室样品管理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实验室样品接收、标识、保存、传递和处置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实验室样品接收和保存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7405 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微生物检测
3 术语和定义
GB/T 27405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 27405
中的相关术语和定义。
3.1
样品 sample
实验室用于检验的,取自某一整体的一个或多个部分,旨提供该整体的相关信息,通常作为判断该
整体的基础。
3.2
由客户提出的交由检验机构,不用于检测仅用于留样的样品,并经客户签字确认与样品同质的样
品,必要时作为备查、复测或仲裁复议。
3.3
保留样品 reservesample
实验室出于样品备份的需要,在实验室内制取样品的同时分装制备的可代表样品原始特性的样品,
当没有副样品时,保留样品可作为备查、复测或仲裁复议。
4 管理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样品的接收、保存、传递和处置,应由样品管理员负责样品、副样品、保留
样品的保存,检测人员负责样品在分析过程中的保存。
4.1.2 实验室应建立样品接收、保存、传递和处置程序。
4.1.3 实验室应确保在接收、保存、传递的整个流转过程中保证样品的原始特性,保护实验室和客户的
利益。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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