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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YC/T 169.5-2009 (YC/T169.5-2009) | | 中文名称 | 烟用丝束理化性能的测定 第5部分:断裂强度 | | 英文名称 | Determination of physical and chemical characteristics of tow for cigarette. Part 5: Breaking strength | | 行业 | 烟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X85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160 | | 字数估计 | 8,859 | | 发布日期 | 2009-03-30 | | 实施日期 | 2009-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YC/T 169.5-2002 | | 引用标准 | GB/T 16447 | | 标准依据 |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09年第5号(总第113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烟草专卖局 | | 范围 | YC/T 169的本部分规定了烟用丝束断裂强度的测定方法。本部分适用于烟用二醋酸纤维素丝束。 |
YC/T 169.5-2009
Determination of physical and chemical characteristics of tow for cigarette.Part 5: Breaking strength
ICS 65.160
X85
备案号:25982-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
YC/T169.5-2009
代替YC/T 169.5-2002
烟用丝束理化性能的测定
第5部分:断裂强度
2009-03-30发布
2009-05-01实施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 布
前言
YC/T 169《烟用丝束理化性能的测定》分为12个部分;
---第1部分:丝束线密度;
---第2部分:单丝线密度;
---第3部分:卷曲数;
---第4部分:丝束卷曲指数及丝束卷曲弹性回复率;
---第5部分:断裂强度;
---第6部分:截面形状和径向异形度;
---第7部分:回潮率;
---第8部分:水分含量;
---第9部分:油剂含量;
---第10部分:残余丙酮含量;
---第11部分:二氧化钛含量;
---第12部分:包装与外观。
本部分为YC/T 169的第5部分。
本部分代替YC/T 169.5-2002《烟用丝束测定系列标准 第5部分:断裂强度》。
本部分与YC/T 169.5-200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本部分的名称由《烟用丝束测定系列标准 第5部分:断裂强度》更改为《烟用丝束理化性能的
测定 第5部分:断裂强度》;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删除了GB/T 6529《纺织品的调湿和试验用标准大气》、YC/T 26-2002
《烟用二醋酸纤维素丝束》,增加了GB/T 16447《烟草及烟草制品 调节和测试的大气环境》;
---修改了取样;
---修改了调节和测试的大气环境条件的要求;
---6.2中增加了调整仪器的具体要求;
---测定报告中增加两项内容:“与本部分规定的测定步骤的差异”和“在试验中观察到的异常
现象”;
---增加了附录A和附录B。
本部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烟用材料分技术委员会(SAC/TC144/SC8)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珠海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昆
明醋酸纤维有限公司、西安惠大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周德成、邢军、冷雅莉、刘锋、李晓辉、周明珠、陶冬梅、曹建国、施萍。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YC/T 169.5-2002。
YC/T169.5-2009
烟用丝束理化性能的测定
第5部分:断裂强度
1 范围
YC/T 169的本部分规定了烟用丝束断裂强度的测定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烟用二醋酸纤维素丝束。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YC/T 169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 16447 烟草及烟草制品 调节和测试的大气环境(GB/T 16447-2004,ISO 3402:1999,
IDT)
3 原理
以恒定的速度拉伸丝束试样至断裂时所承受的最大拉力与丝束线密度之比。
4 仪器、设备
4.1 拉力试验机应满足在规定的拉伸速度下作用于试样,并能测定试样的断裂强力和伸长量。拉力试
验机应包括:
a) 测量和记录装置:断裂时断裂强力的准确度可达±1%和伸长量的读数准确度可达±0.5mm。
拉力试验机的量程为500N,有效测定范围应在总量程的10%~90%之间使用。
b) 拉伸速度的调节装置:用于调节拉伸速度,应满足300mm/min±10mm/min。
c) 两个试样夹:应能够将试样的整个宽度夹紧。试验过程中使试样既不应产生滑动亦不受损伤。
试样夹的中心线应与试样的中心线同轴,其夹紧作用力的方向与试样长度的方向保持±1°的
垂直。两个试样夹的夹持面或夹线应保持在同一平面内,在试验过程中夹线应保持±1°的
平行。
d) 两试样夹的间距是可调的,应可调至所要求的试验长度,但误差不应超过±1mm。丝束试验
初始长度为(200±1)mm。
注:测定烟用丝束断裂强度也可采用双拉法,参见附录 A,双拉法的仪器设备也可用于测定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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