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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YC/T 10.9-2006 (YC/T10.9-2006) | | 中文名称 | 烟草机械 通用技术条件 第9部分:锻件 | | 英文名称 | Tobacco machinery. General requirements. Part 9: Forgings | | 行业 | 烟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X94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160 | | 字数估计 | 6,619 | | 发布日期 | 2006-02-23 | | 实施日期 | 2006-03-01 | | 引用标准 | GB/T 222-1984; GB/T 226-1991; GB/T 228-2002; GB/T 229-1994; GB/T 231.1-2002; GB/T 1979-2001; GB/T 12363-1990; GB/T 15826; JB/T 8421-1996; JV/T 8467-1996 | | 发布机构 | 国家烟草专卖局 | | 范围 | YC/T 10的本部分规定了烟草机械一般用途的锻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部分适用于烟草机械产品中的普通碳素钢、优质碳素钢和合金结构钢在锤上自由锻造的锻件。其他方法形成的锻件, 无专用标准时, 可参照本部分。 |
YC/T 10.9-2006
Tobacco machinery.General requirements.Part 9: Forgings
ICS 65.160
X94
备案号:17307-2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
YC/T10.9-2006
烟草机械 通用技术条件
第9部分:锻件
2006-02-23发布
2006-03-01实施
国 家 烟 草 专 卖 局 发 布
前言
YC/T 10《烟草机械 通用技术条件》分为如下几部分:
--- 第1部分:切削加工件;
--- 第2部分:冷作件;
--- 第3部分:焊接件;
--- 第4部分:灰铸铁件;
--- 第5部分:球墨铸铁件;
--- 第6部分:铸造碳钢件;
--- 第7部分:铜合金铸件;
--- 第8部分:铝合金铸件;
--- 第9部分:锻件;
--- 第10部分:金属镀覆与化学处理;
--- 第11部分:涂漆;
--- 第12部分:装配;
--- 第13部分:包装;
--- 第14部分:电气控制系统;
--- 第15部分:电气控制系统装配。
本部分为YC/T 10的第9部分。
本部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144)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烟机械技术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昆明船舶设备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赵伟志、龚美华、国学英。
YC/T10.9-2006
烟草机械 通用技术条件
第9部分:锻件
1 范围
YC/T 10的本部分规定了烟草机械一般用途的锻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烟草机械产品中普通碳素钢、优质碳素钢和合金结构钢在锤上自由锻造的锻件。其
他方法形成的锻件,无专用标准时,可参照本部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YC/T 10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
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222-1984 钢的化学分析用试样取样法及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6-1991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 228-2002 金属材料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29-1994 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1.1-2002 金属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1979-2001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T 12363-1990 锻件功能分类
GB/T 15826(所有部分) 锤上钢质自由锻件机械加工余量与公差
JB/T 8421-1996 钢质自由锻件 检验通用规则
JB/T 8467-1996 锻钢件超声波探伤方法
3 一般要求
3.1 锻件材质
3.1.1 锻件可以直接用镇静钢钢锭制造,钢锭应标明炉号,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书。
3.1.2 锻件可以用轧材或钢锭锻造成的钢坯锻制成。这些钢材应有出厂合格证明书。
3.1.3 当要求锻件化学成分验证分析时,按GB/T 222-1984的规定。
3.2 锻件质量
3.2.1 用钢锭或钢坯锻造锻件时,锻造前应将影响锻件质量的表面缺陷清除掉。钢锭两端应有足够的
切除量。
3.2.2 锻件应有足够的变形量,以保证达到锻件的质量要求。
3.2.3 钢材的变形,应在具有足够能量的设备上进行,以保证锻透。
3.2.4 在锻件的生产过程中,毛坯的加热、始锻和终锻温度的控制与锻件的冷却,应按有关工艺标准执
行,重要锻件应作技术记录。
3.2.5 锻件一般应在第一热处理后交货。有特殊要求时,应在工艺技术文件中注明。
3.2.6 锻件热处理后产生的弯曲变形超出公差范围时,应矫正。
在冷态或热态下矫正后,属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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