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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TB 10505-2019 (TB10505-2019) | | 中文名称 | 铁路声屏障工程设计规范 | | 英文名称 | Code for Design of Railway Sound Barriers | | 行业 | 铁道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P65 | | 国际标准分类 | | | 字数估计 | 32,366 | | 发布日期 | 2019-07-31 | | 实施日期 | 2019-12-01 | | 标准依据 | 国铁科法(2019)32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铁路局 |
TB 10505-2019: 铁路声屏障工程设计规范
TB 10505-2019 英文名称: Code for Design of Railway SoundBarriers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T B 1 0 5 0 5 - 2 0 1 9
J 2 7 4 3 - 2 0 1 9
铁路声屏障工程设计规范
国家铁路局 发布
1 总 则
1.0.1为统一铁路声屏障工程设计标准,使铁路声屏障工程设计符合安全可靠、绿色环保、先进成熟、经济适用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铁路声屏障工程设计。
1.0.3声屏障声学设计宜根据铁路工程近期运量及列车类型、编组数量、对数、设计速度等因素确定。
1.0.4声屏障严禁侵入铁路建筑限界,不得影响其他运输设备的安全,并应满足其自身及其他铁路设施的检修和维护要求。
1.0.5声屏障声学构件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25年;结构构件设计使用年限不应小于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1.0.6声屏障工程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1.0.7铁路声屏障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基本规定
3.0.1声屏障设施应安全可靠,便于施工,有利于维护和保养。
3.0.2声屏障设置严禁干扰铁路可视信号。
3.0.3声屏障设置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路堤声屏障宜设于路肩外侧,并应满足工务作业要求。2路堑声屏障宜设于堑顶外侧,并应满足边坡稳定性要求。3桥梁声屏障应设于桥面人行道栏杆处。
3.0.4设置在城镇、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的声屏障除应与主体工程相协调外,还宜与当地的自然环境、建筑风格、人文环境相协调。
3.0.5声屏障在路桥连接段、车站出人段、电缆井等截面变化处应自然衔接、顺滑过渡,且应采取防止漏声的措施。
3.0.6声屏障结构形式可根据设置位置、降噪要求等选择直立、折臂、弧形、半封闭、全封闭等形式。
3.0.7列车车窗高度范围的声屏障立面宜设置通透隔声板,并宜设置警示线或图案等防鸟撞设施。
3.0.8声屏障基础类型应根据上部结构、地基条件、施工环境等因素确定。
4 声学设计
4.1 一般规定
4.1.1声屏障应根据铁路噪声源强特征、声环境敏感目标噪声控制要求进行声学设计。
4.1.2声屏障插入损失宜按声源倍频带声压级(中心频率
31.5Hz~8000Hz)或1/3倍频带声压级(中心频率20 Hz~8000 Hz)分频计算。简化计算时设计速度200 km/h以下铁路声源等效频率宜为1000Hz,设计速度200 km/h及以上铁路声源等效频率宜为1250 Hz。
4.1.3声屏障插入损失计算采用声源等效高度可按下列方式确定:
1设计速度200 km/h以下铁路,声源等效高度为线路中心
线、轨顶平面以上0.5m处。
2设计速度200 km/h及以上铁路,车辆下部轮轨区域声源等效高度为线路中心线、轨顶平面以上0.5m处,下部区域声源能量占声源总能量的60%;车辆中部空气动力性声源等效高度为线路中心线、轨顶平面以上2.0m处,中部区域声源能量占声源总能量的40%。
4.1.4声屏障长度、高度应根据插入损失设计目标值要求计算确定。
4.1.5声屏障长度应包含声环境敏感目标沿线路的分布长度和两端附加长度,附加长度可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且不宜小于50 m。
4.1.6声屏障插入损失设计目标值大于10dB(A)时,应对声屏障结构形式进行比选论证,并采取适宜的噪声治理措施。
4.2 设计目标值
4.2.1 声屏障设计目标值应采用A声级。
4.2.2声屏障设计目标值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4.2.3既有铁路的噪声源强及频谱特性、声屏障设置前受声点的环境噪声宜通过现场实测获得;新建或改建铁路的噪声源强及频谱特性宜通过类比测试确定,声屏障设置前受声点的环境噪声可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4.2.4声屏障设计目标值与声屏障插入损失值关系应满足下式要求:
