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SN/T 4652.3-2016 -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SN/T 4652.3-2016 | 229 | SN/T 4652.3-2016 | <=3 | 国境口岸寨卡病毒病防控技术规范 第3部分:实验室检测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SN/T 4652.3-2016 (SN/T4652.3-2016) |
| 中文名称 | 国境口岸寨卡病毒病防控技术规范 第3部分:实验室检测 |
| 英文名称 |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Zika virus disease prevention and controlat point of entry--Part 3: Laboratory detecting methods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6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20 |
| 字数估计 | 10,157 |
| 发布日期 | 2016-08-23 |
| 实施日期 | 2017-03-01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16)438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7年第8号(总第212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SN/T 4652.3-2016
(Technical code for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virus disease at the border port - Part 3: Laboratory testing)
ICS 11.020
C5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国境口岸寨卡病毒病防控技术规范
第3部分:实验室检测
2016-08-23发布
2017-03-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SN/T 4652《国境口岸寨卡病毒病防控技术规范》分为3个部分:
---第1部分:疫情监测规程;
---第2部分:标本采集和处理方法;
---第3部分:实验室检测。
本部分为SN/T 4652的第3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
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小波、黄吉城、戴俊、袁帅、聂维忠、郑夔、闫冀焕、刘春晓、毕英杰、顾大勇。
国境口岸寨卡病毒病防控技术规范
第3部分:实验室检测
1 范围
SN/T 4652的本部分适用于国境口岸入出境人员感染或蚊类携带寨卡病毒的实验室检测、结果判
定、报告及相关生物安全要求,检测方法包括核酸检测、细胞培养、乳鼠接种等。
本部分适用于国境口岸入出境人员感染或蚊类携带寨卡病毒的实验室检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版)适用于本文件。
GB 19489 实验室 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SN/T 4652.2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24号)]
寨卡病毒防控方案(第二版)(国卫办疾控函(2016)311号)
3 缩略语
下列缩略语适用于本文件。
Ct值:每个反应管内的荧光信号达到设定的阈值时所经历的循环数;(Cyclethreshold)
FAM:FAM荧光染料,一种荧光报告基团。(6-carboxy-fluorescein)
4 标本的采集、运输和保存
标本类型包括人血样、尿样、唾液、精液等及蚊类标本,标本的采集、运输和保存按SN/T 4652.2
进行。
5 标本的前处理
标本的前处理按SN/T 4652.2进行。
6 实验室生物安全要求
《寨卡病毒病防控方案》(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