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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WS/T 431-2013 (WS/T431-2013) | | 中文名称 | 护理分级 | | 英文名称 | Nursing classification | | 行业 | 卫生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C5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20 | | 字数估计 | 7,751 | | 标准依据 | 国卫通(2013)6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住院患者护理分级的方法、依据和实施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
WS/T 431-2013
Nursing classification
ICS 11.020
C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
护 理 分 级
2013-11-14发布
2014-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条例》制定。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起草单位: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北京大学护理学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院、卫生部北京医院、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中山
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天津医科大学
附属肿瘤医院、北京老年病医院、北京市海淀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么莉、尚少梅、张洪君、吴欣娟、孙红、徐筱萍、李秀云、成守珍、陈湘玉、李庆印、
强万敏、邓宝凤、梁红艳、金晓燕。
护 理 分 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院住院患者护理分级的方法、依据和实施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综合医院。其他类别医疗机构可参照执行。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或)自理能力进行评定而确定的护理级别。
2.2
自理能力 abilityofself-care
在生活中个体照料自己的行为能力。
2.3
人们为了维持生存及适应生存环境而每天反复进行的、最基本的、具有共性的活动。
2.4
Barthel指数 Barthelindex;BI
对患者日常生活活动的功能状态进行测量,个体得分取决于对一系列独立行为的测量,总分范围在
0~100。
3 护理分级
3.1 护理级别
依据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分为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四个级别。
3.2 分级方法
3.2.1 患者入院后应根据患者病情严重程度确定病情等级。
3.2.2 根据患者Barthel指数总分,确定自理能力的等级(见表1)。
3.2.3 依据病情等级和(或)自理能力等级,确定患者护理分级。
3.2.4 临床医护人员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自理能力的变化动态调整患者护理分级。
3.3 分级依据
3.3.1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确定为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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