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YC/T 294-2009 -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YC/T 294-2009 | 169 | YC/T 294-2009 | <=3 | 烟用香精和料液中砷、铅、镉、铬、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YC/T 294-2009 (YC/T294-2009) |
| 中文名称 | 烟用香精和料液中砷、铅、镉、铬、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
| 英文名称 | Determination of arsenic, lead, cadmium, chromium and nickel in tobacco flavourings and casings. Graphite furnace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metry |
| 行业 | 烟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X85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160 |
| 字数估计 | 6,677 |
| 发布日期 | 2009-03-30 |
| 实施日期 | 2009-05-01 |
| 引用标准 | YC/T 145.10 |
| 标准依据 |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09年第5号(总第113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烟草专卖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烟用香精和料液中砷、铅、镉、铬、镍的测定方法——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本标准适用于烟用香精和料液中砷、铅、镉、铬、镍的测定。 |
YC/T 294-2009
Determination of arsenic, lead, cadmium, chromium and nickel in tobacco flavourings and casings.Graphite furnace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metry
ICS 65.160
X85
备案号:25977-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行业标准
YC/T294-2009
烟用香精和料液中砷、铅、镉、铬、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2009-03-30发布
2009-05-01实施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烟草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烟用材料分技术委员会(SAC/TC144/SC8)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家烟草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中烟工业有限
责任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纲岭、侯宏卫、高韬、舒云波、廖惠云、秦云华、朱风鹏、李雪、熊文、石怀彬、
胡清源。
YC/T294-2009
烟用香精和料液中砷、铅、镉、铬、镍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烟用香精和料液中砷、铅、镉、铬、镍的测定方法---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
本标准适用于烟用香精和料液中砷、铅、镉、铬、镍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YC/T 145.10 烟用香精 抽样
3 原理
将处理后的试样注入石墨炉原子化器中,经干燥、灰化、原子化后,待测元素砷、铅、镉、铬和镍分别
吸收193.7nm、283.3nm、228.8nm、357.9nm和232.0nm共振线。在一定浓度范围,其吸收值与待
测元素砷、铅、镉、铬和镍的含量成正比,与标准系列比较定量。
4 试剂与材料
除特殊要求外,应使用优级纯试剂。所用试剂浓度以质量分数(%)表示。
4.1 水,超纯水或同等纯度的二次蒸馏水。
4.2 无水乙醇。
4.3 硝酸
4.3.1 硝酸:65%。
4.3.2 硝酸:1%。
4.3.3 硝酸65%+水(1+1)。
4.4 基体改进剂
4.4.1 硝酸钯溶液,1g/L。称取1.0g硝酸钯,加入20mL硝酸(1+1)(4.3.3),加热溶解后定量移
入1000mL容量瓶中,用1%硝酸(4.3.2)定容。
4.4.2 硝酸镁溶液,1g/L。称取1.0g硝酸镁,加入100mL1% 硝酸(4.3.2),溶解后定量移入
1000mL容量瓶中,用1%硝酸(4.3.2)定容。
4.4.3 磷酸二氢铵溶液,10g/L。称取10.0g磷酸二氢铵,加入100mL1% 硝酸(4.3.2)溶解后定量
移入1000mL容量瓶中,用1% 硝酸(4.3.2)定容。
4.5 标准溶液
4.5.1 砷、铅、镉、铬、镍标准储备液,浓度10mg/L。不用时置于4℃的冰箱中保存,有效期6个月。
4.5.2 砷、铅、镉、铬、镍标准使用液,浓度100μg/L。准确移取0.5mL标准储备液(4.5.1)于50mL
容量瓶中,用1%硝酸(4.3.2)定容。不用时置于4℃的冰箱中保存,有效期7d。
4.5.3 砷、铅、镉、铬、镍标准工作溶液:分别准确移取不......