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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SN/T 4716-2016 (SN/T4716-2016) | | 中文名称 | 进境粮食加工副产品湿热处理方法 | | 英文名称 | Method for steam treatment of by-product of processing import cereals, legumes and oilseeds | | 行业 | 商检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X11 | | 字数估计 | 10,179 | | 发布日期 | 2016-12-12 | | 实施日期 | 2017-07-01 | | 标准依据 | 国质检认(2016)590号;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7年第8号(总第212号) | | 发布机构 | 海关总署 |
SN/T 4716-2016
Method for steam treatment of by-product of processing import cereals, legumes and oilseeds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检验检疫行业标准
进境粮食加工副产品湿热处理方法
2016-12-12发布
2017-07-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
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秦皇岛开发区城市发展局、中华人民共
和国新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出入境检
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沈阳农业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成亮、高旭春、王永平、赵文胜、依米提、陈永青、杭小溪、彭金火、陈晓宇。
进境粮食加工副产品湿热处理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进境粮食加工副产品蒸热处理的环境、设施、处理方法和结果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进境粮食下脚料的湿热处理及其监督管理,也适用于检疫性有害生物未有效杀灭的
粮食加工副产品豆皮、麦麸等的湿热处理及其监督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77号)
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粮食 cereals,legumesandoilseeds
适用于加工的禾谷类、豆类和油料类作物的籽实。
3.2
副产品 by-product
粮食加工后产生的除主产品之外的其他部分,如经除杂、过筛、色选、风选等工艺产生的筛上物、筛
下物、下脚料和豆粕、菜籽粕、豆皮、麦麸、麦根等。
3.3
湿热处理 steamtreatment
利用热饱和水蒸汽使物料的温度、湿度提高到规定的高度,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使温度、湿度维持在
稳定状态,通过水蒸气冷凝作用释放出来的潜热,均匀而迅速地使被处理的粮食加工副产品物料升温,
使可能存在于其中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和其他有害生物致死的过程。主要用于杀灭杂草籽、昆虫和病
菌等。
4 原理
本方法采用生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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