4.3.4声屏障降噪系数NRC大于等于0.6时,可不考虑其反射降低量;降噪系数小于0.6时,其反射降低量可按2dB考虑。
4.3.5地面效应声衰减量宜通过现场实测确定。现场实测困难时,可根据声源和受声点间的地面情况,按下列规定确定:
1声源与受声点间地面为硬地面时,地面效应声衰减量△LG。可不计。
2声源与受声点间为疏松地面时,地面效应声衰减量可按下列公式计算确定:
4.3.6 当声源与受声点间存在除拟建声屏障外的其他屏障或障碍物时,其声衰减量可按本规范第4.3.2~4.3.4条确定。
5 结构设计
5.1材 料
5.1.1声屏障金属类声学构件除应符合《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TB/T3122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金属类声学构件应以铝合金为主材,厚度不宜小于100 mm,面密度不宜大于65kg/m²;声学构件的面/背板连接方式宜采用扣合式无铆钉构造,厚度不应小于1.5mm;面/背板宜选用3××x系列或5××x系列铝合金。
2铝合金面/背板的性能应符合《一般工业用铝及铝合金板、
带材 第1部分:一般要求》GB/T3880.1和《一般工业用铝及铝
合金板、带材 第2部分:力学性能》GB/T 3880.2的规定。3铝合金面板的开孔率宜为20%~30%。
4铝合金面/背板应进行表面防腐处理,可采用阳极氧化、液体喷涂、粉末喷涂或辊涂等防腐处理措施,且应符合《建筑装饰用铝单板》GB/T 23443的规定。
5铝合金支撑型材牌号宜选用6061或6063,表面应进行阳极氧化处理;铝合金支撑型材应通长设置。
6 金属类声学构件的吸声棉宜采用密度80 kg/m³~120kg/m³的岩棉板或矿渣棉板,其酸度系数不应低于1.8,降噪系数NRC(刚性壁)不应小于0.6,纤维平均直径、渣球含量、憎水性、尺寸稳定性、压缩强度、导热系数、燃烧性能等应符合《建筑外墙外保温用岩棉制品》GB/T 25975和《建筑用岩棉绝热制品》GB/T 19686的规定。
吸声棉的包裹材料宜采用无碱憎水玻璃布,其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应符合《增强材料 机织物试验方法 第5部分:玻璃纤维拉伸断裂强力和断裂伸长的测定》GB/T 7689.5的规定。
5.1.2声屏障非金属类声学构件除应符合《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TB/T 3122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金属类声学构件采用钢筋混凝土为主材时,板厚度不宜小于100mm,面密度不宜大于210kg/m²,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30;采用水泥基轻质高强混凝土、活性粉末混凝土(RPC)为主材时,板厚度不宜小于100mm,面密度不宜大于120 kg/m²,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60;采用珍珠岩、砂粒、木屑(丝)、纤维增强复合材料(GRC)等为主材时,板厚度不宜小于75 mm,面密度不宜大于120kg/m²。主材的力学性能应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的规定,且不应小于15 mm。
2用于拌制混凝土的原材料、拌和物应符合《铁路混凝土》TB/T3275的规定,钢筋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T1499.1、《钢筋混凝土用钢 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T 1499.2的规定,冷拔低碳钢丝应符合《混凝土制品用冷拔低碳钢丝》JC/T540的规定,钢筋焊接网应符合《钢筋混凝
土用钢 第3部分:钢筋焊接网》GB/T 1499.3的规定,网格布应符合《耐碱玻璃纤维网布》JC/T 841的规定。
3非金属类声学构件的吸声棉及包裹材料应符合本规范第
5.1.1条第6款的规定。
5.1.3声屏障的通透隔声板除应符合《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TB/T 3122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通透隔声板宜采用以甲基丙烯酸甲酯为原料,以浇铸形式进行本体聚合、嵌入加强筋的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板。
2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板的性能应符合《浇铸型聚甲基丙烯酸甲酯声屏板》GB/T 29641的规定。3通透隔声板宜采取防撞击、防破损保护措施,最小厚度不应小于12mm。
4插板式声屏障采用通透隔声板时,通透隔声板四边应加装铝合金边框,边框宜选用牌号6061或6063的铝合金型材,性能应符合《铝合金建筑型材 第1部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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