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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YC/T 10.9-2006 -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YC/T 10.9-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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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T 10.9-2006 239 YC/T 10.9-2006 <=3 烟草机械 通用技术条件 第9部分:锻件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YC/T 10.9-2006 (YC/T10.9-2006)
中文名称 烟草机械 通用技术条件 第9部分:锻件
英文名称 Tobacco machinery. General requirements. Part 9: Forgings
行业 烟草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X94
国际标准分类 65.160
字数估计 6,619
发布日期 2006-02-23
实施日期 2006-03-01
引用标准 GB/T 222-1984; GB/T 226-1991; GB/T 228-2002; GB/T 229-1994; GB/T 231.1-2002; GB/T 1979-2001; GB/T 12363-1990; GB/T 15826; JB/T 8421-1996; JV/T 8467-1996
发布机构 国家烟草专卖局
范围 YC/T 10的本部分规定了烟草机械一般用途的锻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部分适用于烟草机械产品中的普通碳素钢、优质碳素钢和合金结构钢在锤上自由锻造的锻件。其他方法形成的锻件, 无专用标准时, 可参照本部分。

YC/T 10.9-2006 Tobacco machinery.General requirements.Part 9: Forgings ICS 65.160 X94 备案号:17307-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 YC/T10.9-2006 烟草机械 通用技术条件 第9部分:锻件 2006-02-23发布 2006-03-01实施 国 家 烟 草 专 卖 局 发 布 前言 YC/T 10《烟草机械 通用技术条件》分为如下几部分: --- 第1部分:切削加工件; --- 第2部分:冷作件; --- 第3部分:焊接件; --- 第4部分:灰铸铁件; --- 第5部分:球墨铸铁件; --- 第6部分:铸造碳钢件; --- 第7部分:铜合金铸件; --- 第8部分:铝合金铸件; --- 第9部分:锻件; --- 第10部分:金属镀覆与化学处理; --- 第11部分:涂漆; --- 第12部分:装配; --- 第13部分:包装; --- 第14部分:电气控制系统; --- 第15部分:电气控制系统装配。 本部分为YC/T 10的第9部分。 本部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14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烟机械技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赵伟志、龚美华、国学英。 YC/T10.9-2006 烟草机械 通用技术条件 第9部分:锻件 1 范围 YC/T 10的本部分规定了烟草机械一般用途的锻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烟草机械产品中普通碳素钢、优质碳素钢和合金结构钢在锤上自由锻造的锻件。其 他方法形成的锻件,无专用标准时,可参照本部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YC/T 1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22-1984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6-1991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 228-2002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29-1994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1.1-2002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1979-2001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T 12363-1990 锻件功能分类 GB/T 15826(所有部分) 锤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 JB/T 8421-1996 钢质自由锻件 检验通用规则 JB/T 8467-1996 锻钢件超声波探伤方法 3 一般要求 3.1 锻件材质 3.1.1 锻件可以直接用镇静钢钢锭制造,钢锭应标明炉号,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书。 3.1.2 锻件可以用轧材或钢锭锻造成的钢坯锻制成。这些钢材应有出厂合格证明书。 3.1.3 当要求锻件化学成分验证分析时,按GB/T 222-1984的规定。 3.2 锻件质量 3.2.1 用钢锭或钢坯锻造锻件时,锻造前应将影响锻件质量的表面缺陷清除掉。钢锭两端应有足够的 切除量。 3.2.2 锻件应有足够的变形量,以保证达到锻件的质量要求。 3.2.3 钢材的变形,应在具有足够能量的设备上进行,以保证锻透。 3.2.4 在锻件的生产过程中,毛坯的加热、始锻和终锻温度的控制与锻件的冷却,应按有关工艺标准执 行,重要锻件应作技术记录。 3.2.5 锻件一般应在第一热处理后交货。有特殊要求时,应在工艺技术文件中注明。 3.2.6 锻件热处理后产生的弯曲变形超出公差范围时,应矫正。 在冷态或热态下矫正后,属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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