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SN/T 3834.2-2014 -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SN/T 3834.2-2014 | 319 | SN/T 3834.2-2014 | <=3 | 进出口电力行业成套设备检验技术要求 第2部分:燃汽发电设备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SN/T 3834.2-2014 (SN/T3834.2-2014) |
| 中文名称 | 进出口电力行业成套设备检验技术要求 第2部分:燃汽发电设备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he inspection of complete set electric power industry equipment for import and export - Part 2: Gas turbine power equipment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K56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40 |
| 字数估计 | 12,153 |
| 引用标准 | GB 3836.1; GB 3836.14; GB 4053.3-2009; GB 19517-2009; DL 647-2004; DL/T 1123-2009; DL/T 5174-2003; SN/T 3700-2013 |
| 标准依据 |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2014年第一批230项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 范围 | SN/T 3834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电力行业成套设备之燃气发电设备的检验技术要求。本部分适用于3.1及3.2所定义的进出口电力行业成套设备燃气发电设备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设备的检验。 |
SN/T 3834.2-2014
(Import and export of power industry equipment testing technical requirements - Part 2: burning steam generating equipment)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电力行业成套设备检验技术要求
第2部分:燃气发电设备
2014-01-13发布
2014-08-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SN/T 3834《进出口电力行业成套设备检验技术要求》共分为3部分:
---第1部分:汽轮发电设备;
---第2部分:燃气发电设备;
---第3部分:水力发电设备。
本部分为SN/T 3834的第2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郑轮、吴非、靳付周、任焕西、黄慧恩。
进出口电力行业成套设备检验技术要求
第2部分:燃气发电设备
1 范围
SN/T 3834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电力行业成套设备之燃气发电设备的检验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3.1及3.2所定义的进出口电力行业成套设备燃气发电设备和燃气-蒸汽联合循环
发电设备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836.1 爆炸性环境 第1部分:设备 通用要求
GB 3836.14 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第14部分:危险场所分类
GB 4053.3-2009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第3部分:工业防护栏杆及钢平台
GB 19517-2009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DL647-2004 电站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DL/T 1123-2009 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
DL/T 5174-2003 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电厂设计规定
SN/T 3700-2013 进出口成套设备检验技术要求 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SN/T 3700-201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行业中又称燃气轮机发电设备,它以高温气体为工质,按照等压力加热循环工作燃料中的化学能转
变为电能的设备。主要设备包括:天然气调压站(液体燃料供给系统)、燃气轮机、发电机、润滑油系统、
液压油系统、控制系统和电力输出系统等(参见附录A)。
3.2
通过燃气轮机循环与蒸汽或其他流体的郎肯循环相联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