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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4184.3-2015 (SN/T4184.3-2015) | | 中文名称 | 进出口纺织原料检验规程 第3部分:毛纤维 | | 英文名称 | Rules of inspection of textile raw materials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3: Wool fiber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W20 | | 字数估计 | 10,164 | | 发布日期 | 2015-02-09 | | 实施日期 | 2015-09-01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15]59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7年第8号(总第212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SN/T 4184.3-2015
Rules of inspection of textile raw materials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3: Wool fiber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出口纺织原料检验规程
第3部分:毛纤维
Part3:Woolfiber
2015-02-09发布
2015-09-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SN/T 4184《进出口纺织原料检验规程》分为8个部分:
---第1部分:棉花;
---第2部分:丝类纤维;
---第3部分:毛纤维;
---第4部分:麻纤维;
---第5部分:合成纤维;
---第6部分:人造纤维;
---第7部分:再生纤维;
---第8部分:其他纤维。
本部分为SN/T 4184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乔铁军、董俊哲、胡炜、郑丽莎、王东、张卓、孙宝芬、王铭。
进出口纺织原料检验规程
第3部分:毛纤维
1 范围
SN/T 4184的本部分规定了进出口毛纤维检验的基本要求、结果评定、不合格处置和检验记录
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各类用作加工用途的进出口毛纤维原料及其初加工产品的检验,包括原毛、洗净/碳
化毛、粗疏及精梳毛条等。
本部分不适用于毛纱毛线及各类毛纤维加工成品的检验,也不适用于动物皮毛、标本等非织造行业
使用的动物纤维的检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SN/T 1700 动物皮毛炭疽ASCOLI反应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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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T 2755.2 出口工业产品分类管理 第2部分:企业分类基本要求
SN/T 3317.2 进出口纺织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规范 第2部分:纺织原料 羊毛
SN/T 3775.1 (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验证规范 第1部分:纺织原料
SN/T 3981.2 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方法 纺织原料 第2部分:山羊绒
SN/T 3981.8 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方法 纺织原料 第8部分:羊毛
SN/T 3981.9 进出口纺织品质量符合性评价方法 纺织原料 第9部分:特种动物毛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991年第五十三号)
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25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相关法律、法规、法令、条例、官方公报、强制性标准等明示的要求。
注:可在诸如法律、法规、法令、条例这样的官方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中对规定要求做出的说明。本部分特指输入国
(地区)和我国政府主管部门对毛纤维产品其固有属性或者是基本特性(如:平均纤维直径、平均纤维长度、植
物性杂质基和洗净率等)和禁止混入的物质(如:异性纤维、危害性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